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从那天起,格蕾丝对他的看法有了彻底的转变。也有谣言说,林克如何跟苏顛鸳倒凤,覆雨翻云..对此格蕾丝之以鼻!
这冰天雪地的,每天还要走20个小时,哪来的体力酿酿酱酱?
林克是男人又不是牲口!
就算有精力,你有那个地方吗?摸个屁股都要被八双眼晴盯著!
她还记得第三次见面时,那时她是工作队的人,比林克还要早抵达赫普沃斯·韦克菲尔德美术馆。男人们在清理大门积雪,女人们就从车上搬东西。
这些车要被立刻空出来,折返回去继续运人。
当时风很大,雪沫吹在头髮上,格蕾丝正扛著一袋冻土豆朝美术馆內物资点走去。
如果说命运教会了她什么,那就是不要抱怨。
第20次往返,就在她艰难的走路时,身后忽然传来沉重的踩踏积雪的声音。那步幅既快又大,
很快来到她身后。格蕾丝不知是谁,她朝一侧躲开,结果土豆袋子一歪,身体失去了重心,直直的朝后面倒去。
就在她准备摔个头破血流时,“小心点儿。”她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
隨即一条健壮的胳膊伸过来,拦腰將她稳稳抱住,甚至直接抱了起来!另一只手隨手捞住她掉下来的土豆袋子,也扛在肩上!
整整两百多斤啊!
好像玩儿一样。
格蕾丝被他紧紧楼在胸前,能感觉到那鼓起的肌肉,只觉得他强壮得像个巨人!
別看她身体很柔韧很灵活,但灵巧在力量面前一文不值。
门口人来人往的,林克也没放手,就这么一手抱起格蕾丝,一肩扛著土豆袋子,满不在乎的蹭蹭十几大步跨进美术馆里。然后就像让她们別挡路一样,顺手將人和土豆一起放在门旁,还拍了拍!
格蕾丝那时已经对林克心生喜欢,顿时羞得不行。
可林克也没停下打招呼,直接头也不回的走了,从头到尾两人连面都没照一下。
但格蕾丝知道就是他-他像个原始社会刚打猎归来的猎人,而且是最强壮的那一个。看到了吗?一只手就把她抱起来了!所以等休息时,格蕾丝便毫不犹豫的拿起行李,头也不回的朝布伦特家庭走去。
已经第三次见面,命运早已给出答案!
这个男人她要了,必须赶在苏利亚明白过来之前。
1ii
移民队的搜索一直进行得並不顺利。最大难点在於如何定位,韦克菲尔德小镇造型狭长,更何况如今大部分房屋都埋在雪下。
唯一的当地人指点几次落空后,不等別人质疑,自己先没了信心。
实在是地形变化太大,扑空几次后,队伍之间的信任感也荡然无存。
虽说腐国民间富足,尤其中產社区。可富足指的是高档电器、奢侈品、房產之类的,中產很少存储超过一个星期的食物,药物也仅限急救箱。
他们出门上车,进门空调,对厚重臃肿的衣服也避之不及。
这就让中產社区在末世变得没有价值。
食物、药品和厚衣服才是最重要的!
挖两米厚的雪进去,浪费大量照明和体力,结果只找到一堆无用的电器和金银首饰,这真的会让人吐血!
