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何止是一个养吉干城?
在这年的秋税征收之时,河中地区几乎同时爆发了三场当地百姓的反叛,有的是当地色目军官造反,有的却是直接饥民起事!
也不仅仅是河中地区,匈牙利和波兰、德意志地区也爆发了饥民起事!
就是已经改信了真神教的别儿哥的地盘内,都有饥民占领了重镇开塞利城!
共同的信仰算什么啊?哪有肚皮重要?
蒙古人也不是手软的,马上调兵回来进行残酷的镇压。
就这样,蒙古三系在厮杀,术赤系内部还有帖木儿反叛,各系内部还有连绵不断的饥民造反,欧亚大陆已经彻底乱起来了,蒙古三系治下的军民百姓苦不堪言。
眨眼间就到了一二九二年的冬天,距离圣诞节越来越近了。
英格兰伦敦城外十五里,一个小村庄。
村子中央的公共面包房内,热浪滚滚。巨大的砖石烤炉里炭火通红,麦香混合着松木燃烧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这是饥饿年代最诱人的气味了。
四十六岁的艾伦,手里提着一篮发酵好的面团,排在队伍里。
公共面包坊当然会收费,每烤一炉面包,要抽走二十分之一的面粉作为报酬和燃料费。但这依然划算,毕竟在家里生火烤面包的炭火花费,比这里要高上不少。
今年这时候来烤面包的村民,比前几年多了不少。大家的脸上虽有菜色,却少了几分往年的绝望。
“嘿,艾伦!你也来了?”邻居老约翰搓着冻红的手,笑着打招呼。
“是啊,快圣诞节了。”艾伦把篮子往怀里紧了紧,看着炉火感慨道,“上帝保佑,陛下天恩,今年年景比去年好了一些,大家手里多攒了点余粮,舍得在圣诞节烤点面包给孩子们尝尝。要不然,这点麦子得留到明年春天青黄不接的时候吃,这时候还是得老老实实啃土豆和红薯。”
“可不是吗?”
旁边一个正在把面团送进炉膛的村民插嘴道,“感谢上帝,感谢陛下,今年夏天确实比去年热了一些,麦子好歹收上来七成。真不知道,这种好年景能不能持续下去,什么时候才能彻底恢复到以前那种大丰收的日子啊!”
艾伦摇了摇头,道:“你就知足吧!什么时候恢复气候,那是上帝的事,我们管不了。我们只能做我们该做的,能活下来就是万幸。”
“是啊,该知足!”
排在队伍末尾的一个中年汉子大声说道,他的口音带着浓重的伦敦腔,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如果不是大元朝廷的统治,带来了土豆这种救命的粮食,还减免了赋税,特别重的灾情还给赈济,我们这些人早就饿死了!”
众人纷纷点头,那汉子越说越激动:“你们是本地人不知道,我本来是伦敦城里的纺织工人。前两年闹那个该死的‘羊疥癣’,羊毛没了,工坊倒闭了,东家跑了。”
他指了指脚下的土地:“要不是大元朝廷下了死命令,把我们迁徙到这里,给我们‘授田’,还发了土豆种和农具,教我们种地,我全家现在坟头草都得三尺高了!”
“感谢上帝!感谢陛下!”人群中爆发出一阵虔诚的低语。
在这个寒冷的年代,活着,本身就是一种神迹。而缔造这个神迹的,是那位远在东方的皇帝。
磨坊窗外,寒风呼啸。
两个人正站在雪地里,静静地听着屋内的对话。
一个是本地的村正,穿着厚实的羊皮袄,神态恭敬。另一个则是一身官服,披着黑色大氅的中年人。他是大元朝廷派驻英格兰行省的巡查御史,名叫李思远。
李思远听着屋内的欢声笑语,紧绷的嘴角终于露出了一丝笑意,轻声道:“民心可用啊!”
