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交错,都是直奔对方的胸膛。
胸膛位置宽大,容易被击中。
呯!
一声巨响,枪头粉碎,木屑纷飞。
马林·特兰被百花骑士一枪正中,人倒飞出去,而他刺百花骑士的一枪,却被百花骑士在扭身闪过,枪头擦着铠甲掠过,险之又险。
马林·特兰输得很惨,仅仅是第一个回合,就被百花骑士击落马下。其实他比普利斯顿的武艺要高明得多。普利斯顿还能斗两个回合,而他一个回合都没能撑过去。
马林·特兰从地上爬起来,把头盔狠狠的摔在地上,怒瞪百花骑士。百花骑士却哈哈一笑,优雅的俯身致意,随后举起手迎接全场的欢呼。
接下来,曼登·穆尔也没能逃过被击落马下的命运,只是他输了后重新上马,依然面不改色,无动于衷。他来自谷地,家族是前首相琼恩·艾林的封臣。
七个御林铁卫中,詹姆最警惕的人就是曼登·穆尔,因为你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此人武艺一般,喜怒不形于色,却生性残酷,将在黑水河大战中暗算小恶魔提利昂,给了提利昂脸上一剑。
百花骑士连胜三名保护王室的御林铁卫,声威大震,个人荣誉达到了顶峰。御林铁卫再不济,武艺也好过一般的骑士,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御林铁卫是骑士中的最高地位,再也没有比御林铁卫更尊贵的骑士了。
百花骑士小小年纪,指明挑战国王的御林铁卫,其胆气傲骨,令人钦佩!
他风姿优美,无可挑剔,骑马慢慢绕场,看见一个美丽姑娘就摘下红毯上坠着的白色玫瑰抛过去,人群一阵阵的欢呼哄抢。全场都因为他而充满了快乐的空气。
百花骑士连胜三场,晋级!
他是初赛中最出风头的人,超过了魔山。
当所有的人比试完成,连胜三人的骑士进入复赛。
复赛比初赛更惨烈,取胜的骑士个个都是好手。弑君者延续了他的势不可挡,先击败了来自盛夏群岛的皮肤如黑夜的流浪王子,再击败了河间地的杰森·梅利斯特伯爵,顺利晋级决赛。
猎狗延续了他一贯的强硬作风,他对阵蓝礼爵士,出手凶猛无情,他避开蓝礼的长枪后反击,狠狠击中了蓝礼的胸膛,就好像和蓝礼有深仇大恨。
蓝礼从战马上向后平飞而起,他的头落地时剧烈地铿了一声,全场观众听了倒抽一口冷气。劳勃国王都吓得站了起来,脸色大变。还好蓝礼公爵随后笑吟吟的站了起来,遭殃的只是他头盔上的一根金鹿角,其中一根被他直接压断了。
蓝礼公爵爬起来时,全场疯狂地为他欢呼,只因他向来很受群众喜爱。他优雅地鞠个躬,将那根断掉的纯金鹿角递给猎狗。猎狗哼了一声,把断角抛进观众席,冷漠下场。老百姓立刻为了那点金子争得你死我活,人群陷进了混乱,拳头和谩骂齐飞,男人和女人争抢,最后蓝礼大人不得不走进群众里好言安抚,方才恢复秩序。
接着是魔山出场,他看起来很不耐烦,都是一击,把对手打飞,干脆利落的晋级决赛。
最后的收官战斗是百花骑士对阵谷地的罗拔·罗伊斯,两个人都是少年英雄,枪术精湛,你来我往,斗了数合,最后百花骑士奋起神勇,大喝一声,一枪刺破了罗拔的盾牌,再复一枪,把罗拔刺下马鞍,青铜约恩家传的千年符咒也没能保护住罗拔·罗伊斯,罗拔躺在地上痛苦呻吟,百花骑士则绕场接受欢呼。
最后,所有的比赛结束,四人晋级决赛: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猎狗桑铎·克里冈;魔山格雷果·克里冈;百花骑士洛拉斯·提利尔。
这时月亮早已升起,人们也累了,国王宣布今天的比赛结束,长枪决赛在明天一早进行,然后是团体比武。群众渐渐散去,廷臣贵族们则前往河边用餐。
六头大得惊人的牦牛在烤肉铁叉上缓缓转动,已经烤了好几个小时,厨房小弟忙着涂抹奶油和草药,直到肉烤得香香酥酥,油脂四溢。一排排的大餐桌早已经摆好,火盆火炬和大蜡烛通通被点亮,把桌上的甜菜、草莓和刚出炉的面包照得清清楚楚。
流浪歌手的歌声和琴声响起,舞台迅速搭建起来,滑稽演员和魔术小丑纷纷登场。
美酒一坛一坛的搬出来,流水一般的摆上餐桌。
狂欢的夜生活正式开始!
