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蒙:我岳父是成吉思汗 第295节

  ……

  二十万大军在荒漠中发出声声呐喊,无边无际,气势汹汹向前,阿迪莱二世看了简直浑身上下热血沸腾。

  “蒙古军全部铁甲,算什么?我军的甲士并不比他们少!那些巴鲁营战士,本来就是我的大军,他们什么实力我能不清楚吗?说穿了,我们要对付的,不过是三万多东方人和六七千的贝都因人,以四敌一,甚至是以五敌一!”

  “虽然蒙古军的骑兵略多了些,但我也有一万五千骑兵,这些骑兵的差距,影响不了大局!此战,正是我阿迪莱二世扬名天下的一战!”

  阿迪莱二世眼望着大军的冲锋,嘴角微微翘起,越发胜券在握。

  然而,赵赫见状,却是轻哼了一声:“不堪一击!”

  如果阿迪莱二世选择防守,二十多万大军赵赫想拾掇下来没那么容易。毕竟,他的本部才三万多人马,折损不起。

  实在不行,赵赫也只能利用骑兵的优势,截断阿尤布大军和开罗城中的联系,困死他们了。但这里距离开罗不远,难度也很不小。

  但是,阿迪莱二世选择让步卒主动进攻,让步卒的阵型从防御转为冲锋,正适合他的骑兵驰骋!

  所以,刚才阿尤布王朝的大军战前祈祷之时,赵赫没有如十字军经常做的那般,不讲武德的趁机进攻。

  现在才是进攻之时!

  赵赫高声道:“海日格!”

  “在!”

  “你率领十四个色目千户,猛攻敌军左翼!”

  “是!”

  “史天泽!”

  “在!”

  “你率领十四个汉军千户,猛攻敌军中军!”

  “是!”

  海日格和史天泽催马而去。

  然后,赵赫向身旁的传令兵看来,道:“打旗号!让勒布纳欢率领贝都因的勇士们出动,攻打敌军的右翼!”

  勒布纳欢就是赵赫所纳的那个贝都因美人娜迪亚的哥哥,贝都因人阿纳扎部的酋长的儿子。

  他自然是不够身份,和海日格、史天泽一般凑到赵赫跟前的。

  如今正率领六千七百多名贝都因战士,处于赵赫大军的左翼,正对的方向正是阿尤布王朝的右翼。

  对于自己的妹妹给赵赫做小妾,勒布纳欢没什么不满的。

  贝都因人桀骜不驯,最崇尚的就是暴力。

  在他们的观念中,最强大的男人,当然应该拥有最多最美丽最尊贵的女人。

  一个女人最大的荣耀,也是嫁给最强大的男人,

  既然赵赫的拳头最大,娜迪亚成为赵赫的女人,岂不是最好的归宿?

  这些日子,随赵赫西征以来,抢掠到的大量财富,更是简直让勒布纳欢做梦都能笑醒。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贝都因人纷纷传言,他是靠了妹子,才统领众多贝都因战士,令他心中非常不爽。

  勒布纳欢迫切希望靠着自己的骆驼和快刀,证明自己!

  “呼巍巍~~”

  眼看到令旗传来的信号,勒布纳欢发出了贝都因人特有的战吼声,率领六千七百多骆驼骑兵,向着阿尤布军的右翼直袭而来!

  “杀!”

  以大马士革钢为刃的长刀,居高临下,破开了一个埃及人步卒的铁甲,鲜血狂涌而出。

  噗!

  一把加了大马士革钢的长枪,硬生生刺破了傲一个阿尤布步卒的颈甲,在骆驼的巨大冲击力之下,直接将那步卒的脑袋从颈部扯落!

  当!

  一柄长枪从下方直袭而来,刺向了一名贝都因战士,凭着骆驼的速度和甲胄的坚固,那贝都因骆驼骑兵竟未受伤。

  随后,狠狠一枪,从上而下,敲瘪了那阿尤布步卒的头盔,乃至于头颅。

  那步卒哼都没哼一声,就跌倒在地,再也不活了。

  痛快!

  真是痛快!

  这些贝都因战士们,何曾有如此甲坚兵利之时?杀得真是过瘾,一时间“呼巍巍~”的战吼声,响彻了阿尤布军的右翼!

  当然了,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他们以骑兵对步兵。

  而且,阿尤布王朝在失去主力后,这些铁甲步卒只是二线部队提拔而来,装备虽然上去了,但战力短时间内却是上不去的。就更不用提,那些皮甲和无甲的步卒了,只是紧急征召的壮丁罢了。

  就这样,虽然阿尤布军右翼有着人数的绝对优势,但仅仅近七千的贝都因战士,已经将他们完全牵制!

  如果说贝都因战士是靠着沙漠中锻炼出来的热血和悍勇作战的话,那八旗军就是专职的杀戮机器了。

  先说攻打阿尤布王朝左翼的十四个色目千户。

  海日格本来就被赵朔授予重任,率飞鹰军驻扎巴鲁湾草原,全权负责呼罗珊、阿富汗、南亚西北部的军政事务,这些地区的八个色目万户都算是他的部下。

  海日格又是这场西征的副帅,对这十四个千户真是如臂使指。

  “出击!”

