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南含糊的应了一句,然后小心翼翼地把沃尔夫的尸体放在一旁。
另外三个劫匪正背对着大门分别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并没有发现门口的情况。
于是罗南拿着披萨盒和手枪一步步朝三人走去。
就在罗南即将靠近沙发的时候,钱恩斯回了一下头。
“沃尔夫,我要香肠披萨——你是谁?”
第20章收获日
罗南快速抬枪扣动扳机,却没能打出子弹。
这是因为沃尔夫给手枪开了保险,罗南和原主都没有玩过手枪,所以不知道这一点。
罗南的反应很快,枪既然射不出子弹,那就只能当暗器来用。
于是,罗南猛地把手枪扔了出去,正中钱恩斯的脸。
以罗南目前的力道,哪怕没有使出全力扔手枪,也足以把钱恩斯的鼻梁砸断。
钱恩斯发出一声惨叫,当场涕泪横流,什么都看不清了。
这时候,另外两个劫匪也发现了罗南,他们第一时间就要掏手枪。
罗南顺手就把披萨盒甩到了其中一人的脸上,然后迅速扑向另一个人。
热腾腾还带着芝士香味的披萨原本是劫匪最喜欢的食物,但是当这东西和自己的脸亲密接触时,就不是那么的美好了。
霍斯顿被烫得发出惨叫,黏答答的芝士糊住了他的脸,让他暂时看不清面前的事物。
不过霍斯顿的情况要比钱恩斯好,毕竟钱恩斯鼻梁被打断,泪腺完全无法控制,而霍斯顿用袖子抹抹脸,还是勉强能够看到一些东西的。
于是,霍斯顿当即拿枪瞄准正在扭打在一起的罗南和达拉斯。
罗南穿着抢来的红色外卖员衣服,达拉斯则是穿着深蓝色西装,两种颜色的差别还是比较明显的。
霍斯顿朝红色的方向直接扣动了扳机。
砰!
关键时刻,罗南强行控制住达拉斯,把对方当做盾牌挡在自己面前。
“啊!法克!霍斯顿,你妈惹法克的在干什么!”
达拉斯并没有被打伤,因为他身上的防弹衣还没有脱下来。
但是子弹撞击防弹衣的动能还是让达拉斯感觉非常痛,以至于他的动作都严重变形。
同时,因为差点误伤队友,霍斯顿也不敢继续开枪。
罗南抓住了这个机会,他控制达拉斯握枪的手朝霍斯顿的方向连开三枪。
第一枪打在了霍斯顿的腿上,第二枪打在躯干上但被防弹衣挡住,第三枪直接命中了对方的脑袋。
霍斯顿当场暴毙!
“霍斯顿!钱恩斯,你还不快点——”
达拉斯最终还是没能把话说完,因为罗南将他举起来扔了出去,然后快速捡起霍斯顿的枪将其打死。
至此,四名劫匪就只剩下钱恩斯一个人了。
此时的钱恩斯刚刚从剧痛晕眩以及泪流满面中缓过来,就看到一个砂锅大的拳头出现在自己面前,并且越来越大。
砰!
钱恩斯瞬间陷入婴儿般甜美的睡眠。
这倒不是罗南大发善心,而是在刚刚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
自己能不能营造出劫匪团队内讧的情况,然后把钱吞下呢?
可行性还是有的,这一点从三个劫匪的死法可以做文章。
沃尔夫是被圆珠笔插死的,他的手枪并没有开过枪。
而罗南刚刚用的达拉斯手枪里杀死了霍斯顿,接着又用霍斯顿的手枪杀死了达拉斯,他是戴着手套的,枪上不会有他的指纹。
这个情况就完美符合内讧的条件。
但是既然罗南要拿走钱,就必须要给钱的去向做一个合理的解释。
所以钱恩斯必须是内讧的最后赢家。
不过还是有几个小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就是披萨。
既然有披萨外卖,那就必须肯定有人送披萨。
四个劫匪里,肯定有人手机打过订餐电话。
这件事其实也好解决,只需要罗南把被他打晕的披萨外卖员催眠,给对方制造一个送过外卖的虚假记忆。
第二,罗南刚刚跟达拉斯缠斗过,难免会掉落一些头发和皮屑在对方身上。
这些如果被发现,都会是隐患。
对此,罗南也没有太好的解决办法,只能寄希望于洛杉矶警察注意不到这个情况。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人质。
罗南没有看到人质的位置,在仓库里略微搜查了一下,很快就注意到了角落里的灰色厢车。
于是乎,罗南快速换上钱恩斯的衣服和面具打开了灰色厢车的车厢,果然看到里面有四个女人被捆着,眼睛和嘴巴都被堵住。
这辆灰色厢车的车厢还挺厚的,隔音效果应该不错。
再加上车子停在角落里,里面的人最多也就能听到枪声。
那就干吧!
