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4开始的淘金生涯 第86节

  还有一些金老板,自己出垫本,养着一批人,定时发钱,不分金子。

  在周景明看来,发钱,不分金子,是最合理的,其实也是以后的大趋势。

  尤其是,周景明清楚未来金价走向,也知道,金子的囤积,是这年头最容易积攒财富的法子,不管怎么跌涨,都是最靠谱,随着物价而波动,不像钱,会变得越来越不值钱。

  但,这需要更大的垫本,手底下养的人越多,每个月所需要周转的资金就越大,还有各方的打点,花销更是不小。

  他缺的就是钱,暂时无力运作,只能先选择进入彭援朝的队伍。

  一开始的时候,分金是写进协议的,李国柱并入队伍,对金子的分配进行微调,没遭到众人反对,已经很不错了。

  周景明又何尝没想过,换成用钱支付,但他更清楚,来淘金的,都不傻,绝对不会同意的。

  这对他来说,只是一个过渡期,等到他组建队伍的时候,一切重新来过,他就会按照自己的方式来。

  反正接下来,淘金热潮越来越猛烈,最不缺的是人手,而周景明只需保证合理的工资发放之余,给淘金客们提供最大的稳定就行。

  在做这件事情之前,他必须尽可能地多攒一些金子,换成钱,成为垫本,以此搏取更大的财富。

  他想要攒到更多的金子,那就免不了走一走“歪门邪道”。

  话又说回来,到了淘金河谷,不去争,不去夺,何时能出头?

