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胜虎跃步全力施展,整个人化作一道灰色的残影,略过正在逃窜的普通哥布林群,再掠过那些还在抵抗的龙裔护卫,直直朝着哈努尔的方向追去。
罡境后期的全力爆发,速度远超想象,他与哈努尔之间的距离在迅速缩短。
哈努尔感觉到了身后逼近的气息,他猛地回头,看见那道正在飞速接近的灰色身影时,发出一声低沉的咆哮,从蜥蜴背上跃下,反手抽出一柄从人类骑士那里缴获的重剑。
“人类!”
哈努尔嘶吼着,魔龙的血脉在体内沸腾。他的身形在咆哮中膨胀了一圈,鳞片从黑色转为深紫,额角的骨棱变得更加突出,周身弥漫着一层肉眼可见的暗色气劲,似乎有些类似大骑士的斗气,但威势要更强一些。
哈努尔的重剑劈下时带着沉闷的破风声,剑势沉重却又迅捷,王胜侧身让过剑锋,那柄重剑劈在地面上,将一整块磨盘大的石头劈成两半,碎石飞溅出数丈远。
王胜丝毫没有退让,扬起寒纹刀,刀身上凝起一层浓稠的黑色罡气,刀锋在空气中划过时发出低沉的嗡鸣。
哈努尔的重剑再次劈来,王胜举刀格挡,两柄兵器碰撞时发出一声沉闷的金铁交鸣,气浪向四周炸开。
这只龙裔指挥官的力量不错,能发出类似于罡气的劲气,交手几招后王胜对对方的实力有了个大概的判断,差不多相当于常规罡气中期的武夫,但缺少绝学招式,实际战力还要打个折扣。
哈努尔嘶吼着连续劈出数剑,每一剑都用尽全力,剑势大开大合,带着魔龙血脉赋予的蛮横力量,只是招式在王胜看来十分粗糙,想要仗着力气大取胜,但遇到王胜这种力量还在他之上的就完全没辙了。
王胜以寒纹刀连续格挡,以力对力,反将靠纯粹的力量将哈努尔给压制住了。
“该我了。”
王胜的反击来得极快,试探出对方实力后王胜也懒得多做纠缠,虎跃步踏出,身形从哈努尔正面消失,瞬间出现在他的侧后方。
寒纹刀横斩,刀罡凝成一道极窄的黑线,精准地切向哈努尔腰肋处的鳞片缝隙。
哈努尔反应不慢,侧身用重剑格挡,但刀罡切入他的肩甲,将三层甲片连同下面的鳞片一齐切开,暗绿色的血液从伤口喷涌而出。
哈努尔发出一声痛吼,脚步踉跄后退,王胜不给他喘息的机会,第二刀紧跟着劈出,刀罡从另一个方向切入,在他大腿外侧留下一道深可见骨的豁口。
哈努尔被打得毫无还手之力,他拼命挥舞重剑试图逼退王胜,但每一次挥剑都落空,王胜不仅在力量上压制他,速度也远在哈努尔之上。
哈努尔的鳞片在刀罡面前和薄纸没有区别,那些从人类骑士尸体上扒来的甲胄更是毫无用处,刀锋过处,甲片碎裂,血肉翻卷。
意识到自己不是眼前人类对手的哈努尔转身想跑。
但刚没跑几步就哈努尔就突然在原地定住,一股恐怖的气息让他难以动弹半步,像是被什么远古凶兽盯上了,实质化的杀意牢牢限制住了他的动作。
白虎七杀刀第一式,白虎衔霜
这还是王胜第一次在实战中使用这一绝学,效果倒是出奇的好。
原本并未受太重伤势,还有行动力的龙裔哥布林在这一刀的威势下直接呆愣原地,让王胜顺势便将长刀捅进了后心。
刀尖贯穿胸腔,从胸前透出时带着一蓬暗绿色的血雾。
