侏儒面上露出阴狠神色。
黄袍壮汉大笑道:“哈哈哈!小娃娃瞎胡闹,看走眼了吧!三个老瘪茄子有什么本事?他们懂什么毒药!”
黑袍壮汉面色变得惊恐。
就在刚才,他向外看了一眼。
一匹高头大马,无甚新奇,但绑缚缰绳的不是木桩,而是霸王枪。
江湖中擅长用霸王枪的女人,似乎只有一个,她在去年嫁为人妇。
一匹黄中带褐的丑马,身上毛发卷曲起来,麻麻赖赖,甚是难看,马蹄旁边放着木桶,木桶飘散出酒气。
烧刀子的味道。
喜欢喝烧刀子的丑马。
江湖中只有一匹。
这是“那个人”的坐骑。
俊男,美人,丑马,长枪。
黑袍壮汉越想越觉得惊恐,裤子变得湿哒哒的,他们兄弟是辽东一带赫赫有名的江洋大盗,截了八家镖局,被百里长青追杀,一路跑到了云贵。
原本想着,云贵地区多山,可以找座险峰建立山寨,没想到刚停下脚,找个客栈歇息,遇到了那位大人。
最让黑袍大汉感到绝望的是,两个不开眼的兄弟竟然主动挑衅……
物离乡贵,人离乡贱。
被百里长青追的上天入地、魂飞魄散的盗匪,如何敢得罪……黄袍大汉太过惊恐,竟然连名字也不敢提。
小鹰奇道:“哪来的尿骚味?”
黑袍大汉鼓起勇气喊道:“我他妈的犯了癔症,你们快带我看病!晚了就来不及了!你们俩别他妈墨迹!”
另外两个壮汉回头看去,发现胆大包天的大哥,竟被吓得尿裤子。
“百……百里长青来了?”
“别他妈废话,快带我走!”
带你走?
什么是土匪?
大难临头各自飞!
哪有心思管什么结义兄弟!
灰袍壮汉冲向小鹰,想用小孩子作为人质,黄袍壮汉跳向窗户,黑袍壮汉绝望的坐下去,全身哆哆嗦嗦。
“嗖!嗖!”
两声轻响,两道剑芒,两颗人头落在地上,咕噜噜滚了七八个圈。
“啊~饶命……饶……”
黑袍壮汉嘴角流出苦胆汁。
心胆俱裂,倒地身亡。
李兆廷笑道:“小二哥,把这三具尸体收好,看到长青镖局的镖旗,把尸体送过去,向他们讨百两赏金。”
三个侏儒心知遇到了高人。
他们是“三仙教”教主。
“三仙教”不是武林大派,全称是三仙岛三仙镇三仙教,是一伙盘踞在海外孤岛的海盗,约有三四百人。
三位教主分别是:
“毒手天王”焦降魂。
“偷心一刀”于百喜。
“回头一笑”费连环。
偷心一刀、回头一笑之类的绰号也就罢了,“毒手天王”着实霸道,能活到现在,是因为他们久居海外。
十五年前,潜鲸帮、海城帮、飞盗会、水魔堂、三仙教五家海盗,被一个老魔头强力降服,组成海魔教。
海魔教教主名叫贺誉。
李兆廷的任务就是击破海魔教。
至少要击杀贺誉。
对付魔教高手,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剪除羽翼,然后再群起而攻,既然遇到贺誉的下属,不可能平白放过。
焦降魂站起身子,问道:“敢问阁下高姓大名?来蝴蝶城所为何事?蝴蝶城即将被攻破,不要枉送性命。”
李兆廷道:“为杀人而来。”
“杀谁?”
“海魔教主,贺誉。”
“你与海魔教有何冤仇?”
“贺誉想杀我的徒子徒孙,为了保住自家传承,我只能杀掉贺誉!”
“胡言乱语!小白脸子,我们兄弟对你好言相劝,不要不识抬举!”
“你们吃饱了吧?”
“什么意思?”
“吃饱了,就能上路了!”
李兆廷低头吃饭。
王大小姐对着门外一抓,霸王枪飞射到手中,从继承玉玲珑至今,足足有半年时间,王大小姐早就把无崖子的功力融会贯通,霸王枪威能太强,在家里放不开,如今终于能显露锋芒!
“你们三个一起上吧!”
“霸王枪?雕虫小技!”
焦降魂悍然冲向王大小姐,嘴角露出不屑冷笑,他久居海外,对中原高手一概不知,看到霸王枪,误以为王大小姐是只会强攻猛打的鲁莽匹夫。
这个评价没错!
