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瑛也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又怎么可能抵挡得住林峰这种金钱攻势,更何况她本来就对林峰有一些好感。
此时听到林峰要给自己买两件毛皮大衣,高兴地跳起来在林峰脸上亲了一口。
“哈哈哈哈……”
感受到脸上的温柔,林峰也丝毫不顾及周围人的眼光,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
张瑛兴高采烈的去挑选自己喜欢的衣物,而林峰则在白人女服务员的带领下,来到他们店最贵的一件大衣前面。
这是一件由北极熊皮制成的高档大衣,此时它静静陈列在特制的展示架上。
大衣闪烁着柔和且带着神秘光泽的白色绒毛,每一根毛都细腻顺滑,仿佛在诉说着北极冰原的凛冽与寂静。
其质地柔软至极,轻轻触摸,那触感宛如轻抚着最上等的丝绸,却又多了几分绒毛特有的温暖与厚实。
领口处精心设计,一圈浓密的毛簇拥着,如同北极漂浮的轻柔雪堆,优雅而又带着与生俱来的高贵。
袖口部分,皮毛自然垂落,微微卷起的边缘,恰似北极那被风卷起的冰雪弧线。
整件大衣的剪裁堪称完美,流畅的线条贴合人体曲线,仿佛它不是一件死物,而是能与穿着者融为一体。
在灯光的映照下,皮毛上那些若有若无的纹理,恰似北极冰川上岁月雕琢的痕迹,深邃而迷人。
“什么价格?”
看着这件堪称艺术品的熊皮大衣,林峰满意的点了点头。
“先生,这件北极熊皮大衣,由……”
听到林峰的询问,原本就满怀希望的白人女服务员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立刻开始滔滔不绝的讲述起这件大衣的来历,以及制作大师的辉煌历史。
林峰并没有打断她的话。
背后的故事,本身就是奢侈品价值重要的一部分,甚至可以说,一件商品能不能称之为奢侈品,其背后的故事,甚至要超过商品本身。
“因为我们的店铺是第一天开业,所以这件‘北国之风’的售价只需要1200美元。”
白人女服务员的声音里透着一股不可抑制的激动和羡慕。
一千两百美元,东西是好东西,价格也是足够惊心动魄。
“很好,给我包起来,待会和我朋友的东西一起结账。”
林峰点了点头,并没有还价。
这件大衣他打算送给李群的老婆叶吉卿。
前两天埋在吴大宝身边的钉子范玉良送来的密报中提到一件事,让林峰对叶吉卿这个女人兴趣大增。
趁着李群还没有从青岛回来,这个时候正好去他家里探探底。
“阿峰,我选好了,你看,漂亮吗?”
又过了一会,张瑛终于选中了自己喜欢的东西,一件暗红色色的貂皮大衣,一件坎肩,一双长筒靴,穿在她身上,少了几分俏皮可爱,多了几分雍容华贵。
“很好看,非常好看,就穿着吧,不用换了。”
林峰满是欣赏的点了点头。
加上那件起名“北国之风”的北极熊皮大衣,林峰一共支付了一千六百多美元的高价。
林峰记得前世曾看到过一句话,虽然大家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可有钱人的世界,和穷人的世界,却是两个永远不会相交的平行宇宙。
类似林峰这种有钱人,一次消费的金额,那些底层的普通人,别说一辈子,可能十辈子不吃不喝也攒不了这么多钱。
张瑛自然也看见了那件林峰让人单独包起来的大衣,眼里不自觉就流露出羡慕的神情,不过这次她倒是很聪明的没有多问。
林峰当然也发现了她的异样,对于她这次的知趣,倒是给了一个不错的评价。
“还不算太蠢!”
第286章 李群被人偷家了
离开西伯利亚毛皮商行的时候虽然已经是下午,但林峰并没有着急回家,而是让黄益光将车往叶公馆开。
叶公馆是李群和丁墨离开大西路三十七号时一处临时据点,挂在叶吉卿名下,也是曾经76号对外公开的一个办事处。
随着76号的扩大,绝大部分人员和机构也一并迁到了极司菲尔路76号。
原来的叶公馆就渐渐变成了叶吉卿个人的私人宅院。
根据前两天范玉良的密报,叶吉卿似乎和李群的副官储灵逊有了奸情,而且持续的时间应该有一段时间了。
当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林峰感觉脑子都有些不够用了。
李群是什么人,那可是杀人不眨眼又心思缜密的特务头子,这种人的老婆,也有人敢染指?而且这个胆大包天的家伙还是李群的副官?
林峰的第一反应自然是不信,觉得范玉良这条从吴大宝醉酒后得到的八卦基本不可信。
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吴大宝是李群的死忠,真要是让他知道有人给李群戴了绿帽子,不用李群出手,吴大宝就将那人大卸八块了。
可前前后后细品过后,林峰反而觉得这条消息的可信度在不断上升。
第一个疑问,吴大宝效忠的,真的是李群吗?
恐怕未必。
要知道,吴大宝是第一次沪上抗战的时候当了逃兵,然后才开始混迹沪上青帮的,那个时候李群还在学校里当他的三好学生呢。
再到后来,李群这个穷小子和叶吉卿这位富家千金从相爱到结婚,中间可都没吴大宝什么事。
一直到李群当了汉奸投靠日本之前,李群不管是在延党的时候,还是在给山城办事的时候,都是名不经传的小人物。
可这个时候,吴大宝却是已经凭借着敢打敢杀的土匪作派,开始在青帮内崭露头角。
随着全面抗战爆发,沪上沦陷,杜月生,黄金荣的隐退,章啸林、季云卿先后被杀,吴大宝更是成了沪上青帮仅剩的几个大头目之一。
这种人,又怎么会在李群和丁墨一穷二白的时候,就开始对李群言听计从?
