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砍风云录 第139节

 面对困境,拉格纳罗斯并没有死守着熔岩鞭笞不放,而是想了很多办法。

 他又转回传统法术路线,结结实实吃了几次瘪之后,还是发现自己独创的岩浆法术相对最好用——元素法术根本几乎一点效果都没有,而岩浆法术起码还能让对方略微忌惮。

 可惜到目前为止,也只停留在忌惮而已,还没看到什么实质战果。

 兼顾元素伤害和温度灼烧的确很美好,但有优点就必然有缺点,这是万物都逃避不开的规律。

 岩浆作为切实存在的物质,不光有分量而且还很不轻。无论以什么形式,要驱动这份沉重必定都做不到像纯元素法术那样轻灵。

 比如要投掷一个岩浆爆裂球,肯定得蓄力而不仅仅是挥挥手就行。

 但这个该死的人类!——拉格纳罗斯已经下意识不再称呼他为爬虫了。

 简直灵活到不可思议,一边轻而易举地在密集如雨的法术幕中从容穿梭,一边放声嘲笑他的武技多么糟糕不堪。拉格纳罗斯窝火极了,发誓以后如果有机会,一定要好好研究研究那种叫“武技”的东西究竟有多神奇。

 李察早些年在南方行省打擂台时见识广阔,稍微像样点的武技流派都会向门下学徒传授一种技巧——根据对手现在的动作,预判他下一步要做什么。

 说起来很玄乎但原理很简单,比如收肩可能下一刻要出拳,而撤步则是踢腿的前兆,另外眼神也是重要线索。

 这种小计俩对付高手的话不会太好用,因为高手都懂得掩饰自己,甚至还会故意藉此误导。新手要是傻乎乎地拿教条当金科玉律,十有八九会把自己套路进去。

 最近几年,李察碰上的对手普遍都在水准线之上,这门技巧他已经很久不曾施展了,没想到时至今日居然还有机会发发利市。

 炎魔的施法水平比预想中厉害得多,一手就地取材的岩浆法术堪称惊艳。但丝毫不懂得掩饰发力前兆。

 要甩鞭子必定高高扬起胳膊,准备进攻哪里就直勾勾瞪眼看。李察在擂台上什么鬼蜮伎俩、邪道高手都见过,但这种连基础都不懂的菜鸟还真是头一次对上!

 倘若就此认定拉格纳罗斯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那可真是太冤枉了。

 顶级魔兽的战斗天赋个个都很出彩,在肉搏战中仅凭直觉就能百分之二百发挥出利爪筋肉的作用,压根用不着再费劲去学习什么武技,那对他们来说并不是帮助反倒是束缚。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魔兽大多都不屑于使用武器——因为那比野兽还要恐怖百倍的天赋对武器不灵,得从头学起。

 岩浆法术使用手法上很接近武器,已经触及到了拉格纳罗斯的盲区。偏偏他自己在地下闭门造车这么多年,压根没得到过什么实战机会,有点纰漏简直再正常不过。

 但是对于领主大人来说,这个笑话可就闹大了。

 高达十刃的拉格纳罗斯站在岩浆上声威赫赫宛如魔神,不要钱一般四处挥洒着热力惊人的岩浆法术。恐怖的威力、愤怒的咆哮、高亢的元素波动使熔岩肆虐翻滚、连大地都在为之震颤!

 这一幕仿佛灾厄降临,对手如果心理稍微脆弱,简直能被活活骇死!

 但倘若技巧上犹如刚入门的新学徒一样破绽百出,威力再大又有什么用呢。

 李察要是连这都躲不过去,真可以买根绳子上吊了。

 “据说一力可以降十会,老拉你显然还没有达到这样的境界啊。”

 持剑的身影在空中纵横闪烁,宛如在海啸间游走的海燕。侧腰、肋下、膝盖、脊背,炎魔对于致命要害的防御还算严密,但其他地方就不可避免渐渐添出伤痕。

 如果战斗在平原上进行,不是李察胡吹,这头炎魔就算有十条命也不够死逑。

 就好像金枪鱼在岸上只能任人宰割,一旦入海却拥有拖翻小船的力量,这就是环境所能带来的便利。

 背靠一座即将复苏的死火山,土火两种元素极其丰沛,再加上岩浆提供了近乎无穷无尽的素材,使得拉格纳罗斯施术变得极为轻松!

