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带头玩梗,这哥不想火了 第227节

一条黑色的小辫子率先出现。

紧接着,

一条修长的皮靴大长腿迈出。

杨蜜的大长腿,

搭配着这双皮靴黑色高筒皮靴更好看了!

上面,是皮衣,

能看到大灯深深的细缝。

而杨蜜脸上,

则是戴着一副趣味眼罩。

一整套打扮下来,

李煜坤瞬间看直了眼。

这才是真正的女王啊!

什么卡戴珊之流的,

在杨老板面前完全不是个儿啊。

杨蜜踩着猫步走过来,

修长的大长腿迈到床上,

拿着辫子,

居高临下的看着李煜坤。

辫子缓缓划过他的脸上,

“哦?你就是新来的吗。”

冷冽,又带着一丝饶有趣味的声音响起。

李煜坤愣住了。

什么意思?

角色扮演?

刚想要起身,

杨蜜的小脚却踩在他的胸膛上。

“好好躺着,我可还没让你起来呢。”

说完,转过身。

微微弯腰,

辟谷的曲线完美露出!

李煜坤:“!!!”

杨蜜摇着,

略带高冷的声音响起:

“求我,给你尝一下。”

李煜坤:“.....”

确定了,

杨老板是个s...

而李煜坤只能对杨老板说句抱歉了。

咱俩属性冲突了。

当下,直接起身!

“嗯?!魂淡!不准这样...”

“嗯...不行!”

声音越来越乏力。

.......

时间似乎很长,

杨蜜只感觉浑身像是散了架一样。

李煜坤靠在床头,

搂着怀里像只小猫咪一样的女王。

“服了吧?”

李煜坤语气有点自豪。

虽然杨老板是个艾斯,

但不还是被压下去了?

杨蜜瞪了他一眼,“你犯规了,应该让我来主导的!”

她很享受看着李煜坤那种想要又得不到的样子。

可偏偏...

想到刚才的场景,

杨蜜暗自发誓,

终有一天要将坤吧踩在脚底下!

李煜坤呵呵一笑:“哎没办法,你的功夫还不到家。”

“等你真正能让我不反抗,说明你就成功了。”

对于艾斯还是爱慕,

李煜坤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执着。

对他来说,

要是当个被主导的那一方,也是能让他舒服,尝试一下也不是不行。

但显然,

杨老板虽然服装到位,

气场也到位了。

但还没让李煜坤能彻底当那个被主导的一方。

杨蜜侧着脸看着他,咬着牙一字一句道:

“你等着,下次我要让你心甘情愿的喊女王!”

闻言,李煜坤直接一伸手,

将她抱了上来,

手更是直接掏上。

杨蜜顿时没了气势。

“不行,不能来了。”

李煜坤摇摇头:“那你服没服?”

闻言,杨蜜再度咬着牙:“不服!”

李煜坤往泥泞一探。

杨蜜眼神顿时变得迷离起来。

“服不服?”

“...不服!!”

“行。”

李煜坤冷笑:“告诉你,老子十年前的qq个签,就是专治各种不服!”

杨蜜忍住一波波块敢,

同样冷笑:“巧了,我十五年前个签还是输过败过未曾服过呢!”

李煜坤:“!!!”

忍不了了家人们!

这大灯,妥妥在挑衅我呢!

.....而另一边,

在节目结束后,

李煜坤的这首《反方向的钟》

也是快速在网上流传开来。

很多人觉得这首rap,

比不上李煜坤前面两首,

不管是《夜的第七章》还是《以父之名》

亦或者是无数人都更加喜欢的《夜曲》

大家都觉得《反方向的钟》要低了一个档次。

毕竟,论曲子,《夜曲》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而论歌词,《夜的第七章》公认的神作。

论唱法,《以父之名》那一段超神rap,

现在还被各种说唱界的歌手吹捧。

所以,很多人虽然喜欢这首歌。

但,偏偏又说不上来哪里好。

直到,一个知名乐评人的点评,

才让大家恍然大悟。

【浅评一下《反方向的钟》】

【前奏一起,就给人一种莫名陷入悲伤的感觉。】

【在听着那一小段的钢琴前奏后,就深深地陷入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回忆里。这首歌对我来说就有一种这样的魔力,一听,心里的那些往事,就仿佛在自己的眼前重新进行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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