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鲜血随即迸溅而出。
田珺再次投出蛇矛,自百花羞肩胛穿透而过,随着一声凄厉的痛呼,百花羞整个人扑倒于地,被钉在对岸的沙地之上。
百花羞眼前一片漆黑,湿润的沙子钻入她的口鼻,令她几乎要窒息。
被洞穿琵琶骨的剧痛,更是让她感觉到全身似要被撕裂。
“蠢女人。”朱温嘲讽道:“我那一刀你本不必躲的,我这个人无论是弓箭暗器,还是兵刃投掷,都只比不会强上一点。”
百花羞刚挣扎着爬起,顿时气得鼻子都快歪了。
两人联手战力会倍增,对手则顾此失彼,击前则后至,备左则右至,处处皆备处处皆至。
敌手越多,便越是如此,正所谓猛虎架不住群狼。
但百花羞身法快如鬼魅,能完美捕捉到配合之间的间隙。正常对决,朱温和田珺联手,也非她之敌。
然而中了迷药加上两次受创,百花羞要逃走亦相当艰难。
朱温和田珺飞快渡过河去,一左一右将百花羞夹在中间。
他们现在都已失去兵器。
田珺的蛇矛正摇摇晃晃地插在百花羞的肩头。
百花羞知道,如果自己将蛇矛拔出来,只会越发疼痛,且大量失血。
但身上带着这么长一根蛇矛,却又令她很难保持平衡。
她只能紧紧攥着短刃,眼神从妩媚转作了狞狠。
百花羞过往从未陷入到这样的困境。
她如今只能殊死一搏。
朱温和田珺直接拿出了早就藏在洞里的短剑。
面对百花羞这样的强敌,怎可能不预备备用兵器。
虽然出洞时分别将短剑藏在抹胸和犊鼻褌里,实在有些古怪。
百花羞神色转向煞白。
她意识到自己很可能在劫难逃。
猛虎受创,尤能伤人,朱温和田珺压根不会多话,也不会给她一丝喘息机会。
百花羞竭力向后退去,但她的速度已比不上怀必杀之心追来的朱温和田珺。
即便脸上沾满沙子,嘴角带着血痕,金色秀发蓬乱,显得狼狈不堪;此刻百花羞依然有种惊心动魄的美态。
这种美态,能令一般的男人甚至女人心生怜惜,为之手软。却丝毫不能阻挡朱温和田珺的杀意。
眼见着这绝色佳人便要死在两人剑下。
一阵惊风却骤然吹过,深草纷纷而偃,露出一身玄衣。
一柄漆黑如墨的宝剑左击右荡,竟若同时间把朱温和田珺的短剑荡了开去。
“杨行密,你究竟什么意思?”
朱温神色森冷,看向对面肌肤胜雪,眼神如冰的少年人。
“花王是我朋友,我不能让她死。”杨行密决然道。
杨行密的话,也彻底表明了,百花羞便是明教四王中最为神秘的花王。
百花羞眼中绽出喜色。
田珺则神色陡变。
即使百花羞已经受伤,如今杨行密来援,两人联手,绝非她和朱温所能应付。
“所以?”朱温却一副咄咄逼人样子,仿佛一点不把杨行密放在眼里。
杨行密并不言语,长剑再次出手。
却在百花羞不可思议的眼神中,飞快兜转,全无怜香惜玉之意,将剑柄狠狠撞击在她的胸口之上。
伴随着咔嚓的脆响,鲜血再次自百花羞口中喷薄而出。
这一下少说也撞断了百花羞三根肋骨。
“朱兄这下可满意了?”
杨行密淡淡道,脸上一如既往地没有多少表情。
如果不让百花羞彻底失去战力,朱温不会接受他的调解。
杨行密也不想朱温死。
他反感百花羞的作风,也期待未来在沙场上,与朱温生死对决。
对一个有武人之心的男儿而言,好对手可不好寻觅。
突起的变故令田珺瞠目结舌。
朱温和杨行密四目相对,顷刻互相理解了意思。
两人的目光中都充满了对对方的激赏。
知己难觅,已用不着什么言语。
哪怕今日的知己,将是未来的死敌。
百花羞也理解到此时处境。
至少她不用死了。
百花羞咬了咬牙,用残余的一点力气拔出肩头的蛇矛,顷刻鲜血喷涌如泉。
她的脸庞顿时痛得扭曲了起来。
但随即缓过气,向杨行密如春花般娇笑,湖水般的瞳孔眼波流离:“行密小弟,背我。”
“自己走。”杨行密简单答复,而后牵住了百花羞被河水与鲜血浸透的袖角,带她向沾满晨露的深草中行去,很快失去了踪迹。
“真是个怪人。”田珺遥望着两人消失在草丛中的背影,评价道。
第144章 登临意
朱温没有回话,呼吸声突转粗重。
他一把揽住了田珺的腰肢,臂膀坚实如钢。
田珺配合地与他一起回到洞里。
借着照入洞穴的天光,田珺见朱温眼底欲焰闪烁。
他坚实的臂膀搂着田珺的娇躯,亲吻像雨点一样落在田珺肩头脸上。
田珺不由一阵羞涩,却发力拥紧了他。
她随即发觉朱温停了下来。
“小爷讨厌被药物操控。”朱温切齿道。
田珺已经发泄掉了自己的情火,但朱温只是凭凶刀之威暂时压制。
“那怎么办?”田珺将脸蛋贴在朱温肩头:“要不你现在亲我嘴,瞧瞧会不会舒服一点?”