  周景明靠着桦树休息的时候,脑子里更多想的就是这些事情。

  他在一步步按照着自己的计划推进。

  目前看起来,走得还不错,最起码,手头的金子积攒得越来越多了。

  尽管就连他都觉得,自己又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挺无耻的。

  但,等有了足够的实力,那无耻,也是对的。

  接下来十来天的时间,岔沟河谷里,出奇的安静,没有再看到有人沿着河滩踩点窥探,也没听闻有队伍出现争斗。

  大家都在各忙各的,河流上下游,每天看到的是各个矿点上的忙碌。

  小半岛矿点上,已经渐渐形成规律,每隔十来天,总会让大家休息一天。

  高强度的劳作,没有任何缓解,只会越做越疲怠,效率越来越差。

  尽管是一群糙汉,但衣物总需要洗一洗,裤子被磨穿露出的屁股蛋,也总需要缝缝补补遮掩一下。

  最主要的是,平日里干活,总是米饭、馍馍外加咸菜、盐茶这样的伙食,也需要进行一下改善,换换口味。

  以前彭援朝一直担负着伙食费用,现在大家淘到的金子多了,早在一次商议中,改成了共同出资。

  老是让彭援朝一人扛着,本身就不合理,他一个人也受不住。

  现在的队伍,可不是之前的队伍了,人数都有二十八个了。

  这次休息,李国柱一大早就领着几个人出去了。

  准备去本地人出售物资的地方,弄些吃食回来。

  尽管他们的售价比外面高不少,但往来最近的城乡铁买克,动辄三四天时间,也耽搁不起,所以,还是选择从他们那里购买。

  当天去,当天回,弄回来的东西,当天就能吃上。

  周景明铁了心当铁公鸡,把一毛不拔的风格进行下去。

  当然,他一分钱不出,以现在的威望,也没人会说什么。

  他早上跟着武阳到林子里训练回来,趁着早上比较凉爽,回帐篷里睡了个回笼觉。

  等到太阳高照的时候,帐篷里闷热难受,他自己也找了些碎布片出来,找徐友良借了针线,把自己的裤子好好补一下。

  别的人还好些,就他跟武阳,天天在河滩浅水里,坐在卵石上摇金斗子,屁股位置,是最容易磨损。

  所以,经常能看到两人屁股蛋位置,破开的两个窟窿眼里面,红裤衩一晃一晃的。

  干这样的活计,别说是普通裤子,哪怕是从老唐那里得来的牛仔裤,也耐不住多长时间就会被磨破。

  补好裤子,也到了吃中午饭的时候。

  王东做菜的手艺好,现在几乎每天临近饭点的时候,都会让他去做饭。

  换成别的人,不是干巴巴地煮一大锅米饭,就是做一堆馍馍,但到了王东这里,他还能做出爽口的拉面来。

  尽管是很普通的汤水,配上山上采摘来的沙葱、野蒜,也总能让人吃得很过瘾。

  就比如今天,周景明就吃了两大碗的拉面,那叫一个心满意足。

  稍微休息后,他和往常一样到河边水里去泡着了,抓点泥沙搓洗下身体,再随便涮洗下衣服,不然,总是觉得身上黏得难受,还有那一股子自己闻着都觉得酸臭的气味,是真不舒服。

  有挺长一段时间没出山了,现在的周景明,哪里还有从地质队大门走出时的气质,额头上的头发,拉着往下一比,能搭在嘴巴上,胡子拉碴的,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甚至还没有其他借机跟着彭援朝出去买柴油、找女人的淘金客干净利索。

  他整个人像极了一个野人。

  泡在河水里的时候,他看着水面上倒映出的自己,都不由在问自己:“就这德性,恐怕去找个女人,也会被嫌弃。”

  因此,在武阳也到河边准备泡澡的时候,他趁机说:“兄弟,要不帮我个忙?”

  武阳一边脱衣服一边问:“干什么?”

  “我那兜里有把刀,想请你帮我把头发给打理一下,有些碍事儿了!”

  “我可不会理头发!”

  “没事儿,割短就行!

  “弄难看了,可别怪我!”

  “不怪!”

  眼下的条件,也就只能是割了。

  既然周景明不介意,武阳自然也没什么好说的。

  当他从周景明皮带上的刀鞘里取出那把小刀的时候,就喜欢上了:“周哥,你这小刀哪里弄来的,真漂亮!”

  这把小刀,有着精美的造型,秀丽的纹饰和锋利的刃口。

  “这是我在地质队的时候,专门弄了一块汽车板簧,请朋友带回老家,帮我打造的,那可是大师傅的手艺,你要知道,不是所有会打刀的师傅,都能被称为大师傅。在疆域地界,够格称为大师傅的人,屈指可数,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把顶级的英吉沙小刀。”

  “英吉沙小刀?”

  “你不知道……也对,来到北疆,你都没有机会好好逛逛,对这边了解得不多。

  在疆域这边,有四大名刀,也就是英吉沙小刀,伊犁沙木萨克折刀、焉耆陈正套刀和莎车买买提折刀。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英吉沙小刀,算是工艺品,当然漂亮了。”

  反正是闲聊,既然说起刀子,周景明也就随口跟他讲了些疆域的风土人情。

  历史上,北疆的少数民族大都崇武尚刀,多以游牧为主,副食也多是牛羊肉,宰剥牛羊或是切割肉块需要相适宜的刀具,而英吉沙小刀,就具备这样的一个功效。

  由于英吉沙小刀具有实用和装饰功能,历来就有用家、爱家、富家之说。

  他们把这种小刀作为生活、生产用具,随身携带。

  切瓜、割肉、削木头、剥皮无一不用。

  特别是牧民,几乎人手一把。

  当然,周景明只是纯粹的喜欢,而且朋友中有认识锻刀大师傅的人,这才专门找材料做了一把。

第124章 龙纹蝰

  周景明这把英吉沙小刀,只有十六公分长,状如月牙,做工非常精细。

  事实上,英吉沙小刀的特色就是新颖、别致,它们造型各异,如鱼腹、如凤尾、如雄鹰、如百灵鸟头,无论何种式样,外观上都非常赏心悦目,表现在刀把上尤为突出。

  原本周景明是想在野外勘探的时候,看看有没有机会寻到鹿角,用来做刀把,但朋友急着回家又催得紧,干脆让做成铜质的。

  顺带,他将自己在野外寻到的几块海蓝宝石,让朋友带了回去,镶嵌在刀把上。

  虽然那几块海蓝宝石颜色不够纯正,但镶嵌到刀把上之后,效果可比那些镶嵌彩色玻璃的,好太多。

  而且,因为用的是汽车板簧,钢色纯正,炉火精纯,不知道大师傅用的是什么技法,使得刀身如同钢中美玉,锋刃锐利,用刀子削刮铁条,但见铁屑迎刃而起,而刀锋却不曾崩口、卷刃。

