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回1997,我成了网文鼻祖 第485节

  《super star》这首歌,是湾湾she这个组合的成名曲,原时空,这首歌一出,这个组合迅速火遍两岸三地,特别是在内地,收获歌迷无数,无数少男少女,对这首歌以及这个组合,喜欢得不行。

  曹胜作为一个男人,本来对这种肉麻情歌是没什么感觉的,只是觉得旋律不错,挺好听,但歌词太肉麻,根本就张不开嘴去学这首歌。

  但……

  他当时追求的姑娘很喜欢这首歌,所以,他就多听了很多遍这首歌,渐渐的,心里竟然会唱了。

  而现在?

  他随手就把这首歌的歌词,送给了阿萨。

  毕竟,他现在认识阿萨,关系还挺好,而she组合的三个女星?他认识她们谁啊?

  谁让他默写不出来《下一站天后》的歌词呢!

  谁让she这个组合唱的是国语歌呢!

  谁让这个组合到现在还没把这首歌搞出来呢?

  反正,把那个组合的歌送给阿萨,曹胜心里毫无负担。

  此时见阿萨说很喜欢这段歌词,想看整首歌的歌词,他轻笑一声,就调出另一段歌词给她看。

  看完,又给她看下一段。

  ……

  阿萨越看,眼睛越亮,脸上的惊喜就没消失过。

  她确实很惊喜。

  刚才她听曹胜说写了一首歌词,她心里是很无语的,严重怀疑他写歌词的水平,毕竟,他从未写过歌词,也不是学音乐专业毕业的。

  一个写小说的,能跨界写剧本,勉强可以说小说和剧本的差别不大,但这两者和歌词的差别难道也不大吗?

  他小说和剧本写得好,就能写好歌词?

  真当文艺行业,一通百通呢?

  结果?

  这首歌词,虽然写得很肉麻,但整体上却很有意思,押韵也做得很不错,她觉得他是真的用心写的这首歌。

  质量说不上多高,但绝对说不上差。

  关键是:“你是电、你是光、你是唯一的神话”这句歌词,让她很满意,这么肉麻的歌词,曹胜敢写,她就敢唱,剩下的……只要他的书迷们敢听,到时候他必然会被他的书迷们笑话,而她和俽潼想不出名都难。

  试问,这样一首歌,她怎能不感到惊喜?

  她觉得这是曹胜在牺牲他自己的形象来捧她和俽潼。

  因为这首歌词,曹胜送她去机场的路上,她心情都很好。

  和曹胜坐在车子后排座位上,她忍不住伸手牵他的手,见他没有挣开,她脸红红地缄默片刻后,又悄悄往他身旁凑了凑,半边身子都贴到曹胜身上。

  曹胜有点意外,转脸看向她。

  她不敢看他眼睛。

  但却将嘴凑到他耳边,低声问:“曹哥,要不……我把机票改签吧?明天再走?”

  她想干嘛?

  曹胜听音知意,却摇头拒绝:“别这么麻烦了,我今天挺忙的,你就算留下来,我也没时间陪你。”

  阿萨有点郁闷地抬头看着他。

  见曹胜不为所动,她叹了口气,轻声道:“那您到香江的话,一定要告诉我呀!”

  曹胜微微点头。

  他有一颗不安份的心,对很多美女都有兴趣。

  但从他重生前的经历,就能看出来,他其实是个事业型的男人。

  很多美女都能让他心猿意马,把持不住。

  但……

  他的理智会不时上线。

  每当理智上线的时候,任何女人在他心里的地位都会迅速下降。

  比如:原时空,也曾有女人跟他说:“你保证不再写小说,出去找一份稳定的工作,我就不跟你分手,将来也会跟你结婚。”

  那女人跟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是他接连扑了两本小说之后。

  他心里明明挺喜欢她。

  但在她和小说之间,他选择了小说。

  因为他认为自己这种性格,出去打工的话,这辈子都没有出人头地的希望,坚持写小说,他才有可能混得像个人样。

  事业,是自己身为一个男人的脊梁。

  这根脊梁可以弯,但不可以断。

  弯下去,以后还有可能直起来。

  断了,这辈子就永远也站不直了。

  重生前,他心里事业最重。

  现在也是如此。

  所以,阿萨说想改签机票,想明天再走,曹胜没有犹豫,就帮她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是他不好色了。

  而是他昨晚刚和姜晓霜嗨皮了半夜,今天如果再陪阿萨一晚,他就连续两个晚上不务正业了。

  这对任何一个事业型的男人来说,都是不可接受的。

  实在是太堕落了!

