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修觉得,能意识到这一点,就证明自己的人性尚存。
“我能进去看看吗?”
“去屠宰场?您是亡灵,所以对尸体不反感?还是说……您是亡灵法师?”
“如果两者都是呢?”
“哦哟,那感情好!我正愁怎么处理那堆玩意儿呢!”
店主立刻明白了罗修的意图,态度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他似乎高兴坏了,一改之前稳坐泰山的姿态,主动起身迎了过来。
“给您算便宜点!您仔细看,好好挑!”
门被推开的瞬间,浓重的血腥与令人作呕的腐臭便扑面而来。
身为亡灵,没有味觉,嗅觉却异常敏锐,这简直是一种酷刑。
尸体无法显示等级。
罗修只能四下扫视,通过辨认种族和听取店主的说明来判断。
‘……真是要命。’
一股强烈的悔意涌上心头。
光是看着这些支离破碎的魔物残骸,就让他感到一阵生理性的压抑。
他的目光还在一具具尸体上扫过,心里却只剩下一个念头:快点离开这。
可话已出口,现在说走,店主的面子怕是挂不住。
“您看这个,这家伙叫嗜血兽,是种吸血魔兽……”
不知从何时起,店主喋喋不休的话语变得模糊。
罗修的视觉被高度激活,听觉反而受到了压制。
【等级:58】
他看到了一只活着的魔兽,而且等级高达58级。
与周围胡乱堆砌的尸骸不同,它被单独关在一个透明的容器里。
“呜……”
它的外形酷似杜宾犬,周身却缭绕着一股来自地狱的阴森气息。
是地狱三头犬刻耳柏洛斯的劣化种——地狱犬。
深渊七狱的看门犬之一便是刻耳柏洛斯。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即便是劣化种,等级也高达58级。
在它对面的另一个容器里,装满了猩红的血液,想来就是从这只地狱犬身上抽取的。
“你们在对那个容器里的家伙做什么?”
“地狱犬吗?采血啊。那家伙最后会因为失血过多而死。”
“为什么?”
“吸血鬼们愿意出高价买地狱犬的血。能赚的钱,当然要赚。”
“不,我问的是,它为什么非死不可?”
“哦,这家伙是卖给卡斯珀大公府上的,给小公爵当宠物。结果它咬了那位小主人,据说小公爵因此卧床大病了十天。”
罗修心中刚升起的一丝同情,在听到最后一句话时烟消云散。
现实中,咬人的恶犬也只有死路一条。
虽说残忍,又能如何?
放任不管,只会催生更多的受害者。
罗修从来都不是纯粹的感性动物,他的感性,永远服务于现实。
“您看它身上的伤,八成是被小公爵虐待得受不了,才反咬了一口……也是可怜。”
“……”
罗修再次望去,这才发现地狱犬浑身遍布伤痕。
钝器、鞭痕、利刃……新旧伤痕交错纵横,触目惊心。
“卡斯珀那位小公爵年纪还小嘛。对恶魔族来说,虐杀魔兽是幼年期再正常不过的消遣了。这结果,用脚指头想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呃!呜……”
地狱犬的身体无力地抽搐了一下。
它湿漉漉的瞳孔,缓缓转向了罗修。
那眼神,分明是在求救。
“喂!你干什么!”
店主惊呼。
罗修置若罔闻,径直上前,一把掀开了容器的盖子。
他深吸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将手探向地狱犬。
【将对地狱犬进行进化。】
【满足两项条件,成功率50%。】
竟然可以!
连罗修自己都有些惊讶。
他本是死马当活马医,没想到竟然满足了两项条件。
其中一项是“濒死”,另一项绝不可能是“奉献”,那就只剩下“潜力”了。
“呜……”
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一半天堂,一半地狱。
【进化成功!地狱犬成功进化。】
一口如释重负的寒气,从罗修口中缓缓逸出。
果不其然,一团柔和的光晕在地狱犬身上汇聚、流淌。
它原本眯成一条缝的眼睛缓缓睁大,变得滚圆。
终于,重获新生的地狱犬猛地站了起来。
“哈……哈!汪!”
它一见罗修招手,便立刻凑上前去,用身体疯狂地蹭着他,活像一只终于盼到主人的小狗。
它很清楚,是罗修救了它。
【等级:65】
单看等级,要驾驭这家伙恐怕有些吃力。
但看到那呈现出深绿色的等级数字,罗修又觉得应该不成问题。
‘被小狗这么主动地贴上来,谁顶得住啊。’
他轻柔地抚摸着它的后颈,地狱犬立刻伸出舌头,“哈赤哈赤”地喘着气,脸上写满了愉悦。
“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旁的店主看得瞠目结舌。
一只奄奄一息的魔兽,转瞬间就生龙活虎,任谁见了都会怀疑自己的眼睛。
“这家伙,我带走了。”
“啊?您……您说什么?这可不是想带走就能带走的!我不是说了吗,它咬过卡斯珀的小公爵!它也可能会咬您的!”
“那是我的事。”
“不不,真的不行!”
店主洪亮的嗓门震得罗修耳朵嗡嗡作响。
罗修懒得废话,从怀中摸出那份召集令,扔了过去。
“这是什么?”
“自己看。”
店主狐疑地接过召集令,只扫了一眼,瞳孔便骤然收缩。
当他读到第一行时,眼睛已经瞪得如同铜铃。
“说起来,这次深渊七狱的……莫非是死亡骑士……大人?”
他喃喃自语,望向罗修的眼神剧烈地颤抖起来,如同地震。
扑通!
一声闷响,店主的双膝重重砸在地上,整个人都软了下去。
罗修最烦这种俗套的戏码,没等他开口便抢先说道:“繁文缛节就免了。这只地狱犬,我能带走了吗?”
“当然可以!您若还有其他需要,小人愿倾尽所有!”
“不必了,有它就够了。”
“汪!”
你这可爱的小东西。
罗修带着地狱犬走出了屠宰场。
地狱犬吐着舌头,寸步不离地跟在他身旁,看来是彻底认准了这个新主人。
“该给你取个什么名字呢?”
罗修的起名品味向来堪忧。
但他转念一想,再差也总比芙蕾雅强。
一想到“骨骨”那个噩梦般的名字,他竟莫名生出一股自信。
“就叫你赫福吧。”
它的笑容像金毛犬一样,充满了幸福感,正合一个“福”字。而“赫”,则取自地狱(Hell)的谐音。很配。
“哈……哈。”
赫福咧开嘴,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那模样,看得人心都要化了。
前世想养狗的心愿只能靠刷视频满足,没想到死后当了亡灵,反而得偿所愿。真是活久见,不,死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