所以现在移民的眼睛晴又改为盯著店铺,尤其便利店和餐馆。
没有详细地图,也能根据街区的走向进行判断,现在人人都成了选址大师,
但店铺也不好找,找到了也未必有用。
因为末世降临阶段韦克菲尔德曾组织过大规模的撤离,这些店铺大多搬空商品。末世两年,小镇又不知被人扫荡过多少次。
拜之前兴起的集约化物流和供应链所赐,大部分店铺內都不会存储太多物资-所以经过最初两天的蚂蚁搬家后,冷静下来的人群分散成小队,涌向镇中心商业区和市郊仓库区两个方向。
毕竟韦克菲尔德不大,中心区只有十几栋楼房,4儿子店之类的又可以直接排除,
“所以,这就是你带我来富人区的理由?”格蕾丝有些不解又有些想笑,她挺喜欢看林克逞强的样子。“人弃我取不是这么理解的,相信我,富人区的物资更少。”
“他们的食物追求新鲜,都是当天运输,超过三天的直接丟弃-啊不对,是捐给穷人。厚衣服更是不可能有,任何不美观的衣服都上不了身。”
“相信我,林,我才是专业的,我在各种搜索队混了一年多,在伦敦我是搜索专家,经验丰富。找物资的事儿你就別操心了,只要跟著我说说话,搬搬东西就成,我肯定能找到好东西。”
“你医术好人也好,已经足够优秀,专心救人就行,出来就当陪我,没必要方方面面都要强。”她笑著说。
为什么要拉林克出来一起搜索,当然是为了展现自身有多优秀啊!
格蕾丝很自信,她能独自一个人活这么久,还是有点儿绝活的。
她可不是一个依附於男人的女人!
“我还是要会一些的。”林克笑著说,“等避难城市建立起来,肯定需要大量的搜索队伍,等附近的物资开採完了就去更远的地方搜索。”
“那时候路程更远,费的时间更长,队伍除了战斗和后勤人员外,也需要配备医生,或者组建一支专业的急救支援队伍对所有小队进行支援。”
“我的医术偏向於急救方面,又年轻,身强力壮,你说到那时候会不会被要求参加?”
“与其那时候拖后腿,不如现在先適应一下。”
“.-你想的可真远,我发现了,你总是有理。但这也不是你带著我乱兜圈子的理由,真想学我可以教你,我来带路,你慢慢跟我学。”
“嘘~相信我,就今天这一天。”
“好吧。”
林克朝四周张望一番,用无声的话语对身边问道,“是这里吗?”
这片雪地上明明只有两个人的影子,其实却还站著第三个人一一那是一个身穿泳裤,头戴泳帽,一身白肉的中年男人,身体呈现半透明状。
是的,这就是为什么林克非要带路的原因。
不是因为他经验比格蕾丝更丰富,而是因为他有当地嚮导。
“就是这里,”幽灵脚说,“那边的灌木丛是我家院子大树的树尖儿,大树和房子之间中心点,就是我造的避难所的主出入口,副出入口在房子內,通风口有四个,这时应该都被堵住了。”
“我为末日准备了那么久,可谁能想到末日是大雪!”
这个人,是林克既美术馆后,遇到的第二个鬼。
他挺倒霉的。
他是个末世生存主义者,因为坚信人类一定会自我毁灭,所以早早就开始准备。
他是当地有名的建筑承包商,自身耗资千万建造了设备完善的地下避难所,並储备大量粮食、
物资和医药!
按理说既然准备这么充分,在末世后他理应开启主角人生才对·
可惜,当末世第一场暴风雪降临时,他正在当地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的屋顶,开泳池派对庆祝避难所顺利完工。
等他从泳池爬出来,发现派对的人早就逃得乾乾净净。不止如此,他们还从里面反锁了屋顶的门!无论他叫喊也好,哀求也罢,自始至终没有人回来救他。
他就那么被关在顶楼屋顶,直至冻死,
一大片完善的末日设施,为自己设计了未来几十年的生活,结果半点都没用上·
“那就是个阴谋,我是被人害死的!”幽灵嘟著,又说,“也可能是哪个狗东西看我不顺眼,顺手坑了我。”
这还真有这种可能刚变成幽灵时,他很担心自己屯的那些物资,自己耗资巨万建的避难所,会便宜了別人。
所以每天守在家附近,对著每个靠近的人大喊大叫,那时候他觉得这一切都还是他自己的。
可隨著时间一天天推移,雪一层层越埋越深,他的心態发生变化一一幽灵连自己的名字都忘了,但还记掛著他的避难所,並且开始害怕自己做的“努力”无人知晓。
他生前浪荡无依,死后了无痕跡。
唯一可以被人记住,让人有兴趣去了解他过去的,只剩这座避难所。
假如无人发现和使用,无人知道世上还有他曾经存在过,那他不是白造了?
