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农场主的幸福生活 第282节

  但高华的回答很简单:“因为它漂亮!”

  吉日朗嘎:“???”

  他承认,儿马子鬃毛很长,低头吃草时几乎盖住了半个身体。

  但是……

  突然他想到了一种可能。

  强健的公马,发情时几乎是五条腿走路。

  所以……

  吉日朗嘎的嘴角露出猥琐的笑容:“好吧,只要你给酒,儿马子也卖了!”

  因为额外给了白酒,买马的名头就从采购牲畜,变成了采购肉,自然而然,马的价格按照马肉计算。

  一斤马肉四毛。

  蒙古马个头比较矮小,一匹马也就六七百斤,算下来一匹不到三百元。

  属实便宜。

  高华的空间内有酒。

  不过从老娄那弄来的洋酒肯定不合适,汾酒、西凤、茅台这样的好酒他又不舍得,二锅头、烧刀子、地瓜烧这样便宜酒他又没有库存……

  所以。

  高华小声问道:“要不把酒换成红薯?我多给你们点,到时你们甭管是自己酿酒,还是自己吃都很合适啊!”

  嘎达斯陷入沉思。

  吉日朗嘎却瞪大眼睛:“果真吗安达?”

  高华:“……”

  吉日朗嘎满脸热切。

  毕竟他是公社畜牧组的组长,全组六七百人的吃喝拉撒都是他在管,而农业组的人黑了心,要求他们拿一斤肉来换一斤细粮,红薯之类的粗粮好一些,一斤肉换五斤粗粮,简直不是个人!

  嘎达斯也算明白了账。

  他竖起手指比划了一下:“七斤红薯抵一斤酒!”

  毕竟五斤地瓜出一斤地瓜烧。

  但从红薯到地瓜烧需要付出人工成本。

  因此,需要多给两斤。

  吉日朗嘎满脸忐忑。

  高华欣然同意:“七斤就七斤!等下我给厂里打电话,让他们明天把红薯送过来!”

  吉日朗嘎冲过来狠狠抱了高华一下,身上羊皮袍子的那股子羊膻味直冲高华天灵盖。

  高华:“……”

  他手指大青马、黄鬃马,以及一匹枣红色的儿马子:“我先把这三匹马弄走,过几天再来弄剩下的十匹马。”

  吉日朗嘎皱眉问道:“你确定?”

  大青马和黄鬃马都是母马,脾气温和,就算是个孩子也能把它俩牵着走。

  只是儿马子性格暴躁。

  骑不成。

  但高华却笑着说道:“没关系,我有家传的手艺能降服烈马。”

  吉日朗嘎根本不信。

  高华慢慢上前。

  枣红马当即警惕的抬起头,脖子上鬃毛飘扬,粗壮的肌肉清晰可见,十分威武。

  吉日朗嘎满脸紧张。

  嘎达斯握紧手中的套马杆,做好了随时救援的准备。

  高华缓缓扬起手,轻声说道:“别害怕,跟哥走,今后有上不完的小母马,吃不完的玉米和大豆……”

  枣红马表示自己听不懂人话,低着头飞机耳,不安的刨着蹄子,噗噜噜喘着粗气,长长的马脸上满是你再过来一步老子两蹄子踹死你的样子……

  此时。

  一道肉眼无法分辨的光晕从高华掌心开始蔓延,迅速笼罩枣红马。

  下一秒。

  枣红马的眼神变得清彻起来,宛如大学生,有着一种没有被知识污染的美……

  秦淮茹的特殊技能。

  驯化。

  何雨柱都被训成狗了,区区枣红马何足道哉?

  高华抓着马鬃,翻身上马。

  嘎达斯只觉得自己的三观碎了一地。

  儿马子让人骑了?

  往年不是没人尝试过这样的举动,但下场无一例外都是住进了医院!

  骨科!

  更有一个不信邪的驻场干部脑袋被儿马子踢中当场毙命!

  高华策马狂奔,耳边风声呼呼作响。

  儿马子是马群的头领。

  虽然枣红马年龄小,并没有属于自己的族群,但马这种动物都是神经病,它们不能允许有同类跑在自己面前。

  于是。

  上百匹马跟在高华身后狂奔,大地震巅,宛如古代骑兵冲阵,十分壮观!

  吉日朗嘎笑容满面,望向旁边的嘎达斯:“这是我的安达,厉害吧?”

  嘎达斯沉默不语。

  这两日,他备受打击。

  昨天拼酒拼不过,今日训马训不过……

  太失败了……

  领着马群跑了一圈。

  高华跳下枣红马,后者并未离去,而是很温顺的跟在高华身后,尾巴甩来甩去就像是一条小狗……

  嘎达斯:“……”

  他的心碎了,需要一瓶烧刀子来麻痹一下,让他逃避残酷的现实……

  高华笑道:“怎么样,我可以将马领走了吗?”

  吉日朗嘎小鸡啄米般点着头,竖起拇指:“高采购员,你是汉人中的这个!”

  高华没言语。

  赶着三匹马回了营盘。

  打上烙印。

  这一刻,这三匹马才算是属于高华。

  当然了。

  还需要付钱。

  畜牧组没有那么大的秤,因此对于马的体重基本都是估计。

  大青马七百斤。

  黄鬃马七百斤。

  枣红马一千斤。

  高华满脸懵逼。

  但他其实占了很多便宜,毕竟这几匹马都是两岁口的小马,但他付出的却是马肉的钱。

  因此。

  他也懒得计较很多。

  马肉四毛一斤。

  三匹马一共两千四百斤,价值九百六十元。

  再然后是羊。

  乌珠穆沁大尾巴羊是肉毛两用的绵羊,采购价格比山羊高一点,吉日朗嘎挑的都是一等一的好羊,若非关系户旁人很难买到。

  每斤四毛九。

  二十只羊,总重两千八百斤,合计一千三百七十二。

  如果算上买马的钱,一共是两千三百三十二元。

  蒙古包内。

  高华喝着咸咸的奶茶,学着周围人的样子往里面放了点炒米,又放了点嚼口(牛奶疙瘩),呼噜呼噜的只当喝粥。

  吃了饭。

  他从挎包里开始往外掏钱。

  一沓。

  两沓。

  那不紧不慢的样子看的吉日朗嘎等人满脸懵逼。

  尤其是吉日朗嘎。

  这一刻,他对赵礼所说高华是某富豪的女婿坚信不疑

  太有钱了!

  谁家正常人出门身上带着几千块啊?

  他们今儿算是开了眼了。

  钱货两讫。

  高华拿着吉日朗嘎赠送的赶羊用的长鞭,以及介绍信和买卖证明离去。

  他骑着大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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