村正哈着腰,感叹道:“李御史说得是。朝廷比之前的那些领主老爷强太多了。那个艾伦,您别看他现在乐呵呵的,其实命苦得很。”
村正指了指屋内那个正在取面包的艾伦,低声说道:“当年天可汗西征欧罗巴的时候,正赶上咱们这边的‘无夏之年’。那时候的领主老爷,不管收成如何,税是一个铜板都不能少。艾伦的父亲那时候交不起赋税,全家除了艾伦都被领主老爷杀了。他是拼死逃进了森林,好不容易才等来天可汗的大军。”
说到这里,村正眼中闪过一丝恐惧,又迅速转为庆幸:“还有那个伦敦来的工人,他说得对。虽然朝廷因为‘羊疥癣’切断了英格兰和外面的贸易,大家日子过得紧巴,但大伙儿心里都明镜似的。外面的消息我们也听说了,海峡对岸,甚至更远的东方,那些蒙古王爷们打得昏天黑地,死人无数。跟他们比,我们能在大元的庇护下活着,有食物吃,这就是天堂。”
李思远闻言,目光变得深邃。他抬头望向东方,那是中都的方向,也是战火纷飞的亚洲大陆的方向。
他缓缓吐出一口白气,在寒风中凝成白雾。
“是啊,这就是道统之别。”
李思远的声音不大,却透着一股坚定:“如今这世道,天灾人祸并至。那蒙古三系,只知道互相厮杀,那是‘与人斗’,斗得生灵涂炭,尸横遍野。”
他转过身,看着那间温暖的面包房,看着那些为了生存而努力的百姓,眼中闪烁着一种名为“文明”的光芒。
“但是,我们大元朝廷,是在‘跟天斗’!修水利、推良种、防瘟疫、济苍生。虽然艰难,但只要百姓的心在我们这边,这天下……”
李思远猛地一挥衣袖,大氅在风中猎猎作响。
“终究是属于大元的!”
415章 天可汗恩泽犹在,北美蒙古人对赵朔的怀念!
一二九三年秋,北美大草原,肯塔基地区。
这里是忽必烈的地盘。
肯塔基的名字,来源于当地土著易洛魁人的语言,意思为“在草地上”。
辽阔的草原,茂密的森林,养活了大量的动物,这些“易洛魁人”从事狩猎经济,繁衍生息。
虽然如今北美大旱已经进入了第十七个年头,但无论当地的土著还是扎根此地二十多年的蒙古人,都还活得下去。
正午时分,天空却突然暗了下来。
不是乌云,也不是日食。
天边传来一阵沉闷如雷的轰鸣声,紧接着,一片无边无际的“黑云”遮蔽了太阳,投下的巨大阴影让草原上仿佛气温都骤降了几度。
那是旅鸽。
数以千万计的旅鸽正在迁徙,它们的数量是如此恐怖,以至于从头顶飞过时,粪便如雨点般落下,振翅的声音盖过了千军万马的奔腾。
地面上,一位隶属于忽必烈麾下的蒙古千户进行一场特殊的“围猎”。
为了防止引发草原大火,蒙古骑兵们早早清理出了一大片隔离带,将中间的一块草场与茫茫大草原分割开来。
“点火!”千户长一声令下。
早已堆积好的半湿枯草被点燃,并没有明火,而是腾起了滚滚的浓烟,直冲云霄。
原本在低空掠过的旅鸽群瞬间乱了阵脚。浓烟呛入它们的肺部,熏迷了它们的眼睛。这壮观的鸟群如同遭遇了无形的墙壁,噼里啪啦地从空中坠落。
真的就像下雨一样。
不过一顿饭的功夫,那片隔离出来的草地上,已经铺满了厚厚一层的旅鸽,有的摔死了,有的还在扑腾。
蒙古人欢呼着冲上去,像是捡拾地上的石子一样捡拾猎物。男人们熟练地给鸽子拔毛、去内脏,准备抹上盐巴风干,作为过冬的储备粮;女人们则架起了篝火,油脂滴落火堆的滋滋声与烤肉的香气混杂在一起。
在营地的一角,乌尔古的帐篷中。
乌尔古坐在一张野牛皮上,用小刀割着烤得金黄的鸽子肉。
他今年五十七岁了,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女儿已经出嫁,长子在忽必烈的军中,次子托尔今年十九岁。
“这鸽子肉真难吃!”
