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和留在山里打时间差走野路子的人一样,也在打时间差。
只是,走野路子淘金的,是盯着山里的那些矿洞,而他们盯的是这些走野路子的淘金客,往往能从他们手里弄到不少金子。
在狗叫的时候,周景明他们的脚步不停,只是特意留意了一下金旺吠叫的方向,看到荒原上,有一片胡杨林和一些骆驼刺,那是放眼周边,唯一能藏身的地方。
但,他和武阳目光交汇,微微地摇头,都在告诉对方,没有在林子里看到情况。
“咱们可能被盯上了!”
周景明将背着的猎枪摘了下来。
武阳也是一样的举动:“活得不耐烦了,就出来试试!”
但一路走过,藏在林子里的人,藏得挺严实,终究没有露头。
随着进入深秋,白天的时间,在不断地缩短。
在天开始变得昏暗的时候,三人终于抵达铁买克。
先抓紧时间,去找了旅社,将身上的行李放好,三人又带着需要出手的金子,去了一趟小镇边缘的那片土坯房。
和上次送白志顺回去时卖金子一样,他们刚靠近那片地方,很快有人出来询问,是找女人还是出手金子。
告知是出手东西后,三人被领到上次那间土坯房门口等着。
只是,上一次领着三人去这里的,是个干瘦青年,这次换人了,成了另外一个。
交易的事情,进行得很顺利,武阳一年到头没卖过金子,到了现在,打算先寄一些回去给家里人,带来了一百克。
白志顺没什么需要出手的,更不想给跟他争夺家产的小妹寄钱,所以没带金子出来。
武阳连同周景明带来的金子共计一百五十四克,一起出手,讲成了三十二块钱一克,卖了四千九百二十八块钱。
交易顺利完成,买家拿了金子,很快跟同来的两人离开,见周景明他们没走,那中间人凑过来问:“几位,是不是想找女人?最近刚来几个,脸蛋和身段都不错,尤其是丝袜一穿,看着都销魂,要不要去试一试?”
周景明摇摇头:“我对这些女人没兴趣。”
中间人愣了一下:“到这地方来,除了卖东西、找女人,还能干什么?”
周景明直言:“我知道,山里一些物资售卖点,也是你们办的……我找过来,是想问你们买点东西,我们准备去洗洞。”
“哦……我懂了!”
中间人四下瞅瞅:“要多少?从周边矿里矿里托关系弄出来的好东西。”
“价格怎么样?”
“不便宜,搭着火索捆绑好的,十块钱一根,很实诚的价格,你既然知道我们搞这些,应该也清楚,这玩意儿,风险很大。”
“我懂……那我也不跟讨价还价,给我拿二十根!”
那中间人也痛快:“等着!”
他很快转进土房间的巷道,等了大约十数分钟后,提了一包东西回来递给周景明:“几位这是要大干一场啊,到时候发财了,记得光顾我们这里,放心,守得很严,一有风吹草动,立马就会知道,不会让你们有事儿。”
周景明没有多说什么,心里在想:也就是现在管得不严,等管得严了你们就不说这种话了。
但他心里其实挺佩服这些人的背后的能量。
到了九零年代,不但在严查的情况下,在城镇周边依然维持着这些交易,甚至将皮肉生意做到山里,还有赌场之类也进了山,对淘金客进一步地敲骨吸髓。
不过,这也算是各取所需,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他管不了那些乌烟瘴气的事儿,也不是他该管的。
所以,周景明只是笑笑,回了一句:“好说!”
他将中间人递来的袋子接过来,打着手电检查了一下里边的炸药,确定没什么问题,数量也对,数了二十张大团结交给中间人,将东西装进自己的背包,叫上武阳和白志顺,一起出了这个金子和皮肉交易的窝点。
直到远离那片地方,周景明才将武阳的三千二百块钱递给他,笑着问:“你这是打算寄回去多少?”
武阳将钱揣自己兜里:“寄三千回去!”
“这么多,就不怕吓到双亲啊?”
“也不是特别吓人吧……
现在已经是农闲时节了,把钱寄回去,让他们重新好好盖座砖房。
反正今年回去要找人手来淘金,在农村老家,还有比盖砖房更有牌面的事情吗?
我一回去,铁定有不少人会来问我是不是赚到大钱了,在哪里赚的钱。
这样一弄,我找起人来,不就容易多了!”
武阳想法简单直接:“晚上去买纸笔,周哥,还得麻烦你帮我写封信跟着寄回去。”
周景明点点头:“行啊!”
白志顺在一旁若有所思:“我也想这么干,可惜,我那妹子不靠谱,事情不能交给她,只能我自己回去再弄!”
周景明听着两人说这话,也想了想,觉得确实是个很直接了当的事情。
而且,有些事情,也不能一直瞒下去,这趟回去,要找人手,就得跟他们摊牌了。
还有,那座从小住到大,在河岸边阴冷潮湿的老房,也是时候掀掉重盖了。
第145章 再见熟人
武阳还在惦记着请客的事情,如今手头有了钱,立即叫上周景明和白志顺去了烤肉店,张口就是百串羊肉串,还特意要了两斤伊力特酒。
北疆冬季漫长而寒冷,为了抵御严寒,人们不仅吃一些高脂肪的食物,更爱喝酒,尤其是高度白酒。
伊力特酒可不便宜,这种酒被誉为疆域第一酒,以口感醇厚浓香而被人称道。
大概是在山里经常能吃到的肉就是羊肉的缘故,开始有些习惯,原本武阳和白志顺挺不喜欢的羊油,也变成了能随便撸的好东西。
这一次,三个人同样是放开了吃,一顿酒肉下来,愣是花了四十多块。
只是,武阳没想到的是,等他去付钱的时候,被店家告知,已经被白志顺付过了。
回旅社的,他还对此还耿耿于怀:“顺仔,明明我请客,你忙着付什么钱啊?这么不给面,我好不容易能痛快地请你们一次。”
白志顺的回答也很有理由:“我人笨,让我请我也不知道该吃什么,这次算我的,下次你来!”