 他可以不断修复身上的破损石壳,可以尽情的释放力量,甚至可以借助岩浆治疗伤势。

 但也就仅限于此,只不过是把一刀枭首变成凌迟示众而已。

 炎魔的天性极为暴虐好战,被爬虫戏弄的愤怒和肉体的疼痛刺激得他愈发愤怒,连片的咆哮声片刻不停!

 一头发狂的魔兽,一个自始至终冷静的剑手;一个伟岸如魔神,一个只是渺小的人类;一个肆意挥洒岩浆,一个出剑都无比谨慎。

 再粗壮的大树也经不住利斧一寸寸啃食,终究会在伐木工努力下迎来轰然倒塌的一刻。

 直到最后,濒临衰竭的躯体才让拉格纳罗斯从愤怒中解脱出来,意识到自己似乎应该退回岩浆中避避。

 但已经迟了,李察又怎么会给他这个机会。

 自头顶卤门刺入的一剑,彻底瓦解了这个庞然大物的所有动作。片刻僵持过后,眼睛里的华彩黯淡,躯体轰然倒塌,落在岩浆湖中,激起浪潮千层!

 “打完收工!”

 领主大人空中一连串跟头,横渡上千码,利索地落到伊丽莎白身边。

 虽然力量已经没有了,但曾经的见识毕竟还在。亲眼目睹了一番惊天动地的龙争虎斗,并没有让伊丽莎白产生多少惶恐。

 要知道就凭炎魔展现出的施法水准,一千码距离可算不上万全保险,稍有意外死于非命毫不稀奇。

 “区区炎魔,如土鸡瓦狗,插标卖首尔!”领主大人傲然一笑,感觉自己此刻的形象肯定异常伟岸。

 “我觉得你还是先别高兴太早。”伊丽莎白的嘴角微微勾出一个弧度,似乎在忍笑。

 李察扭过头,看向刚才鏖战过的那片岩浆湖。

 拉格纳罗斯遗留的残破躯体又站立起来,一种难以描述的死灰迅速笼罩了他的全身。黯淡的眼睛重新变得明亮,燃起两朵飘摇不定的苍白火焰。

 “死灵?”李察握紧了手里的剑。

第三百二十五章 斯嘎尔飞龙骑兵

 高山堡众人等了足足两天也没等到自家领主凯旋归来。

 虽然巴克兰说过——“李察一路走来太顺风顺水,偶尔吃点苦头对他来说未必是坏事。”,并且得到了一致赞同。但当事情发展真的超出预料,等着看笑话的窃喜就在短短几个小时内转化成了忧虑。

 那毕竟是一头炎魔啊,虽然按理说不应该能对李察造成威胁,但……万一呢?

 “平时还感觉不太出来。”梅丽莎嬷嬷抚摸着安妮的头发,“可一旦有事的时候,才发现李察真是主心骨。”

 “是啊,他不在大家心里没底。”

