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虞,度鬼成仙 第30节

  杀人,必须偿命。

  至少在季掌柜看来,理应如此。

  于是,他没有理会周三爷的鬼魂,转身走向那俩恶汉。

  安息瞑目?

  就你也配?

  周三爷这种畜生哪怕死了,都应该心不甘,意不平,愿不遂,死不瞑目!

  那一刻,仿佛预感到了什么,周三爷的鬼魂厉声嘶吼!

  “不!!!”

  “住手!!!”

  “你不能这样做!!!”

  但季青已经提着手中的红缨鬼头大刀,走到了俩恶汉的身前。

  一开始,俩恶汉还色厉内荏,又惊又怒。

  可鬼头刀早已把煞气散发,俩平日里为非作歹的恶汉,顿时吓得浑身瘫软,尿了裤子!

  “好汉饶命!饶命啊!我们无冤无仇!何必赶尽杀绝!”

  “对……对啊!你都杀了爹了!总不能再杀我们了吧!”

  望着提刀而来的季青,俩恶汉吓得脸色煞白,口齿不清。

  下一刻。

  刀光在夜色下划过一道凄厉的弧线,两枚大好头颅凌空飞起,滚滚落地。

  季青收刀。

  鬼头刀上,红缨飞舞,似是欢喜。

  季青这才突然想起。

  鬼头刀的前主人正是崔大彪。

  而崔大彪正是俩恶汉的行刑刽子手。

  后来俩恶汉金蝉脱壳逃出生天,但自个儿又提着同一把刀砍下了他们的脑袋。

  为那场杀头好戏,画上了真正句点。

  正应了那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第三十六章 芥子锦囊,内有乾坤

  周家的俩恶汉人头落地后,季掌柜还搁那儿感叹他俩和鬼头刀真有缘分呢。

  却是忘了,背后还有一条森森老鬼,怨气滔天!

  亲眼目睹自个儿的俩孩子死在眼前后,周三爷遗愿破灭,死不瞑目的他化作可怖厉鬼,张牙舞爪,怨气滚滚,朝季青扑杀而来!

  若是旁人见了这一幕,保不准得吓掉三魂七魄,屁滚尿流。

  可咱季掌柜是啥人?

  一面悼亡镜,克阴神鬼物。

  一把鬼头刀,斩生又斩死。

  还有那五禽虎形,凶猛狠戾;永贞玉牌,万邪不侵……

  堪称阴魂恶鬼最严厉的父亲。

  不过这些手段,季掌柜都没动用。

  他还惦记着那一缕英雄侠气呢。

  如今的英雄胆里已养出来一缕完整的英雄侠气,还没真正用来对过敌!

  心血来潮下,季青念头一动,那佩戴在胸口的英雄胆里便有一缕白雾递出,顺着他四肢百骸流淌到指尖。

  向前一指。

  刹那之间,化作厉鬼的周三爷扑杀到了季青身前,正好撞在那一缕英雄侠气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就好似初春时节被烈火炙烤的残雪一样,在无尽痛苦的哀嚎里,周三爷的鬼魂带着浓浓的怨恨和不甘灰飞烟灭。

  魂飞魄散。

  一丝不存。

  见这一幕,季青收起了英雄胆,长吐出一口浊气。

  心中那阴郁烦闷,一扫而空!

  念头通达!

  片刻过后,他开始四处翻找起来。

  棺材铺子,后院卧房,周三爷尸首……通通搜了个遍。

  这俗话说,杀人不摸尸,注定没肉吃。

  人字中品的奖励没了,也得找补点损失不是?

