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我家娘子是状元 第684节

  上官燕是武学奇才,但与站在山巅的古木天相比,差了实在太多,不可避免受到凤血剑自身剑意的影响。

  心虽无痕,剑却有痕。

  李兆廷弹指出剑,后发先至,食指精准点在剑身,伴随“叮”的轻响,剑气倏然崩碎,无痕变成了有痕。

  上官燕心中越发惊讶,眼前的李兆廷不像是一个人,更像一座高峰,稳稳屹立在绝巅,等到后来人挑战。

  上官燕内心坚定,绝不轻言认输,凤血剑红光暴涨,刹那间剑气纵横,化作漫天红雪,剑影裹挟着森然寒意,疾风暴雪般攻向李兆廷,这一招的变化用到极限,眼花缭乱,无从捉摸。

  李兆廷双目闪过精光,与程淮秀元气交融后,李兆廷得到仙胎灵韵,领悟剑心通明,以剑心坚守本心,无论一剑还是万剑,究其本质,都是剑。

  只听一阵“叮叮当当”声响,李兆廷与上官燕以攻对攻,每道剑气都被李兆廷轻描淡写的点破,无论上官燕出招多么迅捷,多么凌厉,剑招运转间有多少变化,都被李兆廷轻松破解。

  “雪花剑法之变,当如云卷云舒,发于自然,归于淡然,上官姑娘的剑法根基极好,奈何没经历滚滚红尘,你的淡然是先天而来的心性,是长期隐居的孤僻,不是大彻大悟的悠然,不经历滚滚后尘,如何磨砺出通明剑心?”

  话音未落,剑气消散无踪。

  李兆廷顺手夺过凤血剑,根据上官燕的出招姿态,演示凤血剑法。

  残雪细松、雪花片片、梅雪争辉、雪花满天、雪落无痕。

  雪花剑法共有六招,最后一招龙情雪心是用爱发电的合击招数,正常状态毫无意义,单挑只能用前五招。

  一法通,百法通。

  虽然只看过龙魂凤血录疗伤篇,但雪花剑法在李兆廷眼中并无秘密,剑气挥洒之间,七彩凤凰冲天而起。

  “唳!”

  凤凰展翅,直冲云霄。

  李兆廷下意识把凌霜剑出世时金龙彩凤交相辉映的场景,融入到剑法招式之中,屈指轻轻一勾,心剑从程淮秀腰间飞来,双剑合璧,威能倍增。

  心剑有认主效果,只有剑主程淮秀能使用心剑,但李兆廷与程淮秀早已达成气脉归一,再加上能让万剑俯首的无上天剑,心剑只能乖乖低下头。

  双剑合璧,龙凤呈祥。

  青龙出海,凤啸九天。

  李兆廷自然而然进入顿悟状态,用出一式强招,上官燕先是抱着学习的心思观摩,没想到片刻之间,李兆廷进入武道顿悟,随心所欲挥舞双剑,剑气喷涌如云如雾,看不清招式变化。

  莫说上官燕,就连与李兆廷心有灵犀的程淮秀,也只能看到残影。

  李兆廷身形闪动,移形换位。

  每次移动都会留下残影,每道残影都能用出一招绝杀,擎天一剑、如来神芒、百步飞剑等绝招缤纷错落。

  “嗷呜~~”

  心剑迸射出一道剑气长龙。

  李兆廷心有所悟,把威龙神掌变为剑法,创出一招“威龙神剑”!

  这对李兆廷而言没什么难度,如来神掌能变成如来神芒,威龙神掌当然能变成威龙神剑,飞龙升天,彩凤紧跟着振翅高飞,肆意搅动天地元气。

  “嗖!嗖!”

  两把剑返还给原主人。

  李兆廷伸手一压,稳住气血。

  程淮秀轻笑道:“恭喜当家的!双剑合璧,龙凤呈祥,摩诃无量!”

  李兆廷大笑:“嘿嘿!不知庞斑恢复速度有没有这么快!下次再遇到,倒要看看是道心种魔能吸摄,还是摩诃无量能席卷,保管让他大吃一惊。”

  程淮秀用食指刮刮脸蛋:“当家的真是吹牛不害臊,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与九旬老人比悟性、比潜能、比体力,真是羞死了,怕是要没脸见人喽。”

  李兆廷缓步走向程淮秀,嘴角露出邪魅狷狂的笑容,伸手把程淮秀按在后山岩壁上,轻轻托起她的下巴。

  “淮秀,好了伤疤忘了疼,这可不是好习惯,等咱们回到铸剑城,被盛兰嘲笑的时候,千万不要求我哦!”

  “当家的,我错了……别啊!盛兰那个小妮子,看起来憨憨的,实则满肚子都是坏水,比山大王还霸道!”

  “这话我会复述给盛兰。”

  “盛兰会相信吗?”

  “我说人们能把一根大铁棍子扔到月亮上、能制造出载着几百人高速飞行的铁鸟,九成九的人觉得我是脑有贵恙的疯子,盛兰会毫不犹豫相信!”

  “难道奴家不值得你信任?”

  “我刚刚说的话,你信吗?”

  “不信!”

  “所以喽!淮秀,距离天黑还有三个时辰,这是你最后的得意时间,好好放松精神,想想等会怎么哄我。”

  李兆廷拍拍程淮秀的肩膀,转身去往树林,根据丁雪莲的笔记,采集各种美味野果,嘴巴里轻轻哼着歌。

  “小和尚下山去化斋……”

  程淮秀双腿酸软,跪倒在地。

  上了贼船,岂能轻易离开?

