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神探 第440节

  “行什么行。”沈新摆摆手,示意丁雨薇赶紧回去。

  “走了!”

  沈新最后摆摆手,转头走进了机场。

第364章 狼王

  沈新还是低估了天魁上七点新闻的影响力,在办理值机的时候就被人围了。

  “我能摸摸它吗?”值机员是个年轻姑娘,忍不住询问。

  沈新扫了眼戴着智能头盔和嘴套的天魁,又看了看附近围观拿手机拍照的旅客,点了点头。

  把天魁安置在市局,丁雨薇早晚遛狗的时候,就经常被人包围,一堆人寻求合影。

  毕竟是功勋警犬,上过七点新闻,火爆全网的“希望犬”。

  值机员说着谢谢,连忙离开工位,上前小心翼翼的摸了摸天魁。

  “他好乖啊。”

  姑娘一脸兴奋。

  而围观众人,纷纷流露出羡慕的眼神。

  姑娘又问道:“我能跟他合影吗?”

  沈新心说你都摸了,还问行不行。

  她这一合影,附近的值机员全都围了上来。

  还有旅客,尤其是带孩子的家长。

  没招儿,天魁只能被迫营业。

  而且到了候机大厅也是一个样,求抚摸,求合影,还有打听滑坡救援细节的。

  天魁有虚荣心,不怕,反而还很享受这种被围观的感觉。

  上了飞机,别说空乘,连机长都在起飞之前,专门跑过来跟天魁合影。

  而天魁也享受了头等舱般的待遇。

  怕地板凉,空乘还给铺了毯子,又说商务舱有空位,不行的话,让天魁自己占个位子。

  沈新连忙拒绝,说天魁没那么娇贵,不需要。

  乘务长一脸认真的说可以的,说天魁拯救了那么多人呢。

  沈新只好说自己得看着天魁。

  然后旁边的男旅客立刻表示可以换位子,让天魁跟沈新一起坐。

  说着,自己就抱着笔记本站了起来。

  天魁还真不客气,轻巧一跃,卧在了位子上。

  沈新没好气的照着他脑袋扇了一巴掌。

  好一点的是,天魁没晕机。

  这次如果不是着急,沈新还是更倾向于选择高铁。

  来到安京,要等快四个小时转机。

  而免不了的,又遭受了一番围观。

  沈新也来者不拒,而且觉得普通人能够追捧一条功勋警犬,这是一件好事。

  毕竟每一条狗想要成为警犬,都要付出巨大的辛苦。

  快天亮的时候,沈新带着天魁,坐上了前往兴勒盟的飞机。

  上午快九点,飞机降落。

  乌盖大草原是国内著名的草原景点,这条航线其实就是旅游专线。

  虽说这个月份还不是最美的草原,并不是旅游的高峰期。

  但恰逢五一,飞机依旧拥挤。

  怕影响到其他旅客,沈新被特意安排在紧急出口旁边的位置。

  沈新怀疑机组是故意的,面前这位漂亮的空姐,只要闲下来,一直在努力的跟天魁套近乎。

  航程不长,八点出头,飞机就降落在了机场。

  走下飞机的那一刻,沈新就感觉到凉意。

  在安京的时候,已经感觉到和南方不同的凉爽。

  而这里,北纬四十五度,让沈新感觉重返初春了一样。

  果断从行李箱中拽了件外套。

  一手拖行李,一手牵天魁,在同行旅客的拍照合影要求中,沈新慢吞吞的来到接机口。

  远远的,就看见有人举着牌子,醒目的写着自己名字。

  一行两人,都穿着警服,一眼就看见了牵着天魁的沈新,急忙挥手打招呼。

  沈新连忙迎了上去。

  “欢迎欢迎。”

  其中一个中年人热情的和沈新握手。

  他肩膀上的警衔是二毛二。

  但仅仅是一个派出所教导员,那只能说明他工作年限足够长。

  因为就算按照最低的警衔晋升年限来算,他也得工作二十年才行。

  中年人正是派出所的教导员张其峰。

  留着潦草的碎发,皮肤黝黑,脸颊黑中泛红,粗糙且有皲裂。

  嘴唇也一样,干的厉害。

  旁边同行来接机的廖磊也是一个样,黑的厉害。

  沈新有些理解丁雨薇为什么要让自己带防晒霜,在草原上工作几年,风吹日晒,估计都得和他们一样。

  “这就是天魁吧,真威武!”张其峰望向天魁。

  之前拉克申去南江挑选警犬,回来之后跟他说过,说那批警犬里,最厉害的就是天魁,可惜没法儿挑。

  而现在天魁愣是成了上了七点新闻的国家级功勋犬,只能说名副其实。

  “发什么愣啊,打个招呼。”

  沈新拽了拽牵引绳。

  天魁抬头看了眼沈新。

  【嘴】

  沈新这才解开嘴套。

  天魁狠狠抖擞了一番,冲俩人叫唤了一声,就算是打过招呼。

  然后凑近了闻了闻,流露出疑惑,兴奋的表情。

  【天雄】

  他扭头冲沈新叫唤了一声。

  张其峰好奇的问什么意思。

  沈新道:“他是在你们身上闻到了天雄的气味。”

  张其峰一惊,天雄丢了好几天,天魁见面就能闻出来,到底是功勋犬啊。

  而提起天雄,张其峰一脸惭愧的道:“沈新,对不起,我们没有照顾好天雄。”

  旁边廖磊更加惭愧,低下了头。

  沈新连忙道:“张教,您千万别这么说,天雄是警犬,他明白自己的职责,遇到危险了,如果他不管,那只能说明我训练的不到位。”

  真正的警犬,那是明知上了会死,也会有勇气冲上去。

  “更别说这只是一个意外,而且我相信天雄不会有事的。”

  沈新跟着俩人往外走,然后说自己的分析:“其他警犬,会从小做社会性适应训练。”

  “但那种训练只是让他们适应嘈杂的环境,不会去训练他们自主觅食的能力。”

  “可天雄不一样,他是我从流浪犬中挑选出来的成年犬,他们本身就在社会上流浪多年,懂得如何求生。”

  像城市里的流浪犬,不光会翻垃圾桶,也会捕捉老鼠,小鸟之类的小动物。

  他们会察言观色,会趋吉避凶,懂得如何生存。

  不懂这些的,早就已经被淘汰。

  “草原上物产丰富,所以我觉得问题不大。”

  张其峰听的不住点头。

  旁边廖磊激动道:“那也就是说,天雄没事?”

  这几天,廖磊总觉得是因为自己,才把天雄弄丢了,一直很自责。

  沈新笑着点头,跟着几人上车。

  一辆饱经风霜的越野车。

  沈新嘴上是这么说,可心底却不乐观。

  天雄是流浪过,有足够的生存能力,但流浪犬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尤其是被收归,驯养成警犬之后。

  那就是天雄信任人类。

  他和野生动物不一样,害怕人,见到人会躲。

  天雄见到人不会躲,甚至于在饿了之后,会主动的寻求人类帮助。

  草原上人是少,但不是没有。

  丢了好几天,拉克申他们肯定发动了力量,大范围的去寻找。

  结果没找到,这值得深思原因。

  所以这次过来,沈新其实在心底深处做好了最坏打算的心理准备。

  回顾事情经过。

  拉克申孤身一人,但手里有枪,在草原工作多年,又是本地人,有足够对付狼的经验。

  但他失手了。

  打空了弹匣,愣是没打中狼,不是他枪法烂,而是这头狼战斗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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