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噬星空,你给我来个低武系统? 第178节

  紫荆岛上的鸿盟传承者总计也就刚刚破千,其中人类不足也就在500出头!

  如果扣除掉那些个传承四重、五重、六重、七重的,更是不足500。

  超过470个人类三重传承者去接受传承,基本上就能说明这些人类的三重传承者清一色都能用荣耀点兑换传承机会。

  他们哪来的这么多荣耀点?

  焚刀王!

  这家伙绝对在故意败北,将荣耀点分给同族的传承者!

  在得出这个观点,各方势力又第一时间核查了一下近期鸿盟中其他三重传承者的接受传承情况。

  超200名!

  加上那470个人类三重传承者,便是至少近700个鸿盟的三重传承者在近期接受过兽神传承。

  比例超过总体的七成!

  ……

  “这焚刀王如此光明正大的转移荣耀点给同族同势力强者。”

  露天广场,一显得高瘦,穿着黑色甲铠,裸露出来的皮肤呈现半透明的碧绿色晶石状的异族强者咽了口唾沫,忍不住道:“祖神教难道就不管管吗?”

  “怎么管?”

  身旁,同样是在战铠之下躯体呈现半透明碧绿色晶石状的异族强者微微摇头:“这种靠对战转移荣耀点的方法在荣耀世界又不是从他焚刀王才开始,以前祖神教都压根不理会,为何到这焚刀王就要制止管理?”

  是的,以故意败北的方式转移荣耀点的方法,在紫荆岛上虽然并不常见,但也有例可循。

  如两个传承者,他们积攒的荣耀点都只有四五十个。

  如若是想积攒到百个荣耀点兑换一次传承机会,那很有可能历经漫长岁月都无法达成目的。

  这个时候其中一方或是愿意花费高昂代价,或是双方感情深厚,便可在荣耀世界进行约战,直接将自己的荣耀点全部赌上,而后败北,令对方可以有足够的荣耀点去兑换传承机会。

  那些个认为自己命不久矣的,也会通过这个方法让荣耀点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伴随着自己陨落而彻底浪费。

  而祖神教,则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说白了,荣耀点就是一种激励的手段,获取难度摆在那,你真要是有本事能积攒大量荣耀点后不去自己使用而是转给他人,那也是你的自由。

  祖神教不会在这上面过多干涉。

  总归无论是到谁手里,荣耀点的最终转化也只有兽神传承机会这一个,而接受传承者强大起来,卖出荣耀点的传承者获得财富,随即转化为实力。

  本质上都是祖神教设定兽神传承令、神将传承地、神使传承晶的目的需求,自然也没有阻碍干涉的道理。

  只不过孟凡这波薅的有点忒多了……

  超130万场,124万以上的荣耀点,可以兑换超一万两千次以上的传承机会,这在紫荆岛那上亿名传承者眼中堪称天文数字!

  要知道,黑书之上三重传承者中排名第二的也不过是9822胜而已,败场虽说只有3,在胜率上远超焚刀王,但到手的荣耀点撑死了也不可能到2万。

  也就是至多20次传承机会罢了。

  这可是自原始宇宙诞生以来漫长岁月下的最高记录!

  “应该也不是毫无代价的赠与,即使是同族,大抵也是要付出些许代价,那些只是隶属鸿盟的异族更是如此,就是不知道具体是多少了。”

  “应该不会太高,鸿盟在紫荆岛上的三重传承者估摸着也就八九百个,撑死了就一千,能有七成以上都换取去接受传承……估摸着那焚刀王卖的价格差不多就是每荣耀点相当于最普通重宝价值的一成!”

  换算成人类族群的兑换宝库重宝点的话,那就是约10重宝点一次传承机会。

  不低,但也差不多了。

  传承机会虽然珍贵,哪怕是对于赤风尊者这等宇宙霸主而言都是如此,但孟凡毕竟是三重传承者,能与他交易的也都是三重传承者。

  这一水准的传承者几乎都是不朽神灵,虽说都是最顶级的不朽神灵,但身家毕竟是摆在那,再高就很难自行承担,形成不了这么大的接受传承规模。

  “那我们是否也能借此去焚刀王那购买些许荣耀点呢?”

  这三名聚在一起的传承者彼此对视,眼眸之中满是炙热。

  他们都是来自宇宙中一强大族群‘碧晶族’,隶属北疆联盟,与人类族群并无直接冲突。

  不说能享受那焚刀王同族的价格,也不谈能与鸿盟之中的异族拿到相同价码……

  至少也不能比鸿盟内的那群异族高几倍吧?

  只要价格合适,传承机会这玩意谁不想要!

第188章 阴影君主:都不是自己人,那必须漫天要价啊!

  孟凡一开始其实寻思着的是直接无偿赠与。

  毕竟本身就是奔着薅波羊毛反馈反馈族群,总体上也没消耗他太长时间,不过就是三年半而已。

  而在这三年半经历的超130万场战斗,对于他本身也有着不小的增益,尤其是兽神法则上,对孟凡来说距离悟透第三重只是时间问题。

  接下来只需要耐心将这超130万场战斗的体会全部消化,再细心研究一番,即可轻而易举的迈入第四重。

  届时想要创出究极绝学,也将是水到渠成之事。

  只不过这一想法提出之后,先是被察曼王这个负责对接他的人类封王拒绝,待他上禀之后,阴影君主也是过来劝阻他:

  “焚刀王,你愿意将宝贵的荣耀点无偿赠与给同族传承者肯定是好事,想要反哺族群的想法也令族群高层欣喜。

  但你要知晓自己当下终究是处于成长阶段,最重要的是在资源倾斜下成长,而非是将自己得到的资源去扶持他人。”

  “因为比起他们,你更需要资源!”