王大小姐确实很莽撞!
“以力破巧”的莽撞!
“一力擒十会”的莽撞!
第274章 李兆廷,好兄弟,我真没出卖你
混江湖的都知道,老人、女人、残疾人最不好惹,尤其是老侏儒。
侏儒手脚短小,体小力弱,比武争胜处于绝对劣势,能活七十岁,要么有高深武功,要么精通毒药暗器。
王大小姐也是这么想的。
面对三个穿着打扮异常,有久居高位的气质,凶神恶煞的老侏儒,出手便是强攻,霸王枪卷动一股旋风,带着推山举鼎的霸王神力轰向焦降魂。
焦降魂擅长爪法,一对利爪涂抹见血封喉的剧毒,常人与他交手,只要被指甲划破皮肤,顿时手脚无力。
开战之前,焦降魂觉得自己能以轻功贴近王大小姐,贴身近战,霸王枪施展不便,然后一爪掐住她喉咙。
开战之后,焦降魂才知道,自己想的太多了,一寸长,一寸强,凭什么让你拉近距离,你怎么拉近距离?
这不是海战!
不能把船靠过去!
王大小姐继承无崖子全部功力,再加上天生神力,气血旺盛,挥枪时带动的劲风,就让焦降魂站立不稳。
站不稳,如何施展轻功?
不等焦降魂挥洒毒雾,霸王枪已经落在头顶,只听得咔嚓一声,焦降魂矮小的身体碎裂成一团血雾,断肢碎骨射向其余两人,王大小姐一击得手,只觉得全身畅快,气血如烈火熔岩。
“呼!”
霸王枪风车般挥舞,一记势大力沉的横扫千军,轰向于百喜腰肋。
于百喜心中惊骇,正想跑路,却发现霸王枪如影随形,自己无处可退,有心以命换命,小胳膊小腿,如何越过一丈长的霸王枪,攻击王大小姐?
北冥神功练到高深处,能自动形成护体罡气,哪怕处于无意识状态,只要被人偷袭,也能化解大半损伤。
毒抗更是直接拉到满级。
就算有丁春秋级别的毒术,想伤到王大小姐,也只能求老天保佑。
“轰!”
于百喜被拦腰打成两截,霸王枪速度没有丝毫减缓,威能提升两三分,比汽车驶过减速带更加轻松随意。
费连环再也无法“连环”了,他拼尽全力后退数步,连续懒驴打滚,避过王大小姐一击,苦笑一声,从衣袖掏出一把匕首,狠狠刺入自己咽喉。
既然必死无疑,不如求个全尸。
霸王枪的威力太恐怖了。
擦到就伤,碰到就死,随随便便一招横扫,就能把敌人轰成血雾。
什么勤学苦练,什么以伤换伤,什么殊死搏杀,什么海盗凶悍,全都变得微不足道,连求饶都喊不出来。
费连环这种杀人无数,做了数十年海盗的凶人,被王大小姐两招吓得失去抵抗意志,不敢逃,不敢反击。
唯一能做的,就是在王大小姐挥枪刺向他胸口之前,横刀自刎,至少能留下一具全尸,不会被轰成血雾。
王大小姐意犹未尽的收起枪。
“看他们的装束,还以为是作恶多端的老魔头,能与我大战三百回合,没想到两招就躺下了,真是废物!”
“霸王枪讲究力量、气势、勇气,你天生神力,性格悍勇,唯独功力相对较弱,补全内功短板后,就算我想胜过你的霸王枪,也需要六七十招。”
“那是因为夫君怜香惜玉,不舍得对我下重手,只想用招数取胜。”
“任何有脑子的人,绝对不会用一把软剑与霸王枪以硬碰硬,另外,我最喜欢对你下重手,没感觉到吗?”
“嗯~别教坏小孩子!”
“他被吓晕了。”
小鹰双眼翻白,晕倒在地。
他能看出李兆廷是顶尖高手,没想到看起来大大咧咧、嘻嘻哈哈、非常喜感的姐姐,抄起一把丈二长枪,一枪把人轰成血雾,遍地都是碎骨头。
小鹰并非凡俗之辈,自幼跟随父亲躲避追杀,但从未见过如此爆裂、如此凶猛的枪法,当场吓晕了过去。
事实上,王大小姐留手了。
霸王枪是沙场兵刃。
冲锋陷阵,千军辟易,所向披靡。
试想一下,千军万马相互厮杀,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敌人,挥枪横扫,这不是割麦子,这是“压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