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明朝当暴君 第1134节

苟雷淡淡的道:“敲呗,估计是李科恩过来了,也不知道这家伙在忙着什么,居然把咱们扔在客栈一整天的时间,且让他等一会儿吧。”

门外的敲门声很快就停下了,半了几分钟之后才再一次响了起来。

洗漱完毕的苟雷拿起枕边的手铳收入袖子里面,踱步到了门后,开口道:“谁啊?”

李科恩生硬别扭的大明官话响起,苟雷这才开了门,将李科恩放了进来。

等李科恩坐下之后,苟雷就直接道:“科恩,这里的治安好像不太好?一晚上都没有看到一个巡街的武侯,都没有人管治安的吗?”

李科恩的心中顿时奔腾过无数的羊驼——自己偏偏就忘了告诫苟雷,不要在大半夜的时候出门,因为这里不是大明!

偏偏苟雷就半夜出门了,还向自己抱怨这里的治安不好?

这不是笑话么,这里的治安什么时候好过?从自己爷爷的爷爷那时候起就没有好过!

最起码,换成李科恩是不敢在半夜的时候出门,甚至于天色黑了之后就不会轻易出门,就算是出门,也会带上些随从骑士,否则根本就没办法保证安全。

前前后后打量了苟雷一番之后,李科恩才开口道:“你昨天晚上出门了?有没有遇到什么事情?”

苟雷哼了一声道:“别提了,遇到了三个青皮打算非礼菜菜子,被我拿手铳给杀了。

对了,你这次带的手铳记得给你自己的家人留下几支,虽然这东西你在大明的时候也实验过,可是昨天晚上却是实打实的开了张的。”

李科恩纠结道:“三个人?都杀了?”

苟雷道:“杀了啊,这手铳除非是瞄着胳膊或者腿去打,否则的话不会留下什么活口,质量绝对有保证。

倒是你,一路上来的时候就没有发现尸体?还是说那三个青皮的尸体已经被人给清理走了?”

李科恩摇头道:“我倒是没看到什么青皮的尸体,应该是已经被人给清理走了。”

李科恩心里也有些弄不清楚。

为什么苟雷在半夜的时候杀了人,却没有官方来找他的麻烦?难道说大明帝国的名头已经这么管用了?任由苟雷这么一个书生杀了荷兰的平民都没有人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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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六十九章 脑袋让驴踢了?(修)

既然想不明白,李科恩也就暂时将几个青皮的事情抛之于脑后。

荷兰不是大明,在大明居住了一段时间的李科恩心里很清楚,这要是一晚上被人弄死了三个人,大明的官差能跟疯狗一样四处查找线索,官老爷的日子都会不好过。

至于荷兰,还是算了吧——虽然现在荷兰总体上还算是不错,但是毕竟属于乱成一团的欧洲一份子,偶尔死上几个活力团体成员,根本就不会有人关心。

刚刚端起菜菜子泡好的茶水,李科恩的心中就是一痛——菜菜子泡出来的味道,自己实在是再熟悉不过了,跟自己一两黄金一两茶叶买回来的那种茶叶味道简直就是一模一样!

苟雷端起茶杯饮了一口之后,却叹了一声道:“往常听闻宫中有种贡茶,等闲不得见,据说是回味悠长,真想买一些来尝尝。”

说完之后,苟雷又自嘲般的笑道:“其实也就是想想罢了,那种茶叶虽然说外面也有,可是价格也高的离谱,根本就不是我等普通人能买的起的。

这种一贯宝钞一斤的茶叶,也是出自于少府,味道也算上佳了,在大明也是富贵人家才能喝的起的,要不是跟着科恩先生来荷兰,只怕我也舍不得买这么贵的茶叶。”

李科恩的心都在滴血。

当听到出自于少府的时候,李科恩的心里几乎就明白了,李承彦用一两黄金一两茶的价格卖给自己的茶叶,在大明只需要一两银子就能买到一斤。

这已经不是加个零或者是换个单位那么简单的事情了,这根本就是在重量上减去个零,在价格上又加了一个零,总结起来就是两个字,坑人!