哈努尔低头看着胸前透出的那截刀刃,暗黄色的竖瞳里涌出最后一丝茫然,他的嘴巴张了张,想要发出什么声音,但喉管里只冒出一串含混的气泡。
王胜抽刀,哈努尔的身体向前栽倒,砸在泥土里溅起一片灰尘。
破界珠微微一震,五千多点阴气入账。
王胜收刀入鞘,低头看了一眼哈努尔的尸体,这只长相独特龙裔给他提供的阴气堪比数万普通哥布林的总和,算上之前战斗中的积累,破界珠里的阴气已经突破了五十万大关,真正发了笔大财。
身后传来密集的马蹄声和喊杀声,骑士团已经彻底击溃了哈努尔的龙裔护卫,那些龙裔在失去主将后陷入混乱,被骑士团分割围杀,逃出去的寥寥无几。
剩余的两三万普通哥布林在龙裔被消灭后彻底失去了约束,漫山遍野地四散奔逃,被追击的救世军士兵和骑士团沿途追杀。
追击持续到了黄昏。
救世军以重机枪为核心,组成数十个追击小组,每组配一挺马克沁和若干长矛手,沿着哥布林溃逃的方向一路扫荡,那些普通哥布林在失去龙裔的压制后连回头抵抗的勇气都没有,只恨自己少长了两条腿,在平原和丘陵间四散奔逃。
骑士团是最兴奋的,这些正式骑士从加入救世骑士团的那一天起就在等待这场追击,看了几天重机枪表演,总算到了他们发挥的时候了。
战马的速度远非普通哥布林能比,骑士们策马追上去,长矛挑刺,马刀劈砍,不断的击杀逃窜的哥布林。
阿娅骑着一匹从救世军马厩里挑出来的灰色战马,跟在骑士团后面。她没有直接参与冲锋,而是站在一处矮丘上,双手翻动间,火球术一颗接一颗地砸向远处密集的哥布林群。
一级正式魔法师的法力在正式战场上不算什么,但对付这些已经崩溃的普通哥布林绰绰有余,每一颗火球炸开都能掀翻七八只绿皮,烤焦的气味在黄昏的空气里弥漫。
除了里昂大公,大多随军的魔法师都加入了这场追杀,在哥布林集群冲锋的时候他们发挥不了太大作用,只能作为重机枪火力的补充,短暂的帮一下忙,现在有机会过过瘾了总要发泄一下。
到了天黑时,战斗基本结束了。
救世军重新收拢各军团,清点伤亡,统计战果,阵亡的士兵被收敛,伤兵被后送,而俘虏,则是没有,根本没人会想着去俘虏这种小东西。
哈努尔带来的哥布林大军超过六十万,被救世军歼灭了大约五十万左右,剩下的少量哥布林在溃散后不知所踪,但那些都是普通哥布林,失去了龙裔的统驭后已经不成气候,未来只会被各地的人类武装慢慢清剿,再也无法形成威胁。
救世军自身的伤亡不到四千,其中阵亡者不到一千,还有半数都是可以治愈的伤兵。
这次伤亡不算小,主要还是在重机枪火力间隙,那些突入阵地的龙裔哥布林造成的。
但相比战果,这点伤亡又显得微不足道。
王胜站在高台上,夜风拂过面颊,带着浓烈的血腥气和焦糊味。
远处的战场还没有清理完,大量哥布林的尸体根本处理不过来,只能后期组民夫来进行填埋和焚烧。
破界珠中的阴气值最终停在了五十三万,短时间内王胜都不会再有阴气焦虑了。
周围士兵们不自觉的欢呼声和笑声,他们正在庆祝这场前所未有的大胜。
这一战之后,伊比斯郡的哥布林主力被彻底歼灭,通往铁闸关的南路威胁算是解除了,中央河谷压力大减。
救世主之名,彻底板上钉钉,没有任何人能够再质疑救世主的名号了。
……
第140章 想摘桃子?