“笨。”朱温回应道:“这种事做了只会越发忍不住。”
田珺想想也是。
她想问朱温要不要也用手解决掉,想起之前场景却陡然羞涩起来,完全说不出口。
朱温盘坐于洞中,压制着体内情焰,突地打了个哈欠:“好困。”
朱温是个非常贪睡的人,一夜没睡,加上与花王的一场恶战,确实已经相当疲惫了。
他在魏州曾对田珺说过:“我犯困的时候,你把妲己、赵飞燕塞我怀里,也没睡觉重要。”
田珺如同美女蛇一样绕了上来,大长腿岔开盘在他腰间:“我陪你一起。”
朱温舔了舔嘴唇,咕嘟一声将口水吞进嗓子里:“考考定力,也不坏。”
田珺的一双长腿,仅仅是瞧着就能让一般男人觉着欲仙欲死。
她突然这样粘人,一是因为一同击败了花王这样的强敌,想拿亲热作为胜利的奖励。二是终因容貌被花王艳压有些不服气;同样是高鼻深目范儿的美人,金发碧眼的百花羞,比起田珺更有异域风情,偏偏脸型又好看得多。
所以她才需要喜欢的男儿来肯定自己。
朱温将手掌放在她露在绲裆袴之外的髀肉上。
“不想碰人家别的地方?”田珺的声音突然有些娇媚。
“什么地方?”朱温心旌动摇。
“脚。人们不是都说我脚好看吗?”说着,田珺用玉足去勾朱温的背脊。
“我从没看见比你这双更好看的脚儿。虽然是大脚,却没有小脚比得上。”朱温肯定道:“但我若伸手去摸,未免像个痴汉。”
面对田珺这样的尤物,一般男人都会忍不住,想要做痴汉。
况且浸过温泉水之后,田珺周身清洁,散发着麦子般的幽幽淡香。
朱温若是一般男人,田珺又看不上他了。
女人常常比男人更好色。但像田珺这样美丽、自立且有个性的女人,这方面又显出近乎别扭的矛盾感。
朱温的夸奖令田珺相当喜悦,眼里泛起了星星,在朱温面颊上猛亲了好几口。
“睡吧。”朱温颤抖着手臂,紧了紧田珺的腰肢。
田珺其实也很疲惫了,静下来之后,很快就进入了梦乡,鼾声如雷,比很多男人声音更大。
听着锯木般的鼾声,朱温反倒觉得胸中的欲念渐渐淡去,不由笑了笑,让内心宁静下来,慢慢也睡去。
醒过来的时候,依然是晨光熹微,两人只觉饥肠辘辘,已睡了一整天过去。
洞口有一篮喷香的芝麻胡饼,一坛醪醴,几口碗。还放了只装了些木炭的火炉,是留给朱温和田珺热饼的。
还有两只被咬死的锦鸡。
兰素亭和小白显然都已经来过,但见朱温与田珺睡得沉,不好打搅他们。
兰素亭心细,知道田珺无酒不欢,但要给了烈酒,孤男寡女在一处,让田珺耍起酒疯来,以朱温的定力也未必顶得住。
“你那帮狼朋友还怪好的。”田珺一边穿上散落在河边的衣衫,一边感叹。
“狼有游侠儿的放纵不羁,又有军人的秩序。”朱温说出了自己喜欢狼的理由。
有人以为草原上的游牧民会喜欢狼,绝非如此,因为狼群会危害牛羊和马匹。
喜欢狼的,都是不养牲畜的人。
“有酒有肉有素食,咱们可以饱餐一顿。”
朱温用火绒点燃木炭,在炉上热了胡饼,又做了个简易的架子,将锦鸡在热河内拔毛剖腹洗净,撒了点盐巴,放在火上炙烤。
虽是冷了重新热上,以上好米粉烤成的胡饼依然香气扑鼻,与鸡肉的肉香混在一处,令人食指大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