说不通,总不能是因为革命理想吧?
和李群的出身相反,叶吉卿可不同,她本身就是沪上本地人,家里更是颇有家资,否则她也没能力支持自己的情郎去莫斯科深造。
如果说,吴大宝自始至终效忠的都是叶吉卿,那很多事情就可以说通了。
毕竟这个时候,叶吉卿和李群的利益是相同的,属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共同体。
吴大宝给李群办事,就是在给叶吉卿办事。
这也能说同为什么吴大宝在听从李群命令的同时,经常会干出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来。
因为吴大宝根本就没把李群当过老大。
如果事实真像林峰猜测的这样,那叶吉卿和李群的副官搞在一起,吴大宝不但不会告诉李群,说不定还会千方百计的帮助其隐瞒。
还有一点,叶吉卿和李群从相知相恋到结婚,感情自然是没的说,哪怕是李群在人生中最落魄的时候,叶吉卿也没有想过放弃他。
但是,感情再深,也怕中间扎根刺。
而这根刺,就是李群被徐恩下令抓进大牢的时候,为了救李群,叶吉卿被迫爬上了徐恩的床。
尤其是这个时间持续的还不短。
虽然叶吉卿这么做也是为了救李群,可那时候的李群也不过三十多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心里怎么可能真的一点不在乎。
李群未必因此痛恨叶吉卿,但痛恨他自己是一定的。
就是因为他的弱小和无能,才让挚爱的妻子受辱,自己也活成了一个笑话。
一直到现在,在外人看来李群自然是发达了,毕竟他现在可是名震沪上的特工之王。
别管是军统还是中统,亦或者是延党特工,别的地方他管不了,可只要来了沪上,都得在他面前藏得严严实实,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
可他和叶吉卿之间的感情,却是再也不可能回到过去。
或许也正是因为如此,李群虽然也经常去找一些乐子,但从来没传出过他对哪个女人动了情。
和丁墨好色如命比起来,李群简直就是另外一个极端。
叶吉卿也一样,虽然长得风情万种,可她也不是一般女人可比的。到现在为止,叶吉卿在76号内部依然有很大的影响力。
不仅心思缜密,手段也很是毒辣,连李群在许多事情上也要听她的意见。
这么一对痴男怨女,转过身去各自找人寻求消遣和刺激,好像也是大有可能。
林峰甚至怀疑,叶吉卿和他的副官储灵逊搞在一起,李群是不是早就知道?
毕竟认真说起来,也是李群欠叶吉卿的,叶吉卿可从来没有亏欠他李群。
如李群这种人,你可以说他坏,但绝对不能觉得他蠢。
可不管李群和叶吉卿这对狗男女是什么心思,只要事情是真的,那林峰就能不费吹灰之力的在76号内再埋一颗重量级的钉子。
人家两口子各玩各的心知肚明是一回事,可事情真要是被捅到明面上,那就又是另外一码事了。
“阿峰,听说76号的人都很凶,我们这么去那位李主任家里,会不会不太好?”
76号在沪上那可是能治小儿夜哭的,76号的二把手李群更是恶名传千里的大魔王。
知道林峰要带着自己去李群家里拜访,张瑛心里就有些打鼓。
“放心吧,没事的。至于76号的名声不好,那我在那些人眼里,也比李主任强不到哪里去。只要我们不和那些抗日份子沾边,剩下的就只是利益交换了。说直白一点,就是看钱,只要钱到位,什么都好说。”
之后,林峰又给张瑛说了一些待会见到叶吉卿需要注意的地方。
“林先生可是稀客,你可是有段时间没来家里做客了!”
经过大门口的检查,林峰的车子开进了叶公馆的院子里,叶吉卿已经带着几个人在门口等着了。
林峰一下车,叶吉卿的目光在张瑛身上扫了一下,就笑呵呵的对着林峰打趣。
叶吉卿身上是一件剪裁合身的深紫色丝绒大衣,领口和袖口处都镶嵌着一圈白色的狐狸毛,不仅保暖,更添几分雍容华贵。
大衣的线条流畅,完美地勾勒出她优雅的身姿,走动间,丝绒面料微微摆动,泛着迷人的光影。
她的双手交叠在身前,戴着一副黑色的皮手套,手套的质地柔软,与丝绒大衣相得益彰。
下身搭配一条黑色的绸缎长裙,裙摆随着步伐轻轻摇曳,如同黑色的波浪。
脚下是一双黑色高筒靴,鞋跟敲击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
她的脸上化着精致的妆容,眉如远黛,眼神深邃而迷人,口红的颜色鲜艳夺目,彰显着她的身份与品味。
必须承认,哪怕知道眼前的女人已经年过四十,可依然是一个十分难得的美人。
“林老三,你这眼珠子往哪看呢?”
叶吉卿注意到了林峰眼中的惊艳,心中有些高兴,可嘴上却是不满的埋怨起来。
“哈哈哈,嫂子这么说话就对了嘛,我和二哥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你这你见面就喊我林先生,我还以为嫂子你要不认我这个兄弟了呢。”
林峰没丝毫没有被人抓住小辫子的觉悟,哈哈大笑着倒打一耙。
“你啊你,真是好你个林老三,这油腔滑调的性子,一看就是跟着你大哥学坏了。”
叶吉卿没好气的白了林峰一眼。
别说,这一眼,还真有些风情万种的意思。
第287章 玉面罗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