  再配上一个压了花纹的牛皮刀鞘,整体看上去,漂亮得不得了。

  不过,周景明很少将这小刀在人前显露,他也不习惯用这刀子吃肉什么的,更多的时候是贴身放着,用于防身。

  看着武阳把玩着小刀,迟迟没有动手帮忙收拾头发,知道武阳喜爱,周景明笑了笑:“等有机会,找点材料,你也去打一把,或者去弄一套陈正套刀,那小刀也非常板正漂亮,只要舍得出钱,不愁没好刀。

  市面上也有卖的,不过那些不靠谱,就算了吧!”

  武阳点点头:“有机会我一定去弄一套。”

  他说完,开始拿着刀子,揪着周景明的头发开始帮忙收拾。

  锋利的刀子割过头发,轻松得不像样,只是,武阳收拾头发的技巧,实在没法看,割到最后,周景明看着自己脑袋在水中的倒影,像是被狗啃过一样,成了瘌痢头。

  但好歹头发不会老是遮到眼睛,影响视线了,那就无所谓。

  前两次休息,周景明在闲散中度过,河里泡过澡,草地上再晒晒太阳,绝对是枯燥淘金生活中难得的享受,这次也不例外。

  在河水中泡了一段时间,他感觉身体有些发凉了,就简单用毛巾擦了下身体,穿了套干爽的衣服,把自己换下来的脏衣在河水里随便涮洗几下,拿出来,拧干一些,抖了几下,放在河岸边的灌木丛上晾晒着。

  糙男人洗衣服,几乎都是这样糊弄。

  因为都是穿着干活的衣服,天天跟泥沙接触,洗得再干净,也只需小半天时间,就会弄得到处是泥浆、污物。

  “多此一举”地涮洗一下,也只是为了洗一下衣服上数日下来被汗水浸透留下的盐渍和那一股子酸臭气味,让自己觉得不那么难闻而已。

  晾晒好衣服后,他和往日一样,拿了本小说,到自己经常晒太阳的桦树旁,折了根枝条,胡乱地拍打下旁边的草地,见没什么异物,就四仰八叉地躺了下去,看书催眠。

  北疆夏季的阳光毒辣,自然不可能完全暴晒在阳光下,多少还是需要一些树荫遮挡。

  太阳光穿透略显稀疏的枝叶,洒下的光斑所蕴藏的热量就刚刚好。

  在水里泡过,还觉得有些发凉的身体,在这温暖的阳光包裹下,很快就让他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

  干脆将书本往脸上一盖,渐渐地睡着。

  也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听到有嘈杂的说话声传来,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隐约间分辨出是李国柱领着人去买东西回来。

  一众人正围在一起,他也听不清楚,他们在说些什么。

  只是陡然间,他忽然看到一物,顿时整个人被惊得差点魂飞魄散。

  就在他的脑袋旁边,不知什么时候,盘了一条四五十公分长的蛇。

  估计是被他醒来时惊动,正缓缓地游移起来。

  问题的关键是,它好死不死地朝着周景明爬过来,吐着信子的脑袋正好搭在他脖子上。

  肌肤接触的刹那,那丝丝的冰凉让他毛骨悚然,头脑一下子变得清醒无比。

  但偏偏还不敢动。

  周景明一看到这条脑袋略成三角形,身体短粗,背面黄色,沿着背脊有波状浅黑色纵纹的蛇,立马就知道是这是在阿尔泰山里生活的一种毒蛇,俗称龙纹蝰。

  上辈子在野外勘探作业的时候,他曾被这种蛇咬过。

  开始的时候,伤口附近会有剧痛,二十分钟后会有更严重的反应。

  被咬到的地方肿胀得厉害,而且,脑袋会发晕,并且忍不住地想要呕吐。

  但这还不是最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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