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做的就是搭好机制,让你们都有动力去做这件事。”
他看向一旁静静吃饭的苏郁乔,语气里多了几分笃定:
“等郁乔的音乐会办完,肯定会有大批原创音乐人来找咱们合作。
“我现在砸重金推她,也是在为公司打开音乐圈的资源。”
这话一出,众人心里更亮堂了。
原来公司推苏郁乔,不只是帮她圆梦,更是在为所有人铺更宽的路。
一时间,饭桌上的气氛更热烈了,大家一边吃饭,一边小声讨论着找队员的事,眼底都闪着对未来的期待。
第118章 夜与晨
夜幕沉沉压下来,将阳台外的城市霓虹揉成一片模糊的光晕。
苏郁乔独自坐在藤椅上,指尖轻轻拨动吉他弦,细碎的音符在微凉的空气里散开。
她垂着眼,长睫在暖黄的台灯光下投出浅浅阴影,目光落在琴颈的木纹上,一遍遍微调着弦钮,直到每一个音都精准得恰到好处,像在精心呵护一件独属于自己的珍宝。
客厅里的灯光亮得有些晃眼,温若柠蜷在沙发里,手指飞快地在手机通讯录里滑动。
屏幕光映在她脸上,让那双带着急切的眼睛更显明亮。
她时不时停下来,对着某个名字皱眉思索,指尖悬在拨号键上又收回,显然没找到合意的人选。
想到这个月近两百多万的收入里,有大半都来自苏郁乔。
她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指尖在手机壳上轻轻敲击。
回沙城她就买辆劳斯莱斯,让家里人看看,她选的网红路,走对了。
至于“收购温氏饮料”的话,她对着屏幕轻嗤一声,眼底闪过一丝倔强。
那不过是她不满家里重男轻女,想要证明自己说出来的话而已。
这一夜,阳台的安静与客厅的躁动,像两道平行线,各自藏着心事。
主卧室里,浴室的水汽还没完全散去,空气中飘着淡淡的沐浴露清香。
林知夏穿着一身酒红色丝绸睡衣,衣料贴在身上,勾勒出曼妙的曲线。
她刚洗完澡,发丝还带着潮气,随意披在肩头,几缕湿发贴在颈间,添了几分慵懒。
她轻轻靠在陈平生身侧,两条白皙的大长腿调皮地搭在他腿上,脚尖还轻轻蹭了蹭他的膝盖,眼底满是娇憨的笑意。
可这份笑意没持续多久,她想起父母明天就要来魔都,眉头悄悄蹙了起来,指尖无意识地捻着睡衣的衣角。
亲戚们知道她在沙城发了财后,总想着托关系找工作的事又浮上心头,她咬了咬下唇。
眼底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为难。
她不敢答应,只因老陈身边,不止她一个人,沙城还有个怀着孕的方清雪。
一想到元旦后老陈就要回去,她心里又泛起一阵酸涩,不由自主地往陈平生身边靠得更近。
几乎要贴在他胳膊上,仿佛这样就能把这独占他的时光攥得更紧些。
魔都这一个月,是她最安心的日子,不用跟人分享,更不用担心中途他会起身离开。
这份完整的陪伴,她格外珍惜。
“老陈,你看我脚丫子好看吗?”
她抬起脚,白皙的脚趾涂着淡粉色指甲油,在灯光下泛着微光,语气里满是期待。
陈平生头也没抬,手里还握着笔记本,随口应道:“好看好看,你哪都好看。”
“老陈,你在说瞎话!”
林知夏一下子坐直身子,伸手轻轻拍了下他的胳膊,脸颊微微泛红,带着点小委屈,
“你明明就没看,眼睛都没离开屏幕!”
“别闹,”
陈平生终于抬起头,把笔记本往身前挪了挪,语气带着几分认真,
“明天你爸妈过来,我得想想怎么投其所好,总不能光靠花钱讨他们喜欢,得让他们觉得我靠谱才行。”
他眉头微蹙,指尖在笔记本上写着什么,显然是在认真琢磨见家长的事。
林知夏一听,瞬间不闹了,脸上的委屈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欣喜。
她凑过去,软乎乎的身子完全贴在陈平生背上,下巴轻轻抵着他的肩膀,声音甜得发腻:
“老陈,你也会怕我爸妈不喜欢呀?”
“当然怕。”
陈平生扭头看她,眼底带着温柔的笑意,伸手捏了捏她的脸颊,
“这可是第一次见你爸妈,要是表现不好,他们不放心把你交给我,那可怎么办?”
“才不会呢!”
