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迪化:我真不是骨王! 第27节

  罗修对外宣称,地下城核心由他亲自保管。

  实际上那东西根本不存在,他也无法展示,对方自然可能心存疑虑。

  但确实有很多城主会将地下城核心藏在自己体内。罗修谎称自己也是其中之一,对方果然深信不疑。

  罗修记得,设定集里确实有这样的描述:地下城核心一旦被毁,城主便会消亡,地下城也会随之崩塌。

  因此,将这性命攸关之物的所在与实体告知部下,对任何城主而言都是一个艰难的决定。

  芙蕾雅显然也明白这一点,所以没有再追问下去。

  目的地是虫人族栖息的热带雨林。

  据芙蕾雅说,乘坐马车大约需要三天路程。

  “若使用商人们的传送门,应该很快就能到。”

  “原则上,只有隶属于商会的商人才能使用。这项规定从未有过例外,即便是渊狱也无法通融。”

  “第六和第五城主不是用得挺顺畅吗?”

  “那是因为那些传送门本就是他们地下城的私有财产。”

  原来都是他们自家的东西。

  难怪罗修觉得那些传送门的颜色和形态似乎都略有不同。

  他顺便问了句传送门是如何建造的,得到的答复是需要对空间魔法有极深的造诣。

  说到魔法,芙蕾雅也算得上是行家。罗修带着一丝期待的目光瞥了她一眼。

  “非常抱歉。”

  看来是做不到了。也是,否则他们也不必费劲去搭马车了。

  这倒也没什么可遗憾的。芙蕾雅虽是魔女,但与渊狱的城主们相比,有所不及也是理所当然。

  “我们的身份,就如之前所说,您是为寻找君主而流浪的骑士,而我,则是您的侍从。”

  芙蕾雅也换下了法师长袍,穿上了侍从的装束。

  亚麻布制成的束腰上衣,羊毛外套,外加旅行斗篷。

  只要不出差错,这身打扮倒真像是一对骑士与侍从。

  “如您所知,身为亡灵的您无法骑马,所以我们必须找到一辆马车。去附近的村镇找商队的马车是最简便的方法。若是不行,就只能沿着大道南下,搭乘同方向的顺风车了。”

  罗修对村镇有不好的回忆,并不想去。

  “不过有一点比较麻烦,现在正值初冬,商队往来稀少。即便有,大多也是贩运棉花或兽皮的商队,他们基本上都是北上。”

  这与南下的他们正好是反方向。

  出发之后罗修才意识到,这些琐碎的问题交织在一起,竟让他们的启程都变得如此艰难。

  “其实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

  “骸骨马。我正好可以立刻召唤,也容易驾驭。但最大的问题是会引人注目。若是公然骑着骸骨马招摇过市,恐怕会引来讨伐队的追捕。”

  “走没有人的小路不就行了?”

  “恕我直言,大道只有一条。道路两侧的森林虽无人烟,却有成群的野生魔物。当然,无论是讨伐队还是魔物,对城主大人您而言都不过是些消遣的乐子。但浪费不必要的时间,也是事实。”

  的确,为了这点事承担如此大的风险,着实不值。

  “先沿着大道走走看吧。”

  “您做了明智的选择。”

  被巴蒙克追杀的记忆犹存,罗修对村镇有些犯怵。

  南下的路上,如果实在找不到可以搭乘的马车,就召唤骸骨马穿越森林。

  至于那些野生魔物,想必芙蕾雅会解决的。

第15章 撒旦都自愧不如

  “两位是往南边去吗?那不如与我们同行如何?”

  出发后不过一小时,罗修他们便遇到了一支同方向的商队。

  而且,这支商队的规模相当庞大。

  领头的是一辆由骡子拉着的货车,上面堆满了昂贵的毛皮、铁制农具和玻璃工艺品,琳琅满目。

  紧随其后的是由一看就是良种的骏马拉着的马车,护卫的佣兵团足有数十人之多。

  “就当是图个方便,搭我们的车吧。有骑士大人您同行,我们心里也踏实。”

  一个看似商队负责人的大胡子胖子,反倒一个劲地请求他们上车。

  他还补充说,只要有骑士大人在,不管是从森林里窜出山贼还是魔物,他都能高枕无忧了。原来是打的这个算盘。

  罗修上车前,先用眼神询问芙蕾雅。

  他本以为她会理所当然地点头,没想到她却眼神不安地摇了摇头。

  ‘难道有什么我不知道的内情?’