回过味来的李科恩望向苟雷的眼光都有些火热,差点儿就让苟雷误会李科恩是不是有什么断袖之癖,龙阳之好……

端起茶水再次喝了一口之后,李科恩才开口道:“苟兄弟,下次回大明,你直接去买上几千斤这样儿的茶叶如何?到时候光靠这茶叶,咱们兄弟都能发大财!”

苟雷摇了摇头道:“别想了,任何一个大明百姓,凭着自己的户籍册子,都可以在所居州府的治所买到十斤这样儿的茶叶,价格也是一贯宝钞一斤。

但是,这十斤是一整年的配额,超过十斤之后的价格就是一两黄金一两茶叶,你我都不例外。至于想靠其他大明百姓替你买了再运出海,你就别想了。”

见苟雷就此打住不再说话,李科恩直接从怀里掏出了几枚银币,推到了苟雷的面前:“还请苟先生指点?”

苟雷也不客气,直接将银币收了起来:“很简单,首先是你不可能将这么大量的茶叶带出海关,官府不会放任不管。

其次,大明本土很多有钱人也指望着这种玩法能够让自己多喝点儿这种茶叶,百姓们自然也希望靠这种方法多赚些银子。

等你参与进去,想要让大明百姓帮你买的话,估计价格都得八九两银子一斤了,这里面你还有多少的利润?这两点问题不解决掉,其他的都不过是镜花水月,明白了吧?”

听到苟雷这般说法,李科恩的心顿时都凉透了,真要是如同苟雷的这般说法,大明百姓购买茶叶也没比自己便宜到哪儿去。

自己需要的又不是十斤八斤的,而是千斤万斤,超过十斤之后,大明百姓购买的价格同样也是十两黄金一两茶叶,自己还差这十斤?

如此看来,李承彦倒也算不上是坑自己,只不过是没有告诉自己大明百姓的户籍能够低价买十斤茶叶罢了。

另外,苟雷说的也是事实,最起码李科恩自认为自己是斗不过大明海关的那群人的——那都是人精之中的人精,自己这种小妖跟那种千年狐狸斗法,估计会死的很惨!

放弃了低价买茶叶高价卖这个诱人无比的想法之后,李科恩才接着道:“对了,且不管那茶叶的事儿了,今天咱们就往我家中一行可好?”

苟雷矜持的道:“既然如此,就多有叨扰了?”

李科恩顿时大喜,笑道:“何来叨扰之说?犬子得蒙先生教诲,乃是我李家上下之幸,全赖天子洪福和先生大恩,鄙人此生,不敢或忘!”

听着李科恩文绉绉的话,苟雷只感觉自己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要掉一地了——这家伙如果不是黄色卷毛再加上那蓝眼珠子,光听说话的口音和表达方式,自己差点以为这家伙是个大明人!

实际上,李科恩现在如果不看长相的话,根本就没有谁会认为这家伙是个荷兰人——就连家里两个儿子的拜师礼,李科恩也是备足了礼数的!

当然,这个拜师礼在苟雷看来有些不知所谓——十大块猪肉,一壶酒,一只大黄狗。

《礼记·少仪》:“其以乘壶酒、束脩、一犬赐人。”

估计李科恩这家伙是好读书,不求甚解,或者是看了郑玄对于《礼记·少仪》的注释:“束脩,十脡脯也。”

十大块猪肉加上一条大黄狗,让苟雷心里瞬间冒出来四个字:猪狗不如?

但是苟雷对于李科恩置办的这拜师礼又挑不出任何的毛病,或者说不忍心挑毛病。

刚刚归化的蛮子啊,一个蛮子你能指望他准备什么样儿的拜师礼?能准备成这个样子,已经足以证明其用心了!

毕竟这玩意是按照《礼记·少仪》的说法来置办的——虽然大明早就不流行这玩意,更多的已经换成了古玩字画一类的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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