  ……

  机场检票口。

  戴着线帽、口罩的阿萨,拎着包,一步三回头地走进检票口,她是真的还想再留一天。

  只要曹胜临时改变主意,对她招招手,她就决定掉头回他身边。

  但她却只看见曹胜的笑脸,以及她每次回头,他都挥舞两下的右手。

  这一刻,她又一次怀疑自己的魅力。

  于曹胜而言,女人戒不了。

  但他不会贪杯。

  只要荷尔蒙没有旺盛到影响他码字,他就不想在女人身上浪费时间。

  送走阿萨,他回到车上,坐车回别墅。

  半路上,他手机铃声响起。

  拿出手机,见来电显示是宝剑峰。

  曹胜眉头微动,接通通话。

  “喂?”

  宝剑峰:“曹总,上午好!藤讯那边给我回信了,他们原则上同意您入股,不过,他们有几个条件。”

  曹胜嘴角现出一丝笑意。

  对他来说,这已经是一个很好的消息,他之前让宝剑峰联系藤讯,转达入股想法的时候,其实已经做好被拒绝的心理准备。

  实在是原时空的藤讯成长速度太快了,后来达到的高度,也太吓人。

  这样一个公司,创始人够不够聪明,是毋庸置疑的。

  想要入股这样一家公司的难度,自然也是不小的。

  特别是像他这样一个没什么背景的写手。

  麻花藤真的有兴趣让他入股吗?

  曹胜:“什么条件?你说说看!”

  宝剑峰:“第一个条件是:他们最多只能出售5%的股份给您,需要您支付400万美金。”

  说到这,宝剑峰没有继续往下说,似在等曹胜的反应。

  曹胜眯了眯眼,最近他想入股藤讯,自然搜集过关于藤讯的很多资料,其中一份资料显示,去年6月份,MIH以1260万美金的价格,买走藤讯20%的股份,不是从藤讯直接买的,而是从藤讯某股东手中买走的这些股份。

  以这个价格来算,去年6月,藤讯5%的股份,价格应该是315万美金。

  而现在藤讯给他的开价却是400万美金。

  看似提价不多。

  但换算成人民币的话,就多了几百万。

  曹胜没说什么,只是开口说:“第二个条件呢?”

  宝剑峰:“第二个条件是要您写一本以qq为主要通讯工具的都市类小说,比如:书中的男女主角平时几乎都用qq在联系。”

  曹胜:“???”

  曹胜的眉头扬了起来,“什么?你确定他们第二个条件是这个?”

  入股藤讯,还要帮忙写一本小说来宣传qq?

  这样的条件,是曹胜怎么也没料到的。

  宝剑峰:“嗯,他们提的第二个条件确实是这个,我刚听到的时候,也不敢相信我耳朵,我反复跟他们确认过了,他们说这是他们老板提的条件。”

  是吗?

  曹胜有点意外,心想:这条件是麻花藤提的?莫非麻花藤也是我书迷?

  “还有第三个条件吗?”

  曹胜又问。

  宝剑峰:“唔,第三个条件,是您让我之前转达的那个条件,帮qq代言10年。”

  曹胜失笑。

  “让我帮他们写一本那样的小说,还要我给他们免费代言10年?股份还给我溢价那么多?他们怎么不去抢?”

  宝剑峰默然片刻,说了句俏皮话,“抢犯法啊!”

  曹胜哑然失笑。

  其实,如果真能入股藤讯,这三个条件,他心里是愿意答应的。

  毕竟,完全靠写小说、剧本赚钱,其实是很辛苦的。

  但如果能成功入股藤讯,就可以让藤讯带他飞了,毫不费力,他的身家就能翻倍翻倍再翻倍。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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