  或许,芙蕾雅看穿了对方什么不为人知的算计。

  罗修朝芙蕾雅扬了扬下巴,示意由她来说。

  “多谢您的好意,但我们不能接受。我家主人正在进行修行,立誓一个月内不借助任何交通工具,全程步行。”

  “哎呀,即便如此,与我们同行的话——”

  “我们不能接受。”

  看来是真的有问题,芙蕾雅拒绝得异常坚决。

  商人咂了咂嘴,最终还是放弃了,指挥着停下的车队重新上路。

  “为什么?”

  待马车行列远去,变成一个个小点后,罗修才不动声色地问道。

  芙蕾雅闻言,低下头,犹豫了半晌才回答。

  “马车上阴刻的纹章,是贝克斯商会的。”

  “那又如何?”

  “……”

  不知为何,她总是欲言又止。

  在罗修眼神的催促下,她才终于艰难地开了口。

  “大约三年前,贝克斯商会会长的女儿失踪了。会长心急如焚,便委托了佣兵和赏金猎人。他说,谁能找回他的女儿,就支付巨额的酬金。当时,我也在场。”

  这突如其来的往事,让罗修不禁歪了歪头。

  “商会长承诺,若找到女儿的尸体,便支付二十金币。若能让她活着回来,则支付二百金币。而幸运的是,我最先找到了她。”

  “找到了他的女儿?”

  “应该说,是曾经身为他女儿的东西。准确来说,是尸体。”

  罗修心想,这可真是个悲剧。

  “如果当时直接把尸体带回去,就能拿到二十金币。但一想到那二百金币,贪念就冒了出来。最终,我将那女孩复活成了亡灵,在她全身涂满脂粉,竭力伪装成活人的模样。”

  你这家伙,该不会……

  “我把‘女儿’带到商会长面前,拿到了二百金币,然后立刻逃之夭夭。从那以后,我的头上就挂了悬赏,成了被追捕的对象。”

  “……”

  “即便身为人类,我也没有丝毫罪恶感。恰恰相反,成功欺骗了人类这个事实,只让我感到了满满的成就感。以后若有机会,我还想再干一次。”

  罗修一时语塞。

  这话要是让撒旦听了,恐怕也要自愧不如。

  “今年追捕虽然松懈了些,但若是贸然搭乘他们的马车,很可能会招来大祸。因为我的缘故,连累了城主大人。实在惭愧。”

  “……无妨。”

  因为芙蕾雅的个人过往,他们错过了商队。

  看样子也不会再有同方向的商队了,两人只好转而走向森林。

  进入森林后,他们又往深处走了许久,直到确认人类的视线无法企及。

  随后,在林木葱郁的森林中央,芙蕾雅召唤了骸骨马。

  准确地说,是正准备召唤。

  “……这是。”

  “……”

  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弥漫开来,两人拨开草丛,循着气味的源头走去,眼前的一幕让他们停下了脚步。

  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二十三具哥布林的尸体,以及一具人类骑士和他的战马的尸体。

  从现场看,似乎是这位骑士孤身一人与哥布林群搏斗,最终同归于尽。

  能单枪匹马做到这种地步,想必是位相当强大的骑士。

  等级恐怕至少在四十级以上。

  芙蕾雅显然也这么想,她饶有兴致地打量着那位骑士。

  毕竟,若能将这样的骑士复活为亡灵,定会成为一大助力。

  “……奇怪。”

  芙蕾雅仔细地端详着骑士。

  “剑刃上没有一丝血迹。”

  正如芙蕾雅所说,骑士的剑上干干净净。

  “骑士的后脑勺血肉模糊。除此之外,身上并无其他伤痕,盔甲也完好无损。看来,是哥布林躲在草丛里用石块偷袭,将他一击毙命的。”

  接着,芙蕾雅绕着哥布林和战马的尸体来回走动,仔细观察。

  “哥布林的死因,全都是被某种强大的力量撞击或撕咬所致。再看这匹战马……”

  它身上伤痕累累,体无完肤,处处都是殊死搏斗的痕迹。

  “看来是为了保护死去的主人。”

  “应该是这样。或许,可以肯定就是如此。”

  虽然只能这么解释,但还是令人难以置信。

  通常情况下,主人一死,坐骑便会立刻弃主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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