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展示才艺,警察叔叔关注我 第134节

“老头的儿子在看见这段监控后,也瞬间脸红了。”

“他便跑回家和自己的父亲说了这么一个情况。”

“结果那老头又改口,说自己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因为被那个纹身大汉吓得。”

周南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随后说道:“你们觉得这种行为是什么性质的?”

“这老头需要负担什么责任。”

“而纹身大汉最后需要担负责任吗?”

这话一出。

直播间不少观众都说出了自己的观点。

“既然这老头说自己是被吓得做出了那些举动,所以才导致了摔倒,那么我认为那个纹身大汉应该要付一点医药费吧?”

“付个屁,这老头的话还能信?明显是自己故意摔倒的!”

“我觉得这应该算是诈骗吧?”

“难怪我妈不让我去扶那些摔倒的人,这要不是有监控,根本就说不清!”

“所以纹身大汉根本就不用赔钱,反而那个老头还要赔他钱!”

周南看见一些观众说在了点子上,于是点了点头:“有些观众看来是具有法律意识的。”

“民警的调查已经能够很清晰的证明,这老头是自己把车弄翻摔倒的了。”

“所以和纹身大汉自然没什么关系。”

“至于说自己被吓倒了,也是谎言被揭穿后的狡辩罢了。”

“后续纹身大汉就将这老头以诬告、敲诈.等罪名给告了。”

“其实像这样的情况,很多法院会因为看见老头此刻的处境,下出一个偏向和解,并不算很严谨的判决。”

“纹身大汉就遇见了这样的情况。”

“不过他坚持上诉,拒绝了宽容和谅解。”

“最后老头被判了六个月,罚款三千。”

周南说道这里话锋一转:“这件事情还衍生出了一起,互联网时代独有的诽谤案。”

“当时有些围观群众在拍摄了部分视频后。”

“将视频发到了网上。”

“然后将纹身大汉恶意编排成了一个,欺负老人的黑恶势力。”

“之后一个网友的视频突然火了。”

“这件事情也在网络上不断发酵。”

“于是纹身大汉直接遭遇了一次“社会性死亡”。”

“很快就影响到了他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于是他反过来又将那些证据给搜集了起来,对那位网友提起刑事公诉。”

“最后那位网友被判了一年。”

此刻。

直播间的屏幕上又冒出了一大波弹幕。

“哈哈哈,这位大哥太帅了,双杀!”

“感谢周哥你的科普,我刚刚差点就准备发动态去了!”

“我觉得那些造谣的被告上法庭一点都不冤,那些被造谣的才是真的冤!估计承受能力差的,还有可能心理出现问题!”

周南看见弹幕后,心中露出了一个满意的笑容。

他聊了这么久,就是为了顺理成章的说出最后这个案例。

第118章 医生救活犯人算助纣为虐吗

在误会解除后。

直播间的氛围也变得轻松起来,有的观众还开始就着碰瓷这个话题讨论起来。

“我就知道有一种团伙专门挑旅客去碰瓷,一般他们会拿一些名酒品质和仿的名贵物品和你相撞,之后就说东西坏了让你赔钱,游客一般都是孤立无援的,亲戚朋友也都不在身边,往往都会选择赔一部分钱。”

“遇见这种人千万不能怂,你只要说报警他们一般都会害怕的,因为这种事一旦被警察逮住,那都将会被指控为敲诈,如果罪名成立那他就爽了。”

“社会道德就是被这群人一点点弄臭的,搞得现在看见一个人摔倒了,还要纠结半天上不上去帮忙。”

周南看见那些弹幕后回复道:“的确。”

“也正是因为这种人有不少。”

“所以我个人的话,如果遇见有人摔倒需要人帮忙的这种情况,要是现场没有第三者帮我拍照,帮我作证,我是不敢去帮忙的。”

“毕竟如果没有这些东西,伱的运气又太差,真遇见碰瓷的了。”

“那你日后维权可就麻烦了。”

“不过像这样的案例是有一个诉讼原则的,那就是只有证明了救助者的确做出了侵害行为,才能让救助者承担责任。”

“如果被救助者拿不出这些证据,那么他就会因为举证不明而败诉。”

“如果咱们直播间真有人不幸遇见了这种情况,还没有录像拍照。”

“那么坚持这么一个原则,也许会对你有那么一点小小的帮助。”