林知夏摇摇头,手指轻轻勾着陈平生的衣领,声音放轻了些,带着点小心翼翼,
“我爸妈都是国企出来的工人,我爸这辈子最骄傲的事,就是当上了厂里的七级钳工。”
她顿了顿,眼底闪过一丝怀念,
“你不知道,以前厂里提起他的手艺,没人不夸的。可惜啊,后来工人时代过去了,那些荣光也没了。”
陈平生心里了然,六七十年代的工人有多风光,八级工更是走到哪都受人尊敬。
他能想象到,林知夏父亲当年握着锉刀、在机床前专注工作的样子,也能体会到后来时代变迁、手艺无用武之地的失落。
而现在,短视频时代来临,林知夏借着这股风成了网红。
还能靠自己的能力给家里父母建上大房子。
这大概就是时代馈赠的幸运。
第二天一早,阳光透过窗帘缝隙照进房间。
陈平生特意换上了一套深灰色西装,料子摸起来柔软顺滑,看似普通,实则价值十几万。
这是林知夏上次逛街时,一眼看中买下的。
他对着镜子整理领带,林知夏站在旁边,伸手帮他把西装领口理得更平整,眼底满是笑意:
“我家老陈穿什么都好看。”
陈平生看着镜中两人的身影,心里的紧张慢慢消散,只剩下对见家长的期待。
林知夏每个月大部分收入,都用来给他买衣服了。
魔都衣柜当中,那挂得满满当当的衣服,都是她去外面一件一件挑回来的。
上午十一点的魔都高铁站,玻璃穹顶滤进暖融融的日光,却挡不住底下汹涌的人潮。
行李箱滚轮碾过光洁地砖的“咕噜”声、广播里清亮的到站提示反复回荡、旅客们或急促或闲聊的话语交织成团,热闹得像一锅沸腾的水。
只不过来往的人们,大多行色匆匆。
陈平生倚在黑色宾利慕尚的车门旁,指尖漫不经心地摩挲着冰凉的车身,目光始终锁在出站口。
林知夏站在他身侧,双手攥着手机,指节微微泛白,脚尖时不时踮起,显然是盼着父母的身影。
终于,两个熟悉的轮廓从人群里挤了出来。
林父五十出头,还穿着那件过去在厂里最引以为傲的藏青色工人服,洗得有些发旧的布料上,边角却被熨烫得笔挺,没有一丝褶皱。
深蓝色的工作帽压得略低,遮住了额前几缕花白的头发,只露出下颌线紧绷的侧脸。
他左手拎着一个半旧的行李箱,右手紧紧攥着一个鼓囊囊的大麻皮袋,袋口露出一截红绳。
不用想也知道,是母亲特意腌的腊肉。
林母比丈夫显得年轻些,齐肩的短发烫成蓬松的大卷,发尾还泛着淡淡的栗色,用魔都本地人的话来说,这模样透着股“时髦劲儿”。
她走得比林父快些,眼睛在人群里扫了一圈,很快就锁定了林知夏,嘴角瞬间扬起,眼角的细纹也挤成了月牙,抬手就朝女儿挥了挥。
直到林母走到跟前,林知夏连忙迎上去拉住母亲的胳膊。
让陈平生意外的是,林父貌似遇到了熟人,还拉着熟人的肩膀聊得热闹。
等到林母走近之后,陈平生跟林知夏才知道这是啥情况。
原来是遇到了以前的老同事,都在一个厂做过工,后面赶上国企改制,工人下岗。
这位曾经的老同事就去了广东摸爬滚打,这次还是被他女儿接到魔都来游玩。
他女儿在一家外企上班,收入不错,想着马上就要过元旦节,特意将她父亲接到这边来玩一段时间。
陈平生快步上前,微微弯腰,双手自然垂在身侧,语气客气又恭敬:
“叔叔阿姨,一路辛苦了。”
林母的目光立刻在陈平生身上打了个转。
从他笔挺的西装领口,到擦得锃亮的皮鞋。
她心里悄悄“哦”了一声,面上却笑着应道:
“你就是小陈吧,知夏这丫头之前跟我提你,总说一半藏一半。”
说着,她把手里的行李箱递过去,又悄悄用脚尖踢了踢还在跟以前同事聊天的林父,眼神里带着点嗔怪:
“别光顾着跟老同事唠,闺女男朋友都过来了!”
林知夏挽着母亲的胳膊,轻轻晃了晃,声音里满是雀跃:
“妈,累一天了吧?老陈开了车来,中午也订好饭店了,咱们先去吃饭!”
林母轻轻点头,林父却还舍不得挪脚,老杨也站在原地没动。
两人从高铁上就挨着坐,聊起过去国营厂的日子,一会儿笑一会儿叹,满是唏嘘。
“老杨,”
林父拍了拍老杨的胳膊,语气热络,
“等会儿跟我一块去吃饭,下午咱哥俩接着聊!”
老杨有些犹豫,目光扫过陈平生和林知夏,客气地摆手:
“这不合适吧?你闺女男朋友都在这儿……”
“有啥不合适的!”
林父摆摆手,语气干脆,“你刚在高铁上不还说,让我去你闺女家住几天吗!”
老杨笑了,也不再推辞:“行!那我就不客气了!”
这时,老杨身后一个穿着职业装的女人走上前。
她是老杨唯一的女儿杨岚,快三十岁的年纪,头发利落地挽成发髻,脸上画着精致的淡妆,手里拎着一个笔记本电脑包。
她在互联网大厂上班,前两年才在魔都首付了一套百平米的房子,还不是什么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