 于是忧心忡忡的亲友团立刻出发,幸好有奥西里斯这条龙在,一路飞到歌利亚缺口没花多少时间。

 “那是什么?”刚一落地,安妮的目光立刻被吸引住了。

 四五条飞龙正在远方天边列队翱翔,姿态显得轻松而从容。尽管在太阳映衬下只能看到黑乎乎的剪影,但也可以想象都是块头惊人的巨兽。

 李察正躺在藤床上摇蒲扇。不得不说,看到自家领主好端端既没缺胳膊也没少腿,所有人都不由暗自松了口气。

 “斯嘎尔人的地行龙,没想到泡在源血里居然长出了翅膀。”他停下蒲扇说道。

 源血的补完作用只对“不完美”生效,而不完美的判定标准相当苛刻,仅限于工蜂这样被压迫的劳苦大众。

 斯嘎尔地行龙实在没任何理由不符合。

 这些动辄数千磅的大家伙只是斯嘎尔人传宗接代过程的副产品,自身不具备繁殖能力,本质上跟蜂后工蜂的关系没什么不同。

 在个把月沉寂蜕变之后,最初的实验果然大获成功。

 令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笨重的地行龙不但从此拥有繁殖的权利,前腿还扩展成一对翼展长达十二刃的宽阔翅膀!

 首批专职空骑兵的斯嘎尔人,正驾驭者他们曾经的兄弟学习飞翔。不得不说这个过程没有看上去那么容易,光恐高一关就得花时间慢慢适应。

 此外还有个副作用,补完后的地行龙、不、应该叫飞龙,再也没法陪着斯嘎尔骑兵一起进阶。也就意味着,泡源血完全是一锤子买卖。

 出于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李察已经严令仅限顶级兵“狂龙怒骑”有资格转职。

 这让其他斯嘎尔人最近仿佛打了鸡血一样,天天掐着手指头盘算还有几天才到月圆之夜。

 “既能喷火又能飞行,几乎可以冒充巨龙吓唬人了。”薇拉脸上的震撼是那样清晰可见,本来想问李察的话也忘得一干二净。

 旁边奥西里斯刚想维护巨龙的尊严,瞥了眼旁边的领主大人,又果断选择把不满压抑在心底。

 “那岂不是说,咱们高山堡以后也有成编制的空骑兵了?”巴克兰满脸喜不自胜。

 空骑兵作为能飞在所有人头顶拉屎的兵种,只要稍微动脑子想想都知道有多厉害。但一直以来,由于合格坐骑驯养难度大到夸张,始终不曾得到真正普及。

 现如今也只有三大国才具备成规模豢养飞行魔兽的能力,据说平均花销在一个空骑兵身上的金币,足以给萨格雷陛下熔铸一尊等身黄金像,是再直接不过的烧钱。

 甚至可以说,当今大陆上,拥有成编制空骑兵比拥有个把龙骑士还能体现国力。毕竟运气好的话,一个野小子都有可能收获巨龙的青睐,但训练空骑兵可实打实掺不得水分。

 高山堡这样一个偏僻的开拓领,如果也能拥有空骑兵部队,不是土鸡变凤凰是什么!

 “诸位未免太乐观,哪里有那么容易。”西多夫最近一直在歌利亚缺口调整防御设置,此刻也参与进话题,“在我个人看来——空骑兵战术一直都是王室的秘密,不懂这个就始终算不上正规军。”

 他毕竟是成名已久的老将,在军事领域的发言权碾压一般外行,一番话让所有人都陷入思索。

 “而且坐骑档次才是空骑兵威力的决定因素。”老白虎从兴奋中平复下来,不得不承认西多夫的话有道理,“飞龙就算近身缠斗很厉害,魔法能力也跟狮鹫、骏鹰没得比。”

 “思想僵化。”今天话格外少的领主大人张嘴毫不客气,一顶大帽子扣在巴克兰头上,“飞龙这幅身板背一架小型床弩上天绰绰有余,再配上湮魔弩矢,八百码开外就能干掉狮鹫!”

