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森林。
铁锈绑架孙瑶红足有十天。
一天应付一言堂的追杀。
一天传递消息。
一天飞鸽传书送求援信。
李兆廷赶路用了五天。
灭杀一言堂用了一天。
今天是最后一天。
孙瑶红在河边看了看自己。
水面映照着发茬乱得盘根错结、眼下有两袋未剥壳的核桃、一身破烂、满叠忧愁、神容枯稿瘦削的女子。
孙瑶红有些不认识自己。
这个女人真的是挽红袖催莺啼、莲步共香熏人醉的孙瑶红吗?我怎么会变成这种模样?我真的还活着吗?
孙瑶红下意识看向旁边。
大树下面躺着一只野兽。
全身千疮百孔破破烂烂,没有一块肌肉不腐烂,没有一个器官不走样,就算一条蜥蜴亦比他体面,一只蟾蜍也比他完整,全身像是长满了铁锈。
所以,他的名字叫做铁锈。
“山枭”铁锈!
铁锈瘫在树下,尽管是睡着的,齿缝仍发出啃啮骨路的磨嘶声,一只右眼大大睁开,眼球几乎完全翻白。
只剩一点暗红,妖冶的暗红。
铁锈头上戴着一朵红花。
这是铁锈仅有的两种情感。
当初在一言堂时,孙瑶红给铁锈摘了一朵花,铁锈欢欢喜喜戴上,直到那朵花枯萎,孙瑶红在窗边吹笙,铁锈听得很认真,就像俞伯牙钟子期。
孙瑶红做梦也不会想到,心爱的人失踪后,世间唯一的知音人,竟然是一只癫狂嗜血的猛兽,靠着这只猛兽,孙瑶红离开一言堂,逃到黑森林。
铁锈当然没有能力说出挑战书。
挑战书是孙瑶红说的。
孙瑶红强忍着恶心,趴在重伤濒死的追击者耳边,一遍遍的重复。
——想杀我,让李兆廷来!
——我在这里,等他十天!
孙瑶红原本的目标是铁手,她的爱人公孙扬眉平生只有一个朋友,只崇敬一个人,那个人就是铁手,公孙扬眉为了迎娶孙瑶红为孙疆做事,听了孙瑶红的劝说后,舍命规劝孙疆停下。
然后,公孙扬眉失踪了。
临行前,公孙扬眉说过,如果世间有一个人能查清一言堂的真相,那个人就是铁手,如果世间有一个人能扫荡一言堂的罪恶,那个人是李兆廷!
——瑶红,如果我没回来,说明我被孙疆杀害,你想办法逃出去,让人把消息传出去,是查案,是摧毁,全都由你自己决定,我愿意为你而死!
公孙扬眉失踪后,孙瑶红看到另一个公孙扬眉,但女儿家的细腻让孙瑶红察觉到破绽,对方肯定是假货。
哪怕这个假货知道他们的秘密,知道花前月下,精通“扬眉剑法”,他依旧是个假货,是一具行尸走肉。
公孙扬眉不存在了。
公孙小娘死了!
孙瑶红的闺蜜公孙邀红,被袭邪用谎言骗走,此后再也没回来过。
孙瑶红身边的人,丫鬟、嬷嬷,包括给她说过两句好话的厨师,全都莫名其妙失踪,看似是富家大小姐,实则连笼中鸟都不如,活的生不如死。
支撑孙瑶红活下来是仇恨!
为公孙扬眉报仇!
为母亲和闺蜜报仇!
为所有无辜枉死的人报仇!
为自己报仇!
孙瑶红精神恍惚,沉沉睡下。
她梦见她栽种的花,培植的草,养的猫、狗和小鸟,她梦见微风在吹、叶子在颤、秋千在荡,她听到逍遥而深情的歌声,她梦到两片翠羽一般振翅欲飞的眉毛,还有一双多情的眼眸。
孙瑶红醒来的时候,周围不再是黑漆漆的树林,而是明亮的房间,身上盖着柔软的棉被,穿着一套睡衣。
桌子上放着热腾腾的米粥。
梳妆镜旁边摆满了胭脂水粉。
墙上挂着团扇、竹篮、披风。
“我……我是在做梦吗?”
“这不是梦!你得救了!”
公孙兰温柔的看着孙瑶红。
“表姐,我……我不是……”
“我理解你的忧虑,一言堂被我家老爷毁掉了,孙疆被我杀死了!”