武阳翻了翻白眼:“你要是真笨,你能躲得了抓盲流,你要真笨,你能从黑店里边跑出来?你要是真笨,哈熊沟这么偏的地方你能找过来,还有刚刚,早说了我请客,结果被你趁机顶替了……那么会找机会,谁敢说你笨?”
白志顺被武阳一阵数落,一时间愣愣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本来只是两人随口的几句话,却让周景明听出点别的意味来。
他想起上辈子,白志顺在淘金河谷混的那些年。要是按照常理,就他这种老实巴交的性子,早被人吃得渣都不剩了。
可是,他虽然钱没弄到什么,人却屁事没有,这是怎么混出来的?
现在听武阳一说,周景明还真觉得他对一些机会把握得恰到好处,并且,该舍的舍,该扔的扔,至少在遇到事情的事情,处理起来很果断。
他看白志顺的眼神,不由变得有些异样。
“行了,别闹了,抓紧时间睡觉,接下来的日子,咱们有得忙,得休息好了才行。”
上辈子的时候,周景明还始终觉得白志顺憨厚老实,说白了就是觉得他憨憨傻傻的,但现在,他才惊觉,自己对白志顺的了解似乎并不那么充分。
这倒也不奇怪,一个搞技术的,一个出劳力的,所处的高度不一样,本就容易忽视。
而现在,白志顺所表现出的机敏,对于周景明而言,却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至少不用太担心交给他的一些事情办不好。
这就是千里马未遇伯乐一样,有能耐也没机会展示,因此而泯然于众。
武阳也只是冲着白志顺“警告”:下次别跟我抢了,听到没有。
白志顺“哦”了一声,跟着周景明和武阳翻身上炕睡觉。
第二天一大早,三人起得很早。
周景明特意去买了不少酒,又去买了些千层馕。
用酒御寒,以千层囊做干粮,这些东西,应该能坚持不少时间了。
最重要的是,他领着两人在街上找到一家卖皮草的,从店家手里买了三个狍子皮做成的用于睡觉的皮筒。
不仅仅是东北的猎人有这样的皮筒,牧民常年随着牲畜游牧,冬雪天也不得安稳,保温性能极好的皮筒,成了冬天野外露宿的神器。
还有另外两样东西也不能忽视,那就是皮帽和皮手套。
北疆冬季的残酷尽人皆知:山林夜间气温会骤降十几度,还会出现极端恶劣的天气。
降雪之后,基本看不到活物。
如果倒霉,有可能遇到狂风吹雪。
这是牧民们最畏惧的天气之一,他们把它叫做白毛风。
这种天气,其实就是东北所说的大烟炮,是一种极端恶劣的天气,是暴风雪。
突来的狂风裹挟着雪粒乱飞乱撞,如同细小的刀片刮在脸上,视线所到之处,只有满目白雪,再无它物。
那气温降得更是厉害,不做好防护,耳朵、指头被冻坏,是常有的事情。
现在,一切准备妥当,三人再次踏上前往哈依尔特斯河的路途。
一路上倒没有任何异常,花了两天时间抵达淘金河谷。
可惜,天公不作美,三人抵达哈依尔特斯河淘金河谷主河道的傍晚,山里刮起了东北风,短短不过一个小时的时间,原本晴朗的天空变得阴霾。
那嗖嗖的小冷风,像是一根根针,不断地透过身上的衣服,往里面扎。
好在,现在的淘金河谷的岸边,有不少淘金客离开后留下的地窝子,晚上的住宿问题不大。
三人暂时在河岸边选了一个还留着些柴火的地窝子钻了进去,将里面的土灶点燃,缩在里面,烤暖和身体后,又啃了些馕,喝了几口酒,展开狍皮筒,上土床上睡着。
一路顺着河谷进来,之前如大型工地一样热闹非常的河谷,现在变得冷冷清清。
几人沿途还是看到河岸边有那么两三撮人,在河岸边取料淘选。
还有两个地窝子,在他们经过的时候,一下子钻出四五个提着猎枪的人,警惕地看着三人,应该是留在矿点上守矿的。
“金旺要不要放进来?”白志顺在上床之前,看了眼外面,见金旺身体微微抖动着,有些担心地问。
周景明摇摇头:“放心,它生在冰雪天,长在冰雪天,这天气对它来说,不是问题。
也不能让它进来,还得在外面警戒呢,要不然,咱们三个在里边睡得死沉,别搞得什么时候被一锅端了都不知道那就亏大了。”
白志顺也就没有多想,爬到炕上,展开自己那个狍皮筒,满脸稀奇地问该怎么用。
周景明知道他从来没接触过这种东西,简单跟他解说了几句。
武阳不太习惯用狍皮筒,总觉得钻进去以后不舒服,又挣扎着钻出来,摆弄了几下:“这玩意儿,手脚都伸展不开,在里边是真不舒服。”
“不舒服,但保暖啊,本来就该蜷缩着身体睡,让身体散热的部位更小些,就连头也得埋在里面,呼出的哈气有温度,这样才能保证睡在里面不冷。
不然,你以为小小一个狍皮筒是怎么做到保温的,主要还是靠自身热量的维持,它负责将热量包住。”
毕竟是来自湘西、骆越、蜀地这样没多少严寒的人,对北疆这样恶劣的气候,始终有些不适应,包括周景明自己。
哪怕他和武阳两人,都在东北待过。
夜里的时候,果然下了雪。
睡在地窝子里,能听得到外面窸窸窣窣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