 “飞行的感觉我们都体验过。”薇拉对他的想法明显并不认可,“在快速运动中,要命中八百码外的目标可太困难了。”

 “我说薇拉大小姐,连女人也算上我至少能征兆一百位斯嘎尔战士,只要时间充裕就是一百位飞龙骑兵。”李察翻了个白眼,“反正只要人多,完全可以用齐射弥补精度不足。”

 一时间所有人都愣住了,空气有些安静。这个思路真的简单粗暴,但似乎也真的可行。

 庞贝的骏鹰骑士数量长期维持在五十左右,斯图亚特跟圣荷西情况也差不多。规模决定他们只能采取小队战术,别无选择。

 要是真让高山堡凑出一百个空骑兵,能玩的花样可就多多了。

 “对了,还没问你那头炎魔到底怎么样了?”巴克兰最先回想起此行的目的。

 听到炎魔,李察的脸色立刻臭下来,一看就知道正在闹不痛快。

 “打不过?”巴克兰慢吞吞地推起眼镜,努力瞪大一对绿豆小眼,“没道理啊,那头炎魔这么厉害吗?”

 “炎魔当然很厉害,毕竟是已知世界最强大的几种魔兽之一。”安妮横了老白虎一眼,让他别哪壶不开提哪壶,“而且火山环境本来就适合炎魔发挥,暂时难以抗衡也不丢人。”

 “对。”一片乱糟糟的附和。

 都知道自家领主是个死要面儿,暂时还是别触这个霉头为好。

 “安静!”李察不耐烦地一拍石案,树根般的裂缝立刻在他掌心下朝四周蔓延,“区区一个炎魔,老子怎么可能打不过!统共不到一刻钟,就把他干趴了!”

第三百二十六章 三连转生

 “炎魔能在地底熔浆里自由穿行,也许是逃跑了。”

 这种相对更合理的猜测顿时引来一片赞同,那种功亏一篑的抓狂感的确很能让人郁闷,难怪能把领主大人气成这样。

 但是很快也被否决了——

 “就凭炎魔那种战斗中近乎狂化的上头性格,他要是能知道逃跑才怪。”李察冷笑着说道。

 “那你倒是说说究竟怎么回事啊。”巴克兰快让他急死了。

 “听好,这不是在开玩笑。”李察深吸一口气,又慢慢吐出来,“炎魔被我打死之后,转生成了熔岩巫妖。”

 话音刚落,一片哗然。

 在古早的动荡年月,秩序还不像今天这样确立完善。那时候掌握着强大魔法的魔导师就犹如地上神明,行事近乎为所欲为。很多在常人看来禁忌且疯狂的东西,对他们来说就像每天早晨的一杯清茶般平平无奇。

 比如亡灵魔法。

 和巨龙精灵这样的长寿种比起来,人类的寿命实在犹如蜉蝣般短暂。仿佛一道掠过天边的流星,刹那璀璨之后便归于黯淡。

 魔法可以带来毁天灭地的力量,却不能、也不可能阻止时间在自己身上留下痕迹,这实在是种莫大的遗憾。

 不甘心坠入永暗的魔导士们很快想出一个“好”办法——只要死后转化为巫妖,不就可以继续品尝生命的甘甜美好,继续享受精舍、美婢、华灯、烟火。

 这种做法曾经一度风靡到魔导师们言必谈转生,可后来就渐渐雷声大雨点小,成为一段鲜有人提及的尘封往事。

 因为化身巫妖,虽然还可以人不人亡灵不亡灵的活过几百上千年。但感受着自己作为人的特质一点点流失,渐渐变成一个冰冷扭曲的怪物,那种滋味并不比真正的死亡更好。

 渴求生命,却终究无法把握生命。百般求活,却只能在生与死的界限中徘徊。

 最可笑的是,即便如此仍避免不了死亡降临,永生之梦就像井中月般虚妄,仿佛命运在无声嘲笑。这是对于尊严与人格最深沉的侮辱,简直连乞丐也不如。

 能进阶到魔导师这个显赫的阶位,邪恶或者善良不好说,但内心有一份骄傲和豁达乃是必然。

 你可以指责他们坏到脚底流脓,但要是说他们二皮脸可就太过分了。面对苦求不得的困顿,大部分魔导师都有一份“随他去罢”的气魄!

 因此“转生”这种邪道手法,渐渐就被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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