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 第695节

  黎奉晓发现这里与广西又有不同。

  田地更肥沃,村落更密集,路上的行人更多,连空气里都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富足气息。

  他问随行的护卫:“这里是什么地方?”

  护卫答道:“回使臣,这是湖广省。鄂州府一带,是湖广最富庶的地方。”

  “长江水运四通八达,商贾云集,是朝廷的重要粮仓。”

  黎奉晓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他身后的随从们面面相觑。

  有人低声说了一句:“这些人,跟咱们长的不太一样。”

  到了广西还没这种感觉,可越往北走,他们便发现容貌是有很大的区别。

  他们肤色稍深,眼球略为突出,体毛较少。

  北朝人则方脸,面貌中正。

  又走了数日,过了湖广,进入陕西省地界。

  黎奉晓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这里的田地明显不如湖广肥沃,村落稀稀拉拉,路上的行人少了许多,连路边的树都比湖广的瘦。

  他问护卫:“这里也是大明的土地?”

  护卫答道:“是。这是陕西省。北边是党项人的地盘,常年有战事,土地贫瘠,百姓困苦,比不得湖广富庶。”

  黎奉晓若有所思,没有继续追问。

  看来,即便是强大的北朝,照样有贫瘠之地。

  他还以为,越往北边越富庶了。

  他想起自己在交趾时听到的传闻。

  大明地大物博,无奇不有。

  如今亲眼所见,才明白‘地大物博’四个字的分量。

  大到一个国家里,有富得流油的地方,也有穷得揭不开锅的地方。

  过了陕西,进入京畿直隶地界。

  黎奉晓眼前忽然亮了起来。

  官道宽阔平整,两侧的农田齐整如棋盘,村落密集,炊烟袅袅。

  行人也多了起来,有挑担的货郎,有赶路的商队,有坐在驴车上摇摇晃晃的老汉。

  太悠闲,太安逸了,仿佛一点都没有战争的阴霾。

  甚至有人就躺在路边睡大觉。

  开封城的城墙出现在视野中时,黎奉晓勒住马,沉默了很久。

  这......真的是城池吗?

  开封比他想象中雄伟的太多了!

  城墙高耸,城楼巍峨,巍巍如山岳。

  他记忆中,压根就没有这种概念,世界观受到了剧烈的冲击。

  他见过华闾的城墙,见过交趾的城墙,但那些城墙跟开封比起来,像是小孩子砌的泥墙。

  他身后的随从们也被镇住了。

  纷纷张大了嘴,咽了口唾沫,还有人不知道低声念叨了一句什么,像是在向什么神明祈求保佑。

  黎奉晓低声说了一句:“北朝之强,果然名不虚传。”

  礼部侍郎郑文宝亲自在城门口迎接。

  见黎奉晓的车队驶近,他上前几步,拱手笑道:“黎使臣一路辛苦。本官礼部侍郎郑文宝,奉朝廷之命,在此恭候多时了。”

  黎奉晓还礼:“有劳郑侍郎。”