  “但我用不完如此巨额的荣耀点。”

  孟凡如此回应。

  阴影君主,虚拟宇宙公司情报部门总负责人,也是鸿盟情报部门的总负责人,也是宇宙霸主级强者,在人类族群中的地位仅次于巨斧创始者、诸多宇宙之主,以及星狱魔主、天蚀宫主、祖树尊者这三位顶级宇宙霸主。

  不过显然这家伙并没有孟凡的详细情报。

  如果详细翻看过孟凡真实资料,就不会从这个角度上来劝阻了。

  毕竟无论是从世界树分身,还是孟凡此前法则感悟的偏向,都可以判断出他走的路线明显是主流的时空之道,而非兽神之道。

  “那是你以当下的角度来看。”

  阴影君主低叹一声,声音诚恳:“超124万荣耀点虽庞大,但终究也有着极限,你若只是打算无偿赠与零星几个好友,那我自当不会在意,更不会来劝阻。

  但九成以上都转让出去,你手中只留下十万不到,这太夸张了!”

  “超一万两千次传承机会,以你当下第三重传承来看确实是用不完,因为第三重传承困不住你!

  第四重、第五重,甚至第六重都是如此。

  但第七重呢?

  第七重之后呢?

  在你卡在某个境界时,这海量的传承机会就或许能助你越过那道坎!

  族群对你的期望可不只是成就我等这种宇宙霸主,而是成为族群真正的顶梁支柱,而对于有机会能迈入那等领域的天之骄子,资源从来不会嫌多,哪怕只是未雨绸缪,价值也是要高于分润给那些平庸之辈!”

  “阴影君主,你说的这些我自然知晓。”

  孟凡看着这位以‘阴冷、可怕’而著称的鸿盟情报总负责人,声音中泛着些许无奈,解释道:“但有一项关键要素你可能并不知晓,或者说是在这巨额荣耀点的刺激下无视了。”

  “即对我而言,兽神之道只是一项近战手段,主走的路线乃是时空之道,得兽神传承令,来到紫荆岛,目的也是其他用途,而非真的要更换路线,所以当时我在兽神之道才会近乎毫无积累,只是最低的一重传承者。

  至于这波巨额荣耀点……

  其实就是寻思着来都来了,坑一波这些异族传承者。”

  解释声中,阴影君主看着面前的孟凡几乎陷入沉默。

  好一个来都来了……

  不过孟凡的解释还在继续:“而这超130万场战斗下来,我在兽神传承上距离第四重也无比接近了。

  作为近战对敌的手段,第四重、第五重也完全足够,接下来的主要精力更多都是要倾斜在时间法则和空间法则上。”

  确实是够用了。

  希罗多这种宇宙霸主也就是第六重的兽神传承。

  就是这种轻描淡写的语气……

  不由让阴影君主产生一点错觉,好似法则就如同1+1=2般简单。

  只能说,在吞噬星空的修炼体系中,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比物种之间的差距更大。

  许久。

  阴影君主再度开口:“我咨询了一下浑沌城主,他向我简述了一下你的情况,对你的想法表示支持。

  不过无偿赠与确实是不合理,即使是同族,也不应该享受到毫无代价的馈赠。

  一次性转让出去九成以上,只留十万荣耀点更不合适。

  因为你当下终究只是三重传承者,通过荣耀世界对战转让荣耀点也只能转让给那些三重传承者,但同样的传承机会,给予察曼王这种不朽神灵和给予赤风尊者这种宇宙霸主,得到的收益肯定是千差万别。”

  孟凡微微点头。

  阴影君主说的确实有道理。

  思索片刻:“三重传承者的数量毕竟是最多的,在这个层次上就分出去八成?”

  “可以。”

  阴影君主点头。

  他是鸿盟情报部门的总负责人,自然对各个层次的传承者数量了如指掌,人类在三重传承者的数量是481个、四重传承者是27个、五重传承者2个、六重传承者5个,七重传承者1个。

  给这些预留二成,不仅不少,反而有点多了,毕竟两成也有近25万荣耀点,折合成传承机会也就是近2500次。

  不过考虑到孟凡自身的可能性消耗,倒也没问题。

  至于代价……

  “我给个意见,你若感觉没问题,那就按这个意见上报。”

  阴影君主略微思索:“10重宝点兑换一次传承机会,如何?”

  “有点贵了吧?”

  孟凡眨了眨眼。

  他没记错的话,至宝点与重宝点的兑换比例也就是在3000~4000。

  10重宝点兑换一次传承机会的话,他手中1240600荣耀点,岂不是就相当于数十件普通至宝了?

  “不贵。”

  阴影君主微微摆手:“荣耀点的获取难度摆在那,这玩意几乎不可能以百为单位换取,能有兑换的机会就不错了。”

  “每人至多兑换五次传承机会。”

  这481个三重传承者绝大多数都是在三重传承上卡了不知道多少纪元,如非孟凡有意,一次传承机会阴影君主都嫌浪费。

  五次……

  这要再悟不透三重传承,干脆直接放弃挣扎吧。

首节 上一节 178/396下一节 尾节 目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