伊比斯郡是王国中部大郡,再向南便至血熊城了,这中间广袤的土地这会儿都纳入了救世军的治下。
救世军歼灭了哈努尔手下的哥布林主力后也没闲着,一路向南清理零散的大小股哥布林,在没有龙裔指挥的情况下,一个团的救世军带着一挺重机枪就能轻易处理掉数千规模的大型哥布林群。
而有龙裔的情况下,哥布林往往会聚集上万,遇到这种集群,下面的部队就会将情报层层上报,然后救世主大人就会亲自出手解决,几个团合兵一处围剿,王胜再偶尔拎着寒纹刀解决精英单位,刷上个几百几千点阴气值也非常惬意。
救世军一路南下,直到拿下了南方的核心城市血熊城才暂时停下来休整。
在救世军收复和清理出来的领地上,又陆陆续续出现很多幸存者,光是伊比斯郡一郡的地方,就还剩着百万级的人口,救世军也按照之前的模式进行管理。
从救世军的体系中分出少部分人转为民政官员去占据关键的岗位,将一些零星的城堡和土地分给救世军中有功的骑士,因为哥布林之灾导致人口锐减,原本三百多万人口的伊比斯郡现在统计下来只有不到一百来万人了,不止平民死伤,连原本的贵族统治阶级也没了,不是被哥布林围死在了城堡里,就是提前跑路去了中央河谷地,在广袤的地盘上留下了大量的无主耕地和城堡,非常适合救世军建立新的秩序。
治理核心的政策其实就一条,绝对优待救世军这个拥护他为他死战的群体,军官们分得一些城堡土地成为新的贵族,士兵们分到土地形成自耕农群体,他们围绕着救世主形成新的得利群体,之后也将主动维护起这个团体的利益。
随着地盘的扩大,救世军也随之扩充,因为良好的待遇加上救世主的极大威望,征兵工作很顺利,救世军主力都有挑挑拣拣的资格,不合格的则淘汰去维持治安的守备军。
从新民界协调来的重机枪当然没有还回去,甚至还将维修好的重机枪带了一些回来凑满了一百挺,将救世军的主力扩充到了十个军团一百个团,算上各类辅助兵种,总兵力十二万人。
另外还在骑士团的基础上扩充了一支五千人的普通骑兵队伍,救世军也是搜刮了好几个郡才凑齐了足够的战马。
也就是哥布林没有坚壁清野和提前烧毁各种物资的意识,才能让王胜搜刮到足够的粮草物资用于养兵。
整个救世军的势力极速膨胀,现在是正儿八经的王国第一军事集团了。
......
约翰是救世军的一名骑士,同时也是营长加重机枪射手。
他今年三十五岁,父亲在南方做生意,攒了些家底,家里在他二十多岁时几乎倾尽家财供他服下了一瓶骑士魔药,开发骑士种子那关他过得还算顺当。
只是成为梦寐以求的骑士后生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美好,之后十几年,他给商队当过护卫头领,给小贵族当过巡逻队长,甚至跟着佣兵团去黑森林猎过魔物,挣的钱够花,却攒不下太多,没有足够的资源和天赋,实力也没有什么大长进,骑士的身份在王国里说不上低,但他这种出身低天赋又一般的骑士,没有大贵族看得上,自然混不上什么贵族身份和封地城堡。
蹉跎多年后约翰跑去王都参加比武大会,想碰碰运气,原本以他的实力和天赋想在大会上拿到名次并不容易,结果上天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机遇,救世主大人在比武大会上大发神威,约翰当场被救世主风度折服,决意追随救世主。
当然也有一点救世骑士团待遇好的因素在里面。
之后的经过就简单了,约翰加入救世骑士团后因为有文化有实力,学东西也快,很快就转任了救世军军官,并在后面的几次战役中积累了战功,最后论功行赏,分到了一处位置偏僻的城堡,成为了一名正经的有地骑士。
虽然救世军对封地规矩严格,不仅要正常交税,还限制了拥有附庸土地的最大面积和拥有私兵的数量,并且明确了每一家只能拥有一座城堡,不再搞出一家贵族拥有大量封地和封臣的事情来。
但约翰不在乎新加的规矩,毕竟他从来就没有拥有过,现在有城堡有领地,那给救世主大人交点税算什么。
城堡建在一座矮丘顶上,四面都是缓坡,周围有两座附属城堡的村子一处庄园和几百亩耕地,从规格上来说这座城堡很小,是王国城堡中最末流的一档,看起来有些破败,而且经过哥布林肆虐,村子人口损失也很严重,恢复秩序一个多月后村子人口也只有原来的一半。
不过约翰一点也不嫌弃,反而非常有兴致的在城堡附属土地上转了一圈,然后打开城堡的铁闸门进去近距离欣赏,主楼是两层的石砌屋子,底下是厅堂和厨房,上面两间卧房。屋顶有几处漏了,瓦片碎了不少,楼梯的扶手断了一截,壁炉里的烟道被鸟做了窝,马厩里空荡荡的,只剩几捆发霉的干草。
墙体还算结实,就是垛口需要修补,墙根有几处被雨水冲出了沟,站在城头往四周望,周围是一片刚刚翻了的麦田,
“还行。”
约翰自言自语了一句,伸手在垛口的石头上拍了一下。
他真心觉得还行,毕竟是真真切切属于自己的城堡,怎么看怎么满意。
他正盘算着要从哪买几车瓦片和木料砖石回来,城堡门口待着的士兵忽然喊了一声:“营长,有人来了!”