  郑文宝引着他穿过御街,进入内城。

  沿途的禁军甲胄鲜明,枪矛如林,立在两侧一动不动。

  黎奉晓的目光扫过那些禁军士兵的面孔。

  他们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像是一排泥塑的雕像。

  他在心里默默记下:北朝禁军的纪律,比厢军更严。

  郑文宝将他安置在驿馆,又派了几个礼部属官来教他面见皇帝的规矩。

  如何行礼、如何说话、如何进退、如何接旨。

  一个年长的礼官拿着笏板,一步一步地演示,弯腰的角度、抬手的幅度、脚步的节奏,全都用尺子量过一样。

  黎奉晓一一记下,没有多问。

  等待召见前,黎奉晓没有闲着。

  他换了一身半旧的青布袍子,又让随从们也换了便服,几个人出了驿馆,沿着御街往南走。

  他腰间挂着一只沉甸甸的布袋,里面装着从交趾带来的几样东西。

  沉香、象牙、玳瑁、珍珠,还有几匹交趾产的细绢。

  这是他出发前就盘算好的:使臣的差事是公干,可公干之外,总得给自己弄些钱财。

  丁朝刚结束乱世,百废待兴,国库空得能跑老鼠,连官员的俸禄都常常发不出来。

  他这次出使,既是代表丁部领向大明朝贡,也是替自己攒些家底。

  黎奉晓走得不快,目光四下游移。

  他身后的几个随从也学着他的样子,东张西望。

  有人看着街边卖糖人的摊子走不动道,被黎奉晓回头瞪了一眼,连忙跟上来。

  开封城的街市比他想象中要热闹得多。

  卖布的、卖粮的、卖铁的、卖药的、卖茶的,一家挨着一家。

  门口挂着各式各样的幌子,有绸布的,有竹编的,有木刻的,五花八门。

  街上的人流络绎不绝,就连官员都随处可见。

  其中不乏有穿绯袍的,与黎奉晓所见的郑文宝那般。

  “瞧,那是什么?!”

  有随从叫了一声,指着不知道从何处来的骆驼,背上驮着鼓鼓囊囊的货物,驼峰在阳光下晃动着。

  “是骆驼吧。”

  黎奉晓没见过,但根据典故记载,还是能判断出来的。

  牵着骆驼的胡人瞥了几人一眼,喃喃道:“哪里来的乡巴佬?”

  就连骆驼都打了个喷嚏,不知道是不是在嘲笑。

第563章 孰为英雄?

  黎奉晓在一家卖丝绸的铺子前停下了脚步。

  铺面不大,门口挂着几面绸布幌子,被风吹得微微飘动。

  铺子里挂着各色绸缎,青的、红的、紫的、鹅黄的,像是打翻了一座花园,让他一时间有些挪不开眼。

  他伸手摸了摸其中一匹。

  绸面光滑细腻,触手生凉,比交趾最好的丝绸还要好上几分。

  “这是蜀锦。”店主是个五十多岁的老汉,见黎奉晓看中了这匹绸子,笑眯眯地凑过来,

  “客官好眼力。这是今年从成都运来的新货,上万多里路,水路陆路走了三个月才到京城。”

  上万多里?

  黎奉晓眼中闪过一丝异色,嘴角微微动了一下。

  北人真是把他当傻子宰吗?

  上万里,那是多远的距离?

  你咋不说是从日本运来的?

  他的随从显然没这个见识,不停惊呼:“上万里?那可真是宝贝啊!”

  声音又大又亮,引得旁边几个路人都回过头来。

  店主笑得更灿烂了,眼睛眯成了两条缝。

  瞧这群人的模样,就不是汉人,还不是自己说啥就是啥?

  外族能来此,就说明肯定不缺钱。

  好好宰一顿,这一个月的收入就有了。

  就在店主打算继续劝说时,就见为首之人拉着众人离开。

  黎奉晓垂首不语,默默将刚刚蜀锦的价格记在心里。

  又走了几家铺子,问了布匹的价格、盐的价格、铁器的价格、粮食的价格,每一样都在心里记了一笔。

  他的记性极好,这是在战场上养出来的本事。

  那时候他常常要在看不见路标的林子里记住每一条岔路的方向。

  走着走着,他忽然停下了脚步,目光落在一家卖香料的铺子上。

  铺面不大,门口摆着几只敞口的陶罐,里面装着深褐色的粉末,散发着浓郁的香气。

  黎奉晓愣了一下,他认得,那是沉香。

  交趾的沉香,是天下最好的。

  在大明能卖什么价钱?

  他在心中飞快地算了一笔账,将目光收了回来,继续往前走。

  前面有一个卖漆器的摊子,上面摆着几件巴掌大的漆盒,盒面上描着金线,画着牡丹和喜鹊。

  黎奉晓拿起一个把玩了一下,漆面细腻温润,做工比交趾的粗放风格精致不少。

  “多少钱?”

  摊主是个精瘦的年轻人,笑眯眯道:“五十文。”

  黎奉晓心中微微一跳。

  五十文,比交趾的漆器便宜了将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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