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位刚从警队培训下来的警员,可能都还没过实习期呢。
他看了副警监一眼,又看看那份工整的案情简报,心下了然。
年轻警员神色紧张,局促地站在门口,低着头,眼角偷偷瞄着副警监。
副警监为双方做了简单的介绍,然后坦言承认,是他们的警员疏忽,弄丢了这份报告,这才导致他们星期五那天翻了一天的文件却一无所获的。
160、B&C 61!
下午,奥马利警探跟比利·霍克回到第四分局,带来7-Eleven便利店抢劫案的进一步消息。
昨天凌晨,抢劫发生后,店员并没有立刻报警,而是从抽屉里取走了20美元,装进自己兜里。
为掩盖这一行为,他还对现场进行了进一步的处理。
根据店员交代,这家便利店地方遭到过不止一次抢劫。
他跟警方打过多次交道,对警方现场勘察的手段及口供问题非常熟悉。
他虽然不知道指纹技术的具体操作跟原理,却清楚劫匪碰过的地方会留下印记,警方能依靠这些印记找到劫匪。
于是店员就用湿抹布反复擦拭了劫匪触碰过的地方。
也是在这个时候,他发现了劫匪留下的“B&C 61”标记。
他本打算把劫匪留下的标记划掉的,但考虑到一旦被人发现,新鲜的划痕很难解释清楚,便把收音机放在那里,掩盖了标记。
做完这些处理,店员才拨通报警电话。
他本以为警方会立刻赶到,但受当时的天气影响,巡警迟到了两个小时。
在巡警的见证下,店员清点了损失,谎称劫匪抢走89美元的现金。
实际劫匪抢劫的金额只有69美元,他虚报了20美元的抢劫金额。
他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
但在面对巡警时,仍然紧张得不行。
巡警因损失金额不大,并没有把这起案件太当回事儿,例行录好口供就离开了。
店员松了口气,立刻开始打扫卫生,把便利店收拾得干干净净。
他本以为这件事会到此为止。没想到天亮后两名FBI探员跟州警都来了。
店员当时吓坏了,以为自己闯下了大祸。
他既害怕自己偷钱的事会暴露,想要瞒住警方,又担心警方有什么未知的手段,能调查清楚。
他想要和盘托出,又担心因为自己的所作所为,破坏了警方的追捕,造成了什么巨大的损失,进而惹怒警方,招来警方的报复。
再三纠结后,店员决定死扛到底,坚持自己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听见,问就是当时紧张到要死。
对于店内现场的掩盖则以便利店规定与警方已经调查过为由,掩饰过去。
唯一的问题就是劫匪留下的标记。
经过一番内心的挣扎,店员终究没敢隐瞒。
说到这儿,比利·霍克脸上露出愤愤的表情。
奥马利警探接过话茬:
“店员的口供也不是全在说谎。”
“他的确被劫匪抵住了脑袋,然后就一直低着头,避免看见劫匪的脸。”
“但在被劫匪命令转过身去面壁时,他短暂地看到了其中一名劫匪的身影。”
“那名劫匪用灰色棉布三角巾遮住下半张脸,穿着背带裤,打着细领带,身材瘦削。”
伯尼问他:“身高呢?他有对劫匪的身高判断吗?”
奥马利警探低头翻了翻本子。
比利·霍克看了他一眼,回答道:
“他说大概5.5英尺左右。”
奥马利警探也找到了记录,他看了比利·霍克一眼,然后才朝伯尼跟西奥多点点头:
“是5.5英尺。”
伯尼看向西奥多。
这跟副警监拿给他们的那起抢劫案中的男性劫匪身形一致。
他问两人:
“另一个劫匪呢?看见了吗?”
比利·霍克跟奥马利警探一起摇头。
店员称只看见一个。
停顿了片刻,奥马利警探继续往下说:
“劫匪并没有穿高跟鞋,对劫匪性别的判断也不是通过高跟鞋的脚步声得出的,而是劫匪在抢劫时有过对话。”
“店员听到了劫匪的声音,判断出其中一名劫匪是女性。”
“抢劫发生时,两名劫匪有过对话,他记住了其中的一部分。”
根据店员所述,当劫匪冲入便利店,把枪口抵在他脑袋上时,曾冲他大吼:“不许动!手举起来!趴到墙上!脸贴墙!现在!!”
