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土怎么了?就说好不好听吧! 第111节

  他原本以为自己已经足够高看陈野了,没想到今天,陈野又给了他一个意外的惊喜!

  听着这首《曾经的你》,严睿峰心里清楚。

  在流行摇滚或者说民谣摇滚这条路上。

  这首歌恐怕会成为一座后来者难以翻越的高峰。

  它的旋律、歌词、意境,以及陈野的演绎,几乎达到了完美的统一。

  就在这几人心思各异地做着心理活动时,舞台上的陈野,演唱已渐入佳境。

  只见他眼神迷离,似乎是回想起了以前的自己。

  “让我们干了这杯酒——”

  “好男儿胸怀像大海——”

  “经历了人生百态世间的冷暖——”

  “这笑容温暖纯真——”

  歌声中带着历经世事的豁达,也保留了内心深处那一抹不曾被磨灭的纯真。

  现场许多观众已经忍不住跟着哼唱起来。

  尤其是那段魔性又上口的“Di li li li…”,形成了一股大合唱!

  掌声和欢呼声,在歌曲的演唱不断响起!

  不知道的人,说不定还以为这里在开什么明星的演唱会。

  而在舞台后方,那间为袭榜歌手准备的专属休息室内。

  气氛却降到了冰点。

  大鬼死死地盯着屏幕,脸色苍白,嘴唇抿成一条直线。

  搁在膝盖上的手不自觉地握紧了拳头,指甲几乎要嵌进肉里。

  他的心,像坠入了冰窟窿,不断地往下沉。

  一股绝望的寒意从脚底蔓延至全身。

  说实话,要是有的选,他打死也不想选陈野作为挑战对手!

  但常成汽车的代言合同签了。

  对方的要求就是借着《歌手》这个舞台,用“袭榜”的噱头,正面击败陈野!

  把常成汽车和他的那首宣传曲《飚速时代》打出去,挽回之前丢失的颜面。

  一个亚军要想证明自己,最好的方式不就是击败冠军吗?

  他来之前,还抱着一丝侥幸。

  或许陈野这次发挥失常呢?

  他总不能每首歌都是经典吧?

  或许自己的电子说唱,能在现场掀起不一样的热潮呢?

  观众说不定也想换换口味,对吧?

  但现在,听了陈野这首《曾经的你》,所有的侥幸都被击得粉碎。

  他甚至不用把自己那首充斥着“引擎”、“钞票”、“派对”、“辣妹”的《飚速时代》拿出来对比。

  光是想象一下两首歌先后在同一个舞台上表演的场景。

  他就感到一阵无地自容的羞耻。

  这tm还站上去干什么?

  丢人现眼吗?

  两首歌,不要说放在一起比了。

  就是出现在同一个舞台上,大鬼都觉得是对《曾经的你》这首歌的一种侮辱!

  他虽然私生活混乱,为人嚣张,道德底线灵活。

  但对于音乐,他自认还有最基本的鉴赏能力的。

  或者说,只要耳朵没聋,都能听出来陈野这首《曾经的你》是多么的高级,多么的深入人心,多么的……打动人。

  而一首歌,最重要的,不就是要能打动人吗?

  陈野,无疑做到了这一点。

  而且做得无比完美!

  他看着屏幕上那个从容演唱,仿佛在用音乐与所有人灵魂对话的陈野。

  再想想自己那首徒有虚表、空洞浮躁的宣传曲。

  一股巨大的无力感和悔恨涌上心头。

  这一次,他不仅无法完成金主交代的任务。

  恐怕还要再次沦为衬托对方的背景板。

  甚至……败得更惨。

  舞台上的陈野,并不知道后台这些复杂的心思。

  他完全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

  手指最后一次扫过琴弦,带着一丝颤音的尾奏缓缓消散在空气中。

第110章 不听了!我要去XZ!

  一曲终了,陈野放下吉他,对着麦克风。

  他看着着台下无数双带着感动和共鸣的眼睛,轻声说道:

  “谢谢。”

  舞台大厅内陷入了一种奇特的、长达数秒的绝对寂静。

  这寂静并非冷场。

  而像是所有人都还沉浸在这首歌里。

  以至于还有些回不过神来。

  但就在下一秒,如同堤坝决口!

  演播厅内猛然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欢呼与喝彩!

  声浪一重高过一重,几乎要撼动屋顶的灯光架!

  这巨大的音浪,甚至连主持人报幕的声音都压过去了。

  只能看到主持人的嘴巴在焦急的上下动着,但是完全听不清他在说什么。

  音响里传来的话语变得模糊不清,如同隔着一层厚厚的墙壁。

  “感...陈野...表演,接下来,让我们有请......”

  根本没人能听清,也没人在意。

  管他接下来的是谁呢!

  今晚还会有超过这首《曾经的你》的歌?

  不可能的啦!

  掌声如同雷鸣,持续不断,久久不肯停歇。

  甚至还有人不断大喊着“牛逼!”“好听!”之类的词。

  仔细一听,基本都破音了。

  这是扯着嗓子硬喊出来的。

  镜头扫过观众席,能看到许多动人的细节。

  不少人鼓着掌,眼眶却已经不受控制地泛红,闪烁着泪光。

  情感宣泄的闸门,一旦被这样一首歌叩开,就很难再轻易合上。

  观众席上,一个穿着略显褶皱衬衫、看起来像是典型中年上班族的男人。

  用力用手背抹了一把眼角,眼睛通红。

  眼角似乎还反着光。

  他甚至没看清旁边坐的是谁,就转过头去,带着浓重的鼻音,絮絮叨叨地开口。

  仿佛急需一个倾诉的出口:

  “你知道吗哥们儿?我年轻的时候,也特么特别喜欢玩吉他!”

  他的声音带着明显的哽咽,手指无意识地在膝盖上做出按和弦的动作。

  “那时候,我们有个乐队。

  我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能带着兄弟们,站在真正的舞台上!

  哪怕小一点也行!”

  “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忙工作,忙应酬,忙家里那点事儿……”

  “那把伴随了我整个大学的吉他,现在……连放在哪儿都想不起来了……”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头也越来越低。

  最后已经听不见他的声音,也看不见他埋在臂膀里的脸庞了。

  紧挨着他坐的是一个穿着连帽衫的年轻男生。

  他似乎完全没听进去旁边中年人的感慨。

  只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脸颊因激动而泛红,语速飞快:

  “上个月!就上个月!”

  “我发小,从小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哥们儿!叫我回去给他当伴郎!”

  “那是我曾经最好的兄弟!”

  “但是……但是我那时候手上正好有个该死的项目!

  天天加班,就跟他说去不了,拒绝了……

  我……”

  他越说越激动,呼吸都急促起来,眼睛不断的眨着。

  像是要阻止快流出来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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