十九岁的托尔把手中的烤鸽腿丢回了盘子里,一脸的不满,道,“这玩意儿肉太柴了,全是丝,塞牙缝。我想吃羊肉,哪怕是野牛肉也行啊,这鸟肉吃得我都要吐了。”
“啪!”
乌尔古反手就是一巴掌拍在儿子的后脑勺上,骂道:“别不知足!哪来的那么多羊肉给你吃?你是在北美洲长大的,生在福窝里,不知道生计的艰难!”
托尔揉着脑袋,不服气地顶嘴:“怎么不知道?我们这北美洲都大旱第十七个年头了,这还不叫艰难?”
“你懂个屁!”
乌尔古狠狠地咬了一口鸽子肉,眼神变得幽深,仿佛回到了那个令他战栗的年代,“这点旱灾算什么?四十多年前,那时候我还年轻,还在老家蒙古草原。那场‘大旱’,你是没见过……河流都干了,太阳把野草都晒得自燃!”
他指着手中的肉:“那时候又正值草原上蒙古三系为了汗位厮杀,别说羊肉了,连羊奶都不够。那时候能抓到一群老鼠,吃上老鼠肉,全家都能高兴得过节!要不是后来天可汗力挽狂澜,阻止了那场厮杀,又免了我们三年的赋税,我早就死了,哪里还会有你?”
托尔被父亲的怒火吓了一跳,嘟囔道:“都是战争和大旱,我就奇怪了,为什么我们现在的日子感觉还过得去?”
“有两个缘故。”
乌尔古的妻子阿努说话了:“一是现在的战争规模还没那么大,我们的忽必烈大汗和东边的阿里不哥大汗,并没有全力厮杀。要不然你这个年纪,早就被忽必烈汗征发了。”
“那第二个缘故呢?”托尔追问道。
阿努盛了一碗热腾腾的奶茶递给托尔,继续道:“第二,就是这北美洲实在是太富庶了。别说那灾荒年月了,就是在蒙古草原的太平年月,普通牧民除非是跟着大汗战争胜利归来,分了战利品,才能敞开肚皮吃肉。平时,也就是喝酒羊奶、或者吃奶豆腐。哪里像现在,我们这些普通牧民,每个月居然至少能宰一只羊来吃!”
乌尔古喝了一口奶茶,长叹一声:“关键是这块地的底子太好了。托尔,你别这样看着我,就算这北美大旱了十七年,也比蒙古草原强得多!你看这土,那是黑得流油啊!要是放在欧亚大陆,这种土地是绝对要用来种庄稼的,那是膏腴之地!”
他指了指脚下的土地:“大旱之前,这肯塔基的草,长得比马头还高,足足有六七尺!人钻进去都看不见影!那时候水草肥美得让人害怕。这边的当地人居然只知道捕猎野牛,真是暴殄天物!现在虽然大旱,不适合农耕了,但对我们搞畜牧的蒙古人来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还是太富庶了!”
阿努附和道:“还有这种鸽子,简直多得不像话,铺天盖地。鸽子肉是不如羊肉好吃,但总是肉不是?而且,我们还能捕猎野牛,补充肉食。原来在蒙古草原的时候,真是做梦都做不到这世上还有这么好的地方。”
“还有当地的土著,那些易洛魁人,也是好相处的。”乌尔古补充道,语气中带着几分亲切,“他们虽然皮肤红了点,但长相和我们差不多。他们信奉万物有灵,跟我们的萨满教也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再加上我们有大元传来的先进技术,尤其是那个‘种痘之术’。”乌尔古脸上露出一丝自豪,“前些年瘟疫横行,土著死了一大片,我们给他们种了痘,救了他们不少娃娃。现在他们对我们蒙古人,那是服服帖帖。”
托尔听得入神,但随即又叹了口气:“只是可惜了。忽必烈汗和阿里不哥汗都自称是拖雷系的正统大汗,总是要分出个胜负来的。若战事越来越激烈,我们这种好日子恐怕也就到头了。”
乌尔古闻言,放下了手中的小刀,沉默了许久。
“是啊!打什么打啊?”老人的声音里透着无尽的疲惫,“我们在这北美洲,有草场,有野牛,有数都数不清的鸽子,好好享受日子不好吗?要是天可汗还活着就好了……只要他老人家眼神往这边一扫,谁敢动刀兵?”