  随着海日格一声令下,十四个色目千户动了。

  每个色目千户排出整齐的方阵,骑兵之间的距离非常近,左右之间几乎是马镫挨着马镫,前后的距离不超过三丈。整个色目千户队伍,仿佛一个移动的城池。

  十四色目千户排成了三列,左右两个千户之间不超过一丈,前后两个千户之间不超过五丈。

  十四个色目千户组合起来,既像是一个巍峨的移动大城,又像是一头刚刚苏醒的蛮荒巨兽,露出了饥饿的血盆大口。

  更像是一个毫无感情的杀戮机器,杀死眼前的一切敌人,镇压一切不服!

  轰隆隆~~

  一万四千大军,向着阿尤布军的左翼蜂拥而来,势若排山倒海!

  “顶住!顶住!”

  “防御队形!就地防御!”

  “前面的兄弟,一定坚持住啊!”

  “真神至大,真神保佑啊!”

  ……

  色目八旗人马还未到,阿尤布王朝的步卒已经发出了声声惊慌失措的喊叫声,仓促转为防御。

  汉军当初在和钦察骑兵作战时,实行过这种密集冲锋的战术。以后,汉军所到之处敌军根本不敢和他们野战,只是攻城战,也就没有展现过骑兵密集冲锋的威力了。

  阿尤布王朝的这些大军,从来没见过这种打法!

  但是,仅仅凭着人类本身的直觉,他们已经感到一场致命的危机即将到来!

  而且,用脑袋想想,将骑兵训练的如此整齐划一,而且配备了当世最好的战马,最坚固的铠甲,最锋利的武器,能简单得了吗?

  不过,他们现在才改为防御队形,实在是太晚了。

  来不及了!

  战马奔驰,转瞬即至!

  嗖嗖嗖!

  色目八旗军的一万四千军整齐的放出了一轮仰射的箭雨,然后狠狠撞入了阿尤布军还未完成的防御的队列中。

  只在顷刻间,喊杀阵阵,兵刃交击,血肉横飞!

  流的大都是阿尤布王朝步卒的血!

  步卒对骑兵,如果不摆好了阵型,很容易就吃大亏。更何况,这些阿尤布王朝的步卒,根本就称不上什么精锐之师?

  色目八旗既如骄阳化雪,又似虎入狼群,所向披靡!

  汉军八旗比他们更甚!

  同样的队形,同样的战术,只是执行的更加坚决,更加无坚不摧!

  到了现在,赵朔手下的八旗无论攻城战,还是野战,各种训练模式是一样的。只是各千户在完成本来的训练之外,还有些绝活罢了。比如严实所部的标枪和掷弹兵,比如李全所部开发出了一种叫“暴雨梨花枪”的武器,比如郭侃所部的哥萨克骑兵战术。

  但是,在这种大规模会战的场合,为了和兄弟部队密切配合,就只能用八旗中的通用战术了。

  还是那句话,各人种民族之间的先天差距并不大,是后天的环境、教育、饮食、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影响,让各方产生了差距。

  怯于私斗,勇于公战。漠视敌人生命,必要的时候漠视自己的生命,有着极强纪律性的汉人,是最好的兵源!

  他们被赵朔用优厚的待遇,武装到牙齿的装备,充足的训练,组成了汉军八旗!

  汉军不满饷,满饷不可敌!

  虽然现在汉军八旗和色目八旗的装备、训练、战术大体一致,待遇也没优厚多少,但是战力明显高出了一截!

  马声隆隆,一万四千军如同狂风怒卷,冲入了阿尤布的步卒军阵中!

  “杀!”

  陆福林是冲在最前的八旗汉军之一,随着一声大喝,他手中长枪如闪电般刺出,正中一个阿尤布步卒的哽嗓咽喉。那步卒黝黑而充满恐惧的面庞,骤然变得扭曲起来。紧接着就是一声惨叫,尸横就地。

  然而,陆福林毫不在意。

  这是第几个了?

  第十个还是第十一个?

  到底杀了几个有甲的,几个无甲的?

  陆福林已经记不清了。

  他只知道,还不够!

  阿尤布王朝二十万大军,与汉军大战于金字塔之下,恐怕这一战就决定了埃及的未来,短时间内是没什么大仗可打了。

  他想在这场西征中立下足够的战功,直接从百户升到千户。

  然后,就可以衣锦还乡,迎娶自己的未婚妻了。

  陆福林是四川夔州人,是宋国驻扎夔州的禁军的一个统制官之子。陆福林的父亲,曾经和夔州当地的一个姓王的小乡绅交好,为孩子定下了娃娃亲。

  毕竟,大宋再文贵武贱,一个禁军统制官的儿子,配小乡绅的女儿还是配得起的。

  陆福林和王小娘子也算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不过,可惜了,陆福林十二岁那年,父亲在镇压泸州的蛮人叛乱时战死。从那以后,王家对他的态度就有所变化,不冷不热的了。

  好死不死的是,四年后,那王小娘子的爷爷快七十岁了,五举不中,朝廷开恩特奏名,赐“同进士出身”。虽然王老爷子这么大年纪,朝廷连一县主簿都没授予,但王家抖起来了,要求退婚。

  “别说你爹已经死了,就算活着又怎样?在我大宋,贼配军怎配得上书香门第?”

  陆福林直到现在都记得王老爷子说这话的那嘴脸,当时更是差点咬碎了钢牙,坚决不允。

  但是,大宋文贵武贱,王老爷子既然已经被“赐同进士出身”,那就是士大夫的一员了,早晚能让他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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