约翰探头往外看去。
土路尽头的林子里钻出了一队人马,约莫七八十人,大半是全副武装士兵,不少人穿着锁子甲和半身板甲,打头的几匹马都是健壮的军马。
为首那人骑着一匹深棕色的高头大马,穿着件做工考究的深蓝罩袍,罩袍胸口绣着一面五色的盾牌,腰间的佩剑鞘上镶着银丝,看年纪约莫五十来岁。
约翰脸上的笑收了起来。
心下稍作警惕,这队兵马明显不输于救世军体系,也不知是哪跑来的。
这队人马直接沿着坡道朝城堡而来。
约翰从城墙上下来,走到城堡门口时,那队骑兵已经停在了门外。对方为首之人已经翻身下马,其余人也齐齐停步等待,对方打量了一眼约翰道:
“你是这座城堡的守将?”
“我是救世军第一军团骑士约翰,这座城堡是我的封地。”
说话时,约翰的背挺的笔直,以往他遇到这种大贵族总要下意识的低上一头,但此时救世军的身份给了他直面对方的底气。
而对面的人听到约翰说这是他的城堡时,眉头一皱道:
“我是这片领地的领主里斯伯爵,这座城堡,原本属于我麾下一位封臣哈特骑士,哈特骑士在和哥布林战斗中战死,按照王国贵族继承法令,他的子嗣中没有拥有继承资格的人,他的封地和城堡应当归还封君,也就是我。”
约翰听后同样面露不虞,这可是他在战场上拼死挣下来的奖赏,让他交出来绝对是不可能的,立刻反驳道:
“伯爵阁下,这座城堡我可不能交给你,现在城堡现在归救世军管辖,是救世主大人分封的,而且这座城堡是我们救世军从哥布林手里夺回来的战利品,可不是什么哈特骑士的城堡。”
约翰作为有文化的骑士,自然知道领地和城堡的继承法令,换成以前的他自然不敢反对,但现在他是救世军的一员,这种法令明显不利于救世军的利益,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他都不会认可。
里斯伯爵看了约翰和城堡门口的几名士兵一眼,继续道:“你们虽然是从哥布林手里夺回的城堡,但城堡和领地的归属权依然属于里斯家,我们可以出钱赎买。”
里斯伯爵自认为足够客气了,然而约翰还是摇了摇头拒绝,或者说他根本没有同意的资格。
到此谈判基本也就破裂了。
“那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里斯伯爵抬手一挥,身后几名骑士和士兵立刻拔剑围了上来。约翰也拔了剑,但他身边只有几个轻装的救世军士兵,虽然约翰拼力反抗但很快就被两名骑士从侧面按住了胳膊,第三名骑士一脚踹在他膝盖弯上,他整个人往前跪倒在地,剑也脱了手。
里斯伯爵的人没有下死手,他们把约翰从地上拽起来,推到城堡大门外,又把救世军的士兵全部押了出来后,里斯伯爵站在约翰面前,看着被按在墙边的约翰,语气比方才缓和了些。
“我不为难你们,你回去告诉格伦军团长,就说这座城堡是里斯家族的产业,我依据贵族继承法令收回,没有针对救世军的意思,若是军团长有异议,可以到王都的贵族议会申议或者直接去找菲特陛下评理。”
李斯伯爵说完转身进了城堡,身后那几十名全副武装的士兵鱼贯而入,铁门合拢,约翰被推倒在坡道上,膝盖和手肘擦破了皮,嘴角也渗着血。
约翰抹了一把嘴角的血,嘴上骂了几句,没有在坡底多待,转身就往第一军团驻地方向走。
他走了将近两个时辰回到了第一军团在伊比斯郡的临时驻地,格伦正在厅