当周南说完这番话后。

屏幕上方又出现了付费置顶弹幕。

【中头等奖就买房:感谢周律师的科普。】

【我之前之所以就说那些话,就是因为我曾经就遇见过那种帮罪犯辩护的律师。】

【最后那个律师以什么证据不充分为理由,让那个罪犯只判了半年!】

【太可恨了!】

【我不是很懂你们这个行业,像这种为人渣辩护的律师多吗?】

当这些付费弹幕出现在屏幕上方后。

直播间的观众也开始讨论起来。

“说到为人渣辩护,我想到一个张姓律师,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两百万,在他的据理力争之下钱免了,但却改判他的辩护人二十年牢狱。”

“哈哈哈,妥妥的正能量律师。”

“现实还真有这样的律师,一个人涂鸦被抓了被起诉故意毁坏财物,而因为当地的标准是只有损坏的财物价值达到五千才构成这个罪名,所以当时这人的律师直接要求重新鉴定损坏财物的价值,最后鉴定结果为四千五,不构成故意损坏财物。”

“然后呢?这人不会被判无罪吧?”

“哪能,原本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结果这个罪名不适用后,公诉机关又以寻衅滋事罪把那人起诉了,量刑标准五年以下。”

“哈哈哈,这个口袋罪太牛逼了,感觉几乎没有任何行为没有被这个罪名包含到。”

“不过话说回来,为人渣辩护很常见吧?”

周南先是回答了一下弹幕所说的“口袋罪”。

他点头说道:“的确有这么一个案例。”

“当时那个人的律师看出了检察机关的认定书中有不合理的地方,于是提出实际造成的损失不足五千。”

“但如果以寻衅滋事来起诉,那么只要达到两千就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了。”

“所以你们看没看出一个很诡异的点。”

“在这个案例中,你损害的财物达到了五千,反而会让你受到的刑罚变轻。”

“相反,变成五千以下两千以上了之后,你受到的刑罚还变重了。”

“这在当时还引起了不小的讨论。”

“似乎今年还有人在网上公开呼吁要取消这项罪名来着。”

“理由之一就是这项罪名与多个刑法条法存在竞合。”

说到这里。

周南开始回复起了那个发送置顶弹幕的观众:“不过话说回来,这位律师不也是把一件事情说清楚了吗?”

“至少检查机关的认定书一开始的确是有问题了,如果没有人为这位你口中的“坏人”辩护,这个问题不就发现不了了吗?”

“感觉你之所以对律师为“坏人”辩护这一点上如此纠结,是因为你思维陷入了一个误区。”

“你可以将律师这个职业换成医生去思考一下。”

“难道医生会因为一个人犯了罪,就拒绝治疗吗?”

“难道医生救活了一个罪犯就是在助纣为虐,支持犯罪吗?”

“他只是在挽救生命。”

“那个罪犯是有生命健康权的,他该受到惩罚,但不该因为没人为他救治而死。”

“律师同样也是如此,即便他为一个罪大恶极的人去辩护,也不是在支持犯罪,而是让判罚变得理性,变得合理。”

“而现实里往往敢接这样案子的律师,是更需要勇气的。”

“他们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被莫名的负罪感折磨。”

“还有一些原本声名远扬的教授,在接下这类案子后会被千夫所指,毁掉自己的名声。”

“但只有这些被人们厌恶的人,同样也能享受到律师的辩护,才有可能达到很多人口中经常提到的法制社会。”

当这番话说完后。

直播间很多有着同样疑惑的人,似乎有了不一样的感悟。

“懂了,这就是在很多地方都能看见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吧?”

“也确实是这个道理啊,如果那些罪犯没人帮他们说话,完全是受害人的律师一个人说的话,判决绝对会偏重的。”

“没错,还有一些当事人是无辜蒙冤的,就更需要有人为他辩护了。”

“我也听懂周哥这话的意思了,就是罪犯的律师司法机关的目的其实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维护法律,而这些律师的存在也能保证司法的公正。”

此刻。

警方和救护人员已经赶到了现场。

赶到现场的警察先是帮助维护了一下店外的秩序。

给医院的工作人员清出了一条道。

随后工作人员先是给躺在地上陷入昏迷的年轻男子做了一些紧急措施。

好在年轻男子还有意识。

随后工作人员紧接着将年轻男子抬上了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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