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集美录 第205节

这三天来,林峰通过典韦的指点,练习了一招名为“破釜一击”的招式。

此招其实脱胎于典韦的一记戟招,精髓乃是集中全身所有的力量,借助战马冲刺之势,在二马错蹬时高举大斧顺势劈下。此式除了要借助腿力腰力臂力之外,还必须配合战马冲刺时的力度与角度,是以林峰练习了三天,也未曾真正掌握。

裴元绍已经被林峰失手劈下战马达十四次之多,现在全身上下就没有一处不疼的地方。

看到林峰再次射来的目光,索性双眼一闭,顺势从马上翻身摔到了地上。

“啊,末将不行了,只有等来生再为牛做马,继续报答主公的知遇之恩。”

第184章 阵前交锋

没有了陪练,林峰也不气馁,独自一人习武至深夜,连始终旁观的裴元绍都感觉奇怪。

主公虽然经常性抽疯,但这一次抽得是那么的与众不同。

如今主公麾下将星如云,仅仅清河城外便有典韦、张飞、颜良、文丑四大顶级战将,哪会有主公亲自上阵的机会呢?

想不明白。

如果裴元绍知道此役林峰必须亲自出马对敌,他绝对会舍命陪君子,宁肯让林峰失手把他打死,也不会退缩半步。

第二日清晨,林峰纵马来到两军阵前。

清河城内与昨日并无二样,城头上没有观敌瞭阵的将领,城墙上没有全副武装的士兵,冷冷清清似乎并不在乎平原军的到来。

林峰靠近戏志才的马车,压低了声音询问道:“志才,你看清河城究竟想玩什么花样?”

戏志才沉吟了片刻,才缓缓说道:“主公,以匡所见,我们似乎遇到了根本不通军事的棒槌。黄巾贼军从灵县起兵,虽然连战连捷,却根本没有保护根本的想法,每攻下一座县城,仅仅劫掠一番便全军开拔攻打下一座,完全没有保障后勤补给的念头。”

“起初,匡以为贼军兵力有限,迫不得已集中全部力量,只为攻打清河城而来。可是等我军将清河城重重围困之后,清河城内不仅没有在城墙上准备守城器械,甚至连最基本的夜哨都没有安排。”

说到这里,戏志才苦笑了一声:“昨夜匡有些保守了,如若依颜良将军所言,连夜开始攻城,也许我们此时已经可以稳坐于清河太守府正堂之上了。”

林峰眨眨眼,犹豫地问道:“志才的意思是,我们过于小心,聪明反被聪明误,让个不通军事的棒槌给耍了?”

戏志才摇头:“不,匡相信此时清河城内已经大乱,贼军不是不想防守,也不是不想反击,只是才能有限,看到我军军威鼎盛,一时乱了方寸而矣。”

两人正在低声交谈,马蹄声响起,颜良手提凤翅鎏金镋旋风般地冲来。

“主公,请颁下一支将军,末将愿率部先登。”

颜良自归顺以来,除了助林峰招揽了结拜兄弟文丑,可以说是寸功未立。

而平原军团内高手云集将星闪耀,以颜良的自负,却也不敢自认武艺可以排进军团前五。

此次好容易有机会出兵放马,早就憋足了一股气,准备好在战场上斩将夺旗,好好表现一番。

谁知道自打进入清河郡以来,每日除了进兵赶路,竟然别无他事,别说阵前斗将扬威于两军阵前,连率军冲锋与敌交锋的机会都不曾有,每日就是清晨起来埋锅造饭,号炮出兵,遇到县城,纵马入城,顺手接收,解甲休息,第二日重复以上。

好容易到了清河城下,也没有敌军出来迎战,颜良没有办法,只能主动请缨率军攻打城墙。

林峰摇头不肯答应。

开什么玩笑,任务要求林峰必须于两军阵前亲手活捉暴君天骑士,如果任由颜良文丑攻城,万一暴君天骑士跑了,或者被这俩货当场斩杀了可怎么办?

只要暴君天骑士跑了或者死了,任务就算失败,哪怕取得清河城赢得整场战争也没用。

“老颜莫急,清河城内虚实不明,切莫贸然攻城。某宁可多等几日,探明情况后再动手,也不愿过于急功近利,致麾下众将士于危险之中。”

颜良愣住,这话听着太假,似乎主公这边另有隐情?

“既然主公体恤将士,不愿无谓流血,那么良便去阵前搦战,探一探敌军虚实。”

颜良这话说得没毛病,戏志才差点儿就要开口替林峰答应了。

谁也没想到林峰居然连连摇头,还是不肯同意。

“先莫急着阵前搦战,某料此刻文若关于清河的情报也该送来了。”

颜良扭头与刚刚赶来的文丑对望一眼,两人眼中皆是浓浓的不解。

咱家主公这么谨慎的吗?

可是当初黄忠率军偷袭平原城时,根本就是赌性十足啊!

看起来主公能够在短短几年内以白身崛起于庙堂之上,果然不是侥幸,只凭这份神鬼莫测的性情转变便可略知一二。

林峰能唬住颜良文丑,却根本瞒不过戏志才。

戏志才刚要开口询问详情,突然有探马来报,清河城北门大开,冲出一哨人马压住阵脚,阵前居然有敌将前来搦战。

林峰眼睛一亮,终于等到城里有了动静,再要没个动静,他都快压不住麾下这帮子立功心切的骄兵悍将了。

“快,我们一起去看看,敌军究竟葫芦里卖得什么药。”

林峰第一个催马上前,身后的颜良文丑对视一眼,又懵了,主公咋又突然变得这么莽撞?

裴元绍耸耸肩,唉,你们还是吐羊,时间久了就知道,抽疯才是主公的基本操作好不好。

来到两军阵前,林峰放眼一望,满眼的金星直冒。

额滴娘咧,暴君天骑士究竟是个什么品种的选手哇。

从清河城里冲出来这支人马,除了人人头罩黄巾之外,身上衣甲花里胡哨颜色各异,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群山鸡冲出了山林,根本想不到这是一支编制完整的军队。

当先一员将领,头戴紫金盔,身穿锁子甲,掌中一根枣木白蜡杆,胯下一匹瘦得皮包骨,四条腿丁伶伶顶着一具没肉的躯

体,要不是体型还算高大,肯定会让人误会这是骑着一匹瘦驴而不是一匹战马。

往脸上看,马上之人面白如玉唇红齿白,一张干净的脸庞上露出丝丝笑容,居然见之令人心喜,颇有后世网红小鲜肉的即视感。

这,这就是短短六七天之内,率一群以锄头竹枪为武器的农民军,硬生生打下大半个清河郡的暴君天骑士?

这货怎么连把铁制武器都没有,提着一根木棒就上了战场?

两军阵前的小鲜肉催马向前走了两步,一扬手中的白蜡杆,提气开声喝道:“呔,对面来得可是平原郡的狗官?你家暴君天骑士在此,还不速速过来受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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