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然后攀援天都峰,欣赏绝壁垂云锁金鳌,最终到达丹霞峰,俯瞰三十六峰吞浩渺,奇松引路、云涛铺海,尽揽黄山雄浑,一路之上欢乐无尽。
就算没找到“天剑”,能欣赏到这般壮丽景色,也算是不虚此行。
王盛兰感叹:“不愧是黄山啊!这么美丽的景色,当真世所罕见!”
李兆廷笑道:“华夏地大物博,山河壮美,若是不能尽览美景,岂不白来世上走一遭?我此生所愿,便是与红颜知己游遍名山大川,看遍世间风华,江湖中的腥风血雨,营营役役……”
话到此处,李兆廷拔剑出鞘,剑锋直指翻腾云海,朗声长啸:“不过是杯中涟漪,剑下尘埃,浮云聚散,岂能困我胸怀,拦我步履,阻我逍遥?”
山风卷起李兆廷的蓝色衣袍,披风飘飞猎猎作响,江玉燕凝望立于丹霞绝壁的侧影,眸中映着万丈霞光。
“夫君心藏丘壑,逍遥九天。”
王盛兰含笑挽住李兆廷手臂,云涛奔涌在三人脚下,黄山三十六峰,宛若浊世青莲,绽于苍茫天地之间。
三人在黄山游玩两天,不知不觉游玩到了深山,到了莲花溪谷,逆着蒲团松的松针方向行进,绕几个圈,找到一片黑松林,入口藏在松林内部。
千年过去,外面爬满青苔,到处都是老树枯藤,一眼看过去,密密麻麻爬满花草,根本分不清山石断崖。
最关键的是,内部机关不是青铜爵这种奇物,千年过去,早已锈蚀,想进入藏宝洞,必须强行破开石门。
“萧氏”就是用来开门的!
王盛兰扭动手腕,摇头晃脑,看准石壁方向,吐气开声,双臂发力,只听得咔嚓声响,石门裂开了缝隙。
“给我开!”
王盛兰气血如龙,烽火狼烟,双臂连续发力,有地动山摇的感觉,只听得一阵嘎吱声响,山壁缓缓裂开。
“轰隆!”
两扇万斤巨石组成的石门,向着山洞倒塌下去,这里没有开门机关,只能用蛮力破门,能最大减少意外。
如果是幻阵、机关,或许有幸运儿误打误撞进入,这种需要蛮力推动的万斤石门,反而比机关幻阵保险。
李兆廷挥动披风,以袈裟伏魔功向山洞扇风,通风换气,这座山洞封闭千年时间,内部空气浑浊至极,早就淤积成了毒气,过了足足两个时辰,李兆廷抓了几只鸟扔进去,发现这些鸟能自由自在飞行,这才带人进入山洞。
天剑五爵的先祖是铸剑师,不懂霸道机关术,也不会阴阳术,山洞机关都是弓弩机关,九成九已经锈蚀。
无需破解机关,一路前行即可。
向前走了约莫三四百丈,一道石门拦住三人,上面刻着三个小孔。
江玉燕问道:“老爷,这三个小孔与青铜爵非常相似,难道青铜爵是开启宝藏的钥匙?这机关真是精巧。”
李兆廷道:“我希望是!”
拿出青铜爵按在小孔上,随后用力左右晃动,伴随一阵嘎吱声响,石门竟然缓缓打开,李兆廷欣喜若狂,顾不得找寻天剑,当场拔剑劈斩石门。
在阴暗潮湿的山洞保存一千年却没有锈蚀,说明传动机关必然是珍稀金属制作,多半是青铜爵同款材料。
李兆廷简单解释两句,三人掏出兵刃一阵切削,过不多时,整座石门被三人切成粉碎,露出内部的转轴。
李兆廷拿出青铜爵比对,果然是同款材料,狂喜的用锦盒收起来。
山洞里面并非没有强力机关。
铸剑师们心知机关难逃锈蚀,遂制作两种不会被锈蚀的防御机关。
一是密密麻麻九转回旋的迷宫。
二是从方士那里得到的药渣,浸泡在水池里面,形成纯天然丹毒。
就像连城宝藏中的剧毒。
宝藏上面涂抹的并不是毒药,而是炼丹失败留下的药渣,把这些东西胡乱混合在一起,经过千百年淤积,就算华佗在世,也搞不懂丹毒的药性。
如果是天剑五爵的后裔,自是能通过家传技艺,通过两处防御机关,如果是外人到来,那就只能靠运气。
铸剑师们万万没想到,天剑的煞气实在太重,只要与天剑沾边儿,任何人都得不到好处,包括天剑五爵。
秦朝,天剑铸成,遍地烽火。
萧家,绝后。
吴家,仅剩一人,加入丐帮,暂时没有婚娶打算,很有可能绝后。
唐家,仅剩一女,如果没有李兆廷和王盛兰,后果是全家被灭门。
张家,酿酒卖酒,原剧情被阿卑罗王杀死,如今是普通卖酒商人。
黄家,仅剩一女,她的母亲是仙姬绿母,至今不知自己出身来历。
从原本剧情的角度而言,天剑五爵只有吴家和黄家有人活下来,从香火后代的角度而言,全都断了传承。
得到天剑的,全都没有好下场。
天剑的煞气比柯南恐怖百倍,与天剑相比,李兆廷堪称人间锦鲤。
好在,无论迷宫幻阵,还是储存千年的丹毒,对李兆廷没什么用。
元宝在前方带路。
幻阵可以迷惑人,迷不了狗。
迷宫可以挡住人,挡不住狗。
元宝晃着尾巴,轻松通过精心打造的迷宫,什么阴阳五行、易经八卦之类的布局,对元宝没有丝毫效果。
至于毒水阵,李兆廷一手抱着王盛兰一手抱着江玉燕,背后趴着元宝,登萍度水,凌空虚度,一掠而过。
可怜千年前的技术宅,做梦也想不到千年之后,有人会用狗破阵。
更没想到前来找寻天剑的是登峰造极的大宗师,凭绝世武功以力破巧,任凭何等防御,不过是些许尘埃。
通过迷宫和毒水阵,前方赫然是最后一道门户,里面存放着天剑。
还是老规矩。
先用青铜爵开启石门,随后找寻同款材料的转轴,把转轴打包完毕,三人抬起头,看向正中心处的天剑。
天剑摆放在一座祭台上,下面是早就熄灭的香花宝烛,火折子的光芒映照在天剑剑锋,刹那之间,沉睡千年的宝剑绽放刺眼光芒,好似探照灯。
这就是天剑的神兵特性。
——聚光、反光!