第226章 夜宴
猎狗、魔山、弑君者、百花骑士获得了和国王王后共进宴席的资格,当然席间还有乔佛里王子和艾德首相。
珊莎作为首相的女儿、王子乔佛里的未婚妻也在席间。
珊莎注意到乔佛里今晚非常俊美,和百花骑士洛拉斯同样迷人。乔佛里穿了一件深蓝的紧身上衣,上绣两排金色狮头,额间戴了一顶用黄金和蓝宝石做成的纤细冠冕。他的头发如真金一般闪亮。
珊莎心里小鹿乱撞,生怕乔佛里因为红宝石滩上的事情心中有怪罪于她,但显然珊莎的担心是多余的,乔佛里来到珊莎身边,他面带迷人微笑,亲吻了她的手背,跟歌谣里的王子一样英气勃发。
乔佛里说道:“亲爱的小姐,我看见了有骑士送你红玫瑰。”他看向百花骑士,“洛拉斯爵士眼光很好,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美人。”
“洛拉斯骑士对我太好了。”珊莎不想让乔佛里看出她对洛拉斯的好感,她希望能礼貌而冷静,“洛拉斯爵士是位真正的骑士。王子殿下,您觉得他明天可会获胜?”
“当然不会。”乔佛里看向一脸优雅微笑的百花骑士,又看向猎狗和弑君者,掠过了如山一样雄伟的魔山,“我的狗会收拾洛拉斯爵士,不然我舅舅詹姆也会。再过几年,等我可以进场,我会把他们全收拾掉。”他的手一挥,把四名优胜者、国王首相王后统统包括在内。
“七层地狱啊!”国王劳勃说道,“原谅这个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孩子吧!”身边的酒侍蓝赛尔·兰尼斯特连忙为国王倒上青亭岛的红葡萄酒。
艾德首相不得不虚伪的说道:“王子殿下雄心壮志,有尚武之风,跟我们勇武的国王很像啊!”
珊莎心道:“乔佛里可一点都不像你的国王呢,父亲大人。不管是外表的俊美,头发的金黄,眉眼的风姿,可跟又肥又胖的国王半点也不像呢。”只是这话太失礼,不是淑女在这种公开场合能说出来的。
魔山仿佛眼观鼻、鼻观心,他拿出一个精美的长方形锦盒,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你搞什么?魔山!”乔佛里笑道,嘴角上翘。
魔山不答,打开锦盒,从里面拿出一双用红色丝绸扎着的一双匹配他自己使用的大筷子,筷子是原木的紫红色,纹理是细长的‘牛毛纹’,有很明显的金色的丝线点缀其中,这是难得的香檀木制作成的,没有任何的油漆加工,一切都是原木本身的色彩,这也导致两根筷子的色泽不可能一模一样。
只有人工制作出来的上油筷子的色泽才会是一模一样。
在不同的光线结构,这双筷子会呈现出彼此颜色深浅不一的色差,当然,粗看并不会发觉这一点。
香檀木料来自狭海对岸。
穿越魔山对自己的血脉根源无法忘记,他学习的知识、受到的十几年教育、看过的无数的华夏人文、历史、国学等书籍、都帮助他在这个世界里游刃有余的处理身边的棘手事和自己非常坍塌的处境。
数只黄金和美玉做成的小碗小碟从锦盒里拿出来,一字排开在魔山的身边,然后是数个用金银丝线编织成的精美的小袋子,小袋子很小,只有魔山的大拇指大小,这些小袋子一拿出来,系扣拉开,就飘出了浓郁的香气。
国王看得哈哈大笑、王后看得皱眉、乔佛里则在打趣、首相艾德一言不发、珊莎满脸的惊奇、猎狗显得焦躁、百花骑士一贯的优雅迷人、詹姆则带着戏谑的惊讶。
“魔山,你他吗的究竟在做什么?嗯,好香!”劳勃笑骂。
魔山扫一眼席间的众人,他知道这些家伙都从未见过这一套东西,他们的眼神里充满了好奇和困惑,其实这就是一整套的食物佐料碗碟,今晚国王的宴会菜肴太丰盛,不拿出来精美的佐料包就对不起自己的胃和舌头。
至于别人怎么看怎么想,魔山并不考虑。
大象不用考虑蚂蚁的思想,雄鹰也无须在意麻雀的歌唱。在思想上,跟这些畜牧文明和半农耕文明的人相比,魔山自认是巨人。
相比起华夏数千年的美食文化,穿越魔山更享受自己的本真,实行融入起来毫无难度。想用筷子吃饭,拿起来就干,简单。
这是魔山个人行为,他并没有打算要和任何人分享,包括国王和王后。
一桌人,各吃各,自己感觉很爽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