店员按照劫匪的要求转身面壁后,另一名劫匪开口说了句:“克莱德!他…他听话了!”
伯尼再次打断:“她叫的是克莱德?挟持店员的劫匪的名字是克莱德?”
奥马利警探看向他:“店员是这么说。”
伯尼点点头,记录下男性劫匪的名字,并示意奥马利警探继续往下讲。
持枪劫匪随即催促同伴:“快!邦妮!钱!全部!还有烟!切斯特菲尔德!看清楚!”
伯尼不得不又一次打断,他感觉有些难以置信:
“他喊出了同伴的名字?她叫邦妮?”
他看向西奥多,然后目光在比利·霍克跟奥马利警探之间逡巡:
“邦妮与克莱德?!”
刚听到克莱德的名字时,他以为这是男性劫匪的名字。
但当另一个名字也一同出现时,他发现自己可能想错了。
邦妮与克莱德!
身为一名得州人,当这两个名字被放在一起时,他首先想到的就是那对臭名昭著的犯罪情侣。
这对雌雄大盗可以说是艾美莉卡最出名的罪犯之一。
他们都是得州人,活跃于大萧条时期,更具体来说,是1932-1934年间。
这两人活跃的时候,伯尼已经十多岁。
当时媒体上到处都是对他们的报道,铺天盖地。
周围的人也多有对他们的讨论。
可以说伯尼是听着这俩人的故事长大的。
如今再听到这两个名字,让他有一种故事照进现实的奇妙感觉。
不等奥马利警探回答,伯尼便摆了摆手,示意他继续。
奥马利警探稍作停顿,念完了最后一点内容:
“抢劫结束时,两名劫匪清点了抢劫所得,持枪劫匪在柜台上刻下‘B&C 61’的标记后,两人离开。”
他合上了笔记本。
西奥多看向伯尼。
伯尼稍微整理了一下思路,把早上发现的烧毁车辆跟副警监拿给他们的案情简报介绍了一遍。
最后,他语气复杂地说道:
“邦妮·帕克有一张叼着香烟的照片。”
“她叼的就是切斯特菲尔德。”
比利·霍克有些诧异,问伯尼:“不是Old Gold吗?我听说是Old Gold。”
他并不了解邦妮与克莱德,也对这俩人没兴趣。
这俩人被杀时,他才刚出生。
但这俩人太出名了,他们在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之下,被赋予了某种悲情的浪漫色彩,被牢牢地刻印在那一代艾美莉卡人脑海之中,成为了历史的一部分。
他们被视为“亡命鸳鸯”的象征与代表,成为了一种文化符号。
想不知道他们都难。
伯尼摇摇头:“是切斯特菲尔德。”
他强调道:“我看过报道,所有的报道都说那是切斯特菲尔德。”
“大部分这对亡命鸳鸯的崇拜者也认为邦妮·帕克叼着的是切斯特菲尔德。”
奥马利警探出言为伯尼作证:
“的确是切斯特菲尔德。”
他看向西奥多,神色有些复杂。
事实证明,西奥多的判断一直都是对的。
从断定偷车贼还会作案开始,到认为7-Eleven便利店抢劫案与偷车贼有所关联,再到认为便利店店员有所隐瞒,他一直都是对的。
甚至就连翻阅分局案件文件的选择也都是对的。
奥马利警探想不明白,他是怎么做到的。
西奥多疑惑地看了奥马利警探一眼,把话题拉回案件本身。
他先对案件进行定义:
“这是一系列的模仿犯罪。”
“两名罪犯在模仿邦妮与克莱德,他们很可能是邦妮与克莱德的崇拜者。”
伯尼想起在7-Eleven便利店留下“B&C 61”的标记,问西奥多:
“那个“B&C 61”的标记,代表的是邦妮·帕克(Bonnie Parker)跟克莱德·巴罗(Clyde Barrow)这两个名字?”
西奥多点点头,又摇了摇头:
“不仅如此。”
“B&C也代表了两名罪犯自己。”
比利·霍克不解地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