  上官燕不明所以,安慰道:“李公子不是坏人,程姐姐为何怕他?难道他每天晚上都会欺负你?不会吧?”

  程淮秀尴尬的脚趾抠地。

  哪能每天晚上都被欺负?

  怕不是把骨头架子摇散架!

  这话显然不能对上官燕说,只能苦笑着表示:“我们是在练武功。”

  “什么武功这么辛苦?姐姐一觉睡到中午,到现在也没恢复体力!”

  “龙凤呈祥神功!”

  程淮秀随口胡编了一个名字。

  ……

  夜晚。

  程淮秀抱着被子,满脸惊恐的看着李兆廷,在烛光的映照下,李兆廷的面色好似妖魔,让人后脊梁发冷。

  “淮秀,准备好了吗?”

  “当家的,我知错了,淮秀真的知道错了,你就饶了淮秀吧!淮秀一定乖乖听话,再也不敢对郎君顶嘴。”

  “真的?”

  “淮秀发誓。”

  “盛兰有没有告诉你一件事。”

  “什么事?”

  “惹我生气,应该怎么赔罪?”

  “嘶~~”

  程淮秀倒吸一口凉气。

  这个问题,她问过王盛兰,王盛兰回答的非常随意:“夫君很大度的,我惹他生气的时候,只要跪下认错,一边吃东西,一边抬眼看着他,露出眼泪汪汪的表情,夫君就会原谅我啦!”

  程淮秀原本觉得是跪祠堂、挨家法之类的小事,没怎么放在心上。

  家中这么多姐妹,若是只有一团和气的嘻嘻哈哈,那些魔教妖女,早就该闹翻天了,怕不是全家睡大街。

  冯素贞为了掌管家门,创出大妇之威剑法,可见其狮虎般的手段。

  如今想来,王盛兰的话,口口声声都是“夫君”,与冯素贞无关。

  很多怎么想都想不通的问题,如今豁然开朗,程淮秀仰天长叹,暗骂师父真坑人,我是被彻底拉上贼船。

  程淮秀有心跑路,奈何她与李兆廷心有灵犀,仙胎、天剑交相辉映,李兆廷举手投足,便可以引燃仙胎。

  真·芳心纵火犯!

  “当家的,你是魔鬼啊!”

  “正需要仙子以身侍魔!”

  ……

  在沙漠之甍的半个月,是李兆廷重返西域以来,最轻松,最畅快,最无忧无虑的日子,没有任何压力,也没有任何阴谋,只有世外桃源的静谧。

  白天去丛林中采集野果,晚上与程淮秀修行“龙凤呈祥大法”,或许是没有压力,程淮秀身体越发丰腴。

  可惜了,没有储物戒指。

  沙漠之甍中的鲜美水果,只能带回去一小部分,这么多人分,每人只能分到一小块,尝尝味道就没了,下次带着王盛兰来,可以多背负几大筐。

  李兆廷不会长期留在沙漠之甍,时间到了必然返回,上官燕不喜欢江湖中的纷纷扰扰,但毕竟年轻气盛,面对滚滚红尘的诱惑,岂能无动于衷?

  就算不喜红尘俗事,杀父囚母之仇肯定要报,欧阳飞鹰勾结外人,杀害结义兄弟,岂能让他继续做高高在上的四方城主?上官燕绝不认同此事。

  有怨报怨,有仇报仇。

  上官燕很想陪伴母亲隐居,但在隐居之前,一定要杀死欧阳飞鹰!

  还要杀掉半天月。

  丁雪莲隐居多年,既想看看外面的花花世界,又有三五分恐惧,最终决定还是出去看看,至少要看到出卖兄弟的欧阳飞鹰身败名裂、死无全尸!

  月圆之夜,以月镜照射月光,打开沙漠之甍出口,众人回到大漠。

  “我勒个去!”

  气候急速变化让人分外难受。

  就像在三伏天,四十度高温,把人从空调房扔到大马路上,承受能力稍微弱一些的,可能当场晕厥过去。

  李兆廷、程淮秀内功高强,能以先天真气快速调节脏腑,几个呼吸就能适应外界环境,丁雪莲在沙漠之甍生活了十来年,差点被烈日晒晕过去。

  程淮秀用心剑救治丁雪莲,靠着心剑的生机,丁雪莲勉强站起来。

  “老身……让你们见笑了。”

  “从沙漠之甍返回大漠,生存环境快速变化,丁姨可以站起来,可见您的身体非常健康,我们只会佩服。”

  李兆廷释放出长生真气,隔绝毒辣的阳光,让周围稍微凉爽一些。

  丁雪莲不会武功,上官燕不方便走到哪都带着她,略作商量,决定先把丁雪莲送去铸剑城,等到做好与欧阳飞鹰决斗的准备,再回来接丁雪莲。

  先找一家客栈歇脚,李兆廷出去转了一圈,找沙盗“借”来驼队。

  有了驼队,赶路方便许多。

  沿途无事,一片祥和。

  ……

  铸剑城。

  王盛兰正在学习弓箭技巧。

  玉弓是非常强大的武器,能极大提升攻击距离,远超刀芒剑气,缺点是玉弓本体非常沉重,弓弦紧绷,拈弓搭箭损耗极大,瞄准更是难上加难。

  王盛兰天生神力,力大无穷,可以轻松拉弓,但不知该如何瞄准。

  恰好,官御天让箭隐帮忙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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