妻子有些担忧地低声说道:“怕只怕,我们这两位大汗分出了胜负还不算完,万一我们这边打赢了,忽必烈汗还要对大元动手……”
“应该不会吧?那可是天可汗的子孙啊。”
乌尔古不确定地说道:“当年若没有天可汗,哪里还有现在的我们?他老人家,是长生天派下来,统一寰宇,拯救世人的。不说别人,单说我们蒙古人,谁没受过他老人家的恩德?虽然他老人家仙去了,但他的魂灵肯定还在天上看着呢!忽必烈汗,未必有那个胆子吧?”
托尔道:“但是,万一呢?万一真有那么一天,忽必烈汗真的下令攻打大元呢?”
乌尔古沉默了。
帐篷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只有木柴在火堆里偶尔爆出的“噼啪”声。
良久,乌尔古才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整个人仿佛苍老了十岁。他重新拿起那块凉透了的鸽子肉,狠狠地撕咬了一口,用力咀嚼着,仿佛在咀嚼着这无常的命运。
“还能怎么办?我们只能祈祷。祈祷忽必烈汗,不要想着跟赵家皇帝打。这肯塔基的鸽子肉虽然柴了点,但只要能让我们安安生生地活着,不用去对天可汗的后代举起屠刀,这就是神仙过的日子了。”
他含混不清地说道,声音里透着一股小人物特有的无奈与悲凉。
……
……
与此同时,金山城。
王宫大殿内,气氛压抑得令人窒息。
“什么叫好好过日子不行吗?真金,我看你是被那些汉人带坏了!把你的骨头都给泡软了!”
一声怒喝在大殿内回荡。
七十九岁的忽必烈端坐在铺着灰熊皮的宝座上,虽然须发皆白,满脸的老人斑,但那双鹰隼般的眼睛里,依然燃烧着令人不敢直视的野心与精光。
跪在大殿中央的太子真金,身子微微一颤。他穿着一身儒雅的汉式长袍,虽已是中年,但在父亲那如山岳般的威压下,仍像个做错事的孩子。
原本在忽必烈的治下,权力的平衡维持得尚可。
武事上,依靠蒙古人、汉军与女真人;文治上,则依靠色目人和汉人。
曾经,汉臣之首刘秉忠,乃是忽必烈的心腹谋主。有他在,汉臣集团稳稳压了色目人一头。
然而,五年前刘秉忠病逝,平衡被打破了。
善于聚敛财富、手段狠辣的色目人阿合马上位,成为了忽必烈的丞相,大肆打压汉臣,用色目人替代他们的位置。
于是乎,在朝堂上受了气的汉臣们,纷纷聚集到了自幼受汉家文化熏陶、仁厚儒雅的太子真金身边,将他视为拨乱反正的希望。
如今,欧亚大陆战火连天,唯独大元本土风景独好。而忽必烈与阿里不哥在北美大陆鏖战多年,始终分不出胜负。汉臣们便借机劝说真金,应当改变国策,停止无休止的内战,向大元称臣修好,以此换取和平与贸易。
真金硬着头皮劝道:“父皇,如今全球天灾,百姓疲敝。大元皇帝赵华洛虽然年轻,但也是天可汗的嫡孙,对我等皆有香火之情。既然打不赢阿里不哥叔叔,何不休养生息,与大元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