能以剑锋吸收光线,反射出刺眼夺目的光芒,能晃瞎敌人的眼睛。
听起来觉得非常鸡肋,实战效果并不算差,初次交手能发挥奇效。
视觉是最重要的感官。
无论武功到了何等境界,眼睛都是最重要的接收外界信息的感官。
《风云》中逼格满满,暴揍千年老妖帝释天的“十强武者”武无敌,死于玄阴十二剑的“夺目唯色灭”。
《龙珠》战力等级高不高?一套太阳拳从头打到尾,无论登场时一百战力还是后期的超级赛亚人,太阳拳都是有效控制手段,太阳拳永不掉价。
《龙珠》前期能感知“气”,隔着半个星球就能感觉到敌人方位,后期有自在极意功,身体自动御敌,有这种超级感官,依旧会被太阳拳硬控。
缺点很明显,只能打初见杀。
“初见杀”说的不是面对每位对手都有一次机会,而是只能用一次,使用一次后,天剑的秘密传遍江湖。
如果用得好,可以用这一次机会除掉某位强敌,或者做的干净一些,把所有观众杀掉,可以多使用几次。
与倚天屠龙、血河红袖、不应挽留等随时随地发挥效果的神兵相比,效果差了很多,属于全方位的差距。
原剧情中,阿卑罗王之所以用天剑打遍天下高手,因为他是盲人。
阿卑罗王不怕天剑晃眼,可以随意释放刺眼光芒,占据绝对优势。
身体正常的武者,显然不合适。
天剑有个隐藏好处。
不会因为“神兵”而被人争抢。
争抢天剑是为了争权夺利,为了获得更进一步的阶梯,为了用天剑的名号忽悠人,而不是为了抢夺兵刃。
有效减少高手剑客的觊觎。
江湖中的剑客太多了。
有神兵利器的剑客非常少。
每一把神剑都能引来血腥争夺。
天剑例外。
没有人会冒着随身携带柯南的风险争夺一把探照灯,除非穷疯了!
李兆廷伸手一抓,抓起剑鞘,把天剑收了起来,原本有触发式机关,奈何千年过去,机关陷阱都被锈蚀。
“咱们回去吧!”
“夫君,这就是天剑?那么多花里胡哨的传说,吹嘘的那么邪乎,只能释放刺眼光芒?还不如霸王枪呢!”
王盛兰非常不满的嘟起嘴。
江玉燕同样觉得很失望,本以为天剑是轩辕剑、赤霄剑那种神兵,结果就是个反光镜?还不如鬼彻实用!
李兆廷笑道:“天剑的价值不在于天剑本身,而在于象征意义,这把剑的名字叫做天剑,是秦始皇让人打造镇压气运的剑,这就是最大的意义。”
江玉燕道:“老爷的意思是,天剑作为兵刃没有任何优势,天剑只是打造成宝剑形状,实际比对的是和氏璧、苍龙七宿等有‘帝王气’的宝物。”
王盛兰撇撇嘴:“就是那什么得天剑者得天下?夫君想要做皇帝?”
李兆廷摆摆手:“无聊透顶!我才没有这种心思,当皇帝太累了,就算给我三千佳丽,我也懒得做皇帝!”
江玉燕道:“奴婢明白了,老爷想把天剑送给某个野心勃勃的人。”
李兆廷轻笑:“有些人站在反与不反边缘,需要有人在背后推一把,只需轻轻一推,就能把人推下悬崖。”
李兆廷把天剑递给江玉燕:“这件事交给你去做,过几天,我去西域处理这些铸剑材料,玉燕留下看家,找机会放出消息,等着天命教过来买。”
“老爷想卖多少钱?”
“天命教财大气粗,咱们可以狮子大开口,最低价码是五十万两。”
“奴婢可以分几成?”
“三七分。”
“怎么才七成啊!”
“七成是我的!”
“那我不成跪着要饭的?”
“我喜欢这个姿势……”
李兆廷露出一抹邪笑。
江玉燕打了个冷颤。
王盛兰手持长枪,跃跃欲试。
白虎星君,平生最爱舞枪弄棒!
在山洞外面轰了几掌,用碎石把山洞入口堵住,三人快速离开,找了一家豪华客栈,商讨跪着要饭还是躺着要饭的问题,对外界事务一概不知。
李兆廷这种人物,无论到了哪里都是焦点,都有无数人暗中盯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