罗南用最快的速度地把沃尔夫的尸体拖到沙发附近,把他和达拉斯以及霍斯顿的尸体摆好,用钱恩斯的枪对霍斯顿和达拉斯进行了补枪,并将自己进过仓库的痕迹尽可能消除。
接着把厢车上的人质弄下车,因为罗南需要一个载具把钱恩斯带走,全程他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最后,把钱恩斯捆好,连同劫匪的收获,外面被罗南打晕的外卖员,外卖员的摩托车以及布鲁克的摩托车全部放进车厢带走。
在车厢里面,罗南对外卖员进行了催眠,刚好他手里还有之前没有用完的米帕明。
罗南给外卖员植入了完成送单的记忆,并且还不小心发生了车祸的记忆,以此来掩盖衣服上的血迹以及昏迷的情况。
这可比罗南上次给休斯植入喝醉酒的记忆难多了,入门等级的催眠术效果还是不够强劲,他不得不多次反复地给外卖员植入记忆。
可能会导致一些记忆混乱,但是倒也符合出车祸的反应。
“1分钟后,你就会苏醒。啪!”
把外卖员和他的摩托车放在路边,罗南打了个响指,然后开着车子扬长而去。
1分钟后,外卖员迷茫地坐起来,身边放着一辆倒地并且有些破损的摩托车。
一些混乱的记忆涌入脑中,外卖员挠了挠有些痛的脑袋。
“法克!挨千刀的毒虫,吸毒还开车,真该把他们通通突突死!”
人的记忆是会有欺骗性的,当一段记忆符合人的世界观,那么即使有些混乱他也会自我补全。
应该没有几个人会怀疑自己的记忆有问题吧?
外卖员起身扶着车子站起来,刚好这时候手机响了。
“凯文,你把外卖送到马里布了吗?怎么还不回来!”
“老板,我刚刚被车撞了!”
“撞残了吗?”
“没有,但是——”
“没有死没有残,你就要继续工作!立刻给我滚回店里!”
电话挂断,外卖员骂骂咧咧的骑上摩托车。
“应该把老板和那些毒虫一起突突死!”
第21章不好意思,这可由不得你
外卖员骑着战损摩托车离开没多久,两辆LAPD的警车就开了过来。
警车在仓库附近停下,很快就下来了几个洛杉矶警察。
这几个洛杉矶警察是接到报案说仓库这边有枪声,所以才会过来查看。
“总台,我们在XXX街13号的仓库里发现了三具成年男子尸体。等等,这个动物面具是——”
很快,十几辆警车将仓库重重包围,大量警察封锁了现场,阻止记者和围观群众进入。
一个戴着眼镜的英俊年轻男人从一辆轿车上下来,掏出自己的证件给封锁现场的警察看之后,就顺利进入了仓库。
进入仓库后,年轻男人迅速找到了一个有些阴沉的中年人。
“杰克,确定是抢劫了太平洋标准银行分行的那四个劫匪吗?”
“是的埃德,不过这里只有三个劫匪,有一个不见了。”
埃德走向尸体的位置,大略看了一眼几个劫匪的死法和位置。
“看起来像是发生了内讧?”
杰克噗嗤一乐。
“还能是别的原因吗?埃德,我做了十几年的警察,见过太多这种案子了。很明显四个人分赃不均爆发了战斗。我猜应该是这个老虎面具(达拉斯)突然暴起,把圆珠笔刺进了这个倒霉蛋的眼睛里,然后又把披萨甩在那个公鸡面具(霍斯顿)的脸上。但是这个马面具(钱恩斯)也开枪了,三方互相射击,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
三言两语之间,杰克就把现场情况猜得七七八八,显然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警探。
不过经验这个东西,有时候也是会骗人的。
埃德与杰克不同,他名校毕业,进入警局后就直接在凶杀与重大案件组担任警司。
不像杰克做了几年的警员,又做了几年的警探,然后才进入凶杀与重大案件组。
微微皱眉,埃德仔细观察三人的死状,总觉得有种违和感。
但是观察了半天,埃德还是什么都没发现,只能继续开口询问杰克。
“巴德呢?”
“他在给人质做笔录,大概是看上了那几个妞。你也知道他30岁还单着,最近有些着急!”
杰克冲着埃德不断挤眉弄眼,开起了同事的玩笑。
埃德露出无奈的笑容。
“杰克,你这话可别让巴德听到,不然他肯定会揍你的!”
“我好害怕哦!埃德,你不会向他告密吧?”
杰克还在开玩笑,埃德有些无语,就转身去找巴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