第244章 天命之子
可这时想什么都晚了,无论他大喊大叫也好,飞来飞去也罢,除一些特定时刻外,没人能看到或听到他。
现在也不是人口稠密的旧世界,末日世界人口少,有资质看到他的人更少。
这世界仅有稀薄的奥能,即便诞生一些拥有超凡资质的天才,能觉醒的上限也不过是“阴阳眼”、“占卜”、“驱逐幽灵”之类的能力。
还要藉助教堂的圣水,长期修炼等等。
幽灵想在恰当时刻撞上恰好能看见他,还愿意听他讲述故事的人,这种可能性可谓是微乎其微。
幽灵越来越绝望,直到林克,在空旷原野上一眼看到了他。
林克倒不是天生的阴阳眼,他只是在元素亲和状態后能看见纯能量的生物,也就是幽灵。
“你不要一直幽灵幽灵的叫著,太不尊重人了,我有自己的名字。”幽灵抱怨著,“嘿,这家,这家,进去搜搜!我记得他们家有一把皇室定製的猎枪!总是拿出来向我炫耀,简直气死我了!”
林克不是不叫他的名字,而是连幽灵自己都忘记了。
林克也不能隨便给他取一个,那才是真正的不尊重人。
关键是他虽然把名字忘了,却记得自己建的避难所,记得死因,甚至还记得邻居家的猎枪。
“格蕾丝,这家,我们进去看看。”林克指著脚下的豪宅说道。
这么隨便的吗?格蕾丝看看周围,完全想不出林克的判断依据在哪里。不过想想医疗室里存著的大把物资,还是同意了。难得今天约会这么开心,让他隨便玩儿吧。
是的,她把这难得的外出时间当成约会。
“隨你,如果这家臥室有壁炉,我们可以试试新床。”格蕾丝朝他拋了个媚眼。
昨晚已知林克博大精深,医疗室完全没办法发挥他的实力。
都是饮食男女,为什么单独出来,大家都明白。
林克也欣然从命,旁边还有幽灵看著?什么幽灵?
选了房屋背风处,合作挖出一条雪道,从二楼窗户进入室內。果然不愧是富豪的房子,儘管內部到处掛著冰凌,一楼还结著厚达30公分的冰面,依旧一眼望去处处富丽堂皇!
“他家房子是专为皇室服务的设计师设计,普通人请不到。”
在他们旁边的幽灵跟著一起飘了进来,哼哼的说道。
腐国的阶级壁垒更加森严,老贵族就喜欢用“有钱也买不到”的东西来羞辱新兴富豪。
小到袖扣耳钉丝巾,大到管家房子汽车。
可惜这招只在刚开始管用,后来就p用不当了。因为所谓“有钱买不到”通常是给的不够多,钱到位你连嚶女王的人都能挖。
老贵族什么都有就是没钱,服务一辈子给你个爵士头衔打发,还指望你能感恩戴德。
这家房子上到处都是贵族家徽,猎枪是皇室专供,处处彰显贵族身份。
至於说为什么老贵族要住在这种社区,当然还是因为……没钱。
只能到乡下富豪身上找找优越感,你看幽灵,不就是被邻居式炫耀给虐惨了吗。
都开始修末日地堡,这脑子得进多少水。
不过u1s1,这房间建的確实不错,尤其细节和装饰,完全给人一种“现代设计师绝对做不出来”的既视感。格蕾丝参观时,也一副“住在这里一定超风光”的表情。
虽然看起来不是很舒適,但逼格贼高!
林克让【唯】等比例复製一下,將来说不准用得上,老牌儿贵族还是有点儿东西。这些设计很好,现在是l&l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