“死得好!他早就该死!”
正常人听到亲爹死了,至少会流几滴泪水,孙瑶红不仅没有流泪,反而满脸都是快意,兴奋地想跳起来。
母亲、爱人、姐妹的血仇,自己毕生的屈辱,都随之而烟消云散。
“表姐,铁锈在哪里?”
“你知道,铁锈回不去了!他不属于人世间,他属于那片黑森林。”
“铁锈……铁锈……”
孙瑶红长长的叹了口气。
铁锈是用正常人改造而来。
那个“正常人”是谁?
谁能在失去全部理智后,为孙瑶红的花卉感到兴奋,听懂她的旋律?这个问题不能细想,越想越是沉痛。
“表姐,你……你嫁人了?”
“教主和他打赌,输了!我被教主输给他,我怎么办?认命呗!”
公孙兰略带得意的挑挑眉毛。
“瑶红,在这里,没有人知道你过去是什么人,也不会有人在乎,你在这里安心生活,一切都已经结束。”
“我在房间里留下了日记。”
“一言堂内所有纸张,乃至所有能写字的东西,都被烈火烧毁,烈火烧了两天两夜,所有记录都被烧毁。”
“表姐,谢谢!”
“咱们是姐妹,这是应该的。”
“姐夫在做什么?”
“他去清楚后患。”
“后患?”
“一贯堂、拿威堂,所有与这件事相关的人,都会死在他的剑下。”
“姐夫这么厉害?”
“惩奸除恶时,他是战神!”
第419章 魔教教主被刺杀了?
“到了关东,别的可以不看,早市不得不来,否则相当于白来了!”
关东天寒地冻,每天早晨都要与温暖的被窝做殊死搏斗,这是精神意志方面的战斗,需要某种“寄托”。
让李兆廷从被窝中爬起来的,除了早睡早起的生物钟,还有早市。
嗅着热腾腾、暖洋洋、浓香扑鼻的味道,从被窝爬起来的怨念,随着一碗羊汤、两根血肠、三个菜饽饽下肚,再也不存半点,舒服的揉着肚子。
以滋味而言,这些街边小摊肯定比不上豪华酒楼,但早市吃的是氛围,是烟火气,是车水马龙的生活感。
公孙兰满是羡慕的看着李兆廷。
作为“舞蹈家”,公孙兰基本上与美食绝缘,不敢吃高油高盐,每次放肆大吃一顿,都需要高强度运动。
哪怕是武功高强的魔教公主,想保持舞蹈家的完美身材也不容易。
练武不是万能的。
减肥在任何时代都很痛苦。
好在,关东早市上,有一样食物能满足公孙兰的需求,那就是菜饽饽,皮是玉米面,馅是干白菜、黄豆,还有的是野菜馅,偶尔放入虾皮提鲜。
李兆廷夹起一片血肠,笑道:“关东菜系我最喜欢的,除了酸菜白肉、铁锅炖大鹅,就是这道香煎血肠。”
“血肠”是宰牲口的副产品!
在杀猪的时候,用盆盛放猪血,然后搅拌血液,使其不凝固,拌上剁碎的猪肉和洋葱末、盐、蒜末、胡椒粉等调料后灌肠,最后水煮或者清蒸。
一般而言,做杀猪菜、酸菜白肉的时候,可以放入血肠调味,李兆廷喜欢把血肠切成五毫米厚,煎着吃。
公孙兰吐槽:“天机阁说得对,如果想对付你,需要从小吃入手。”
李兆廷摆摆手:“非也非也!浪费食物是可耻的行为,在食物中下毒是最低劣的手段,高手不会这么做。”
“下毒是偷袭、暗杀、刺杀的标准技法之一,刺杀讲求出其不意,您觉得不会这么做,杀手偏要这么做。”
“哪家杀手敢来刺杀我?”
“当然是奴家!”
“你身上有比下毒更强的武器,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能欣赏到名传千古的霓裳羽衣、公孙剑舞,就算让我做神做鬼,也没有什么遗憾了。”
“老爷这张嘴比剑法更厉害!”
“不厉害,怎么哄骗姑娘?”
“老爷承认是‘哄骗’?”
“不是哄骗,难道是威逼?”
“不是威逼,难道是真爱?老爷把我锁在身边,用宝剑威胁我,如果我不服从老爷,圣女就会把我发卖!”
“发卖岭南,相当于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