  反正这周三爷的物件儿也都是些不义之财,季掌柜必须带回去严肃批判。

  但翻来覆去,忙活半晌。

  也只在卧房里找到了几十两散碎银子,还有周三爷手里一枚驱使僵尸的赶尸铃铛,以及腰上挂着的一个巴掌大小的锦囊袋子。

  除此以外,铺子里多是些阴门行当的常规材料,季掌柜既看不上眼,也懒得搬运。

  最后,季青将目光放在那巴掌大小的锦囊袋子上。

  眉头轻皱。

  这袋子看起来灰扑扑的,颇为古旧,看起来属于那种扔街上都懒得去捡的物件儿。

  但却能被周三爷随身携带,必定不凡。

  季青又回忆起周三爷的走马灯,终于在其记忆中找到关于这个灰布袋子的由来。

  顿时目露惊喜之色!

  这灰布袋子的名字叫芥子锦囊袋,是周三爷的倒霉师傅年轻时奇遇所得,周三爷弑师以后,袋子也就落在了他的手里。

  别看这芥子袋只有巴掌大小,但却内有乾坤,袋中空间足有一丈方圆大小!

  这老东西居然有这种好宝贝!

  季青啧了啧嘴,按周三爷记忆里的“口诀”,打开芥子袋。

  只看其中各种各样的物件儿,堆成了一座小山!

  别的且先不说,光是银票就是上千两!

  难怪老话都说,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

  这下发了。

  收起芥子袋,季青打算拿回去再一一研究里边儿的物件。

  又看了一眼血流遍地的棺材铺子,走了出去。

  值得一提的是,在搜寻棺材铺子的时候,季青在铺子的地窖下发现了一条鬼魂。

  ——这地窖既是周三爷当初囚禁那新娘子的囚牢,也是后来他关押活人取血的刑场。

  前几天被他活活放血喂养僵尸的那个小乞丐,才十三四岁,平日里乞讨为生,后来被周三爷捉走,饲喂僵尸。

  因死前怨念深重,化作地缚灵,无法安息。

  实在是可怜人。

  万幸,如今季青杀死周三爷,使小乞丐的怨念消散,安息瞑目了去。

  悼亡镜给出人字下品的评定,奖励了三十年鬼魂余寿,以及一件遗泽“打狗棍”。

  是小乞丐经常和野狗抢食吃的诸多经历所化。

  倒不是什么厉害的天材地宝,只是一根直得不像话的棍子,对狗类生物有伤害加成。

  季青将其收入了芥子袋里,带着走了。

  .

  .

  一夜过后,风雨渐歇。

  滂沱化细雨,如柳絮纷飞。

  “咚!——咚!咚!咚!咚!”

  “寅时五更!天寒地冻!小心着凉——”

  手提灯笼、身穿蓑衣的更夫一边打着梆子,一边喊出号子,穿街过巷,声音格外洪亮,中气十足。

  走到黄渠街时,更夫突然瞥见,那街头周三爷的棺材铺子,灯火通明。

  似乎还有一条人影儿,从铺子走出来。

  打更人一愣,凑上前一瞧。

  待稍微看清模样后,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只看这人一身黑衣,戴着脸谱一样的白色面具,手里还拎着把血淋淋的鬼头大刀!

  这幅装扮,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而他出了铺子以后,脚下一踮,轻若无物一般跃上房顶,消失在夜色里。

  打更人这才松了口气,拍了拍胸脯。

  旋即好奇起来。

  这黑衣刀客好像是提着刀从周三爷的棺材铺子走出来,他干啥了?

  众所周知,吃瓜是人的天性。

  这好奇心一起,打更的就只感觉有只猫儿爪子在挠的心肝儿,实在痒痒得很。

  要知道周三爷虽然名声不太好,还有人传他在养僵尸。

  但恶名也是名,这位阴门行当的行头绝对算得上城南远近闻名的大人物,甚至不少人都说他身上留着那那土皇帝一般的周氏的血。

  这般人物的八卦,那不得让吹牛的酒桌变成他的一言堂啊?

  寻思了半晌,打更的终究是没忍住,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铺子前面,扭头一瞧。

  还没等他真正看清里边到底是个啥情况,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儿就扑面而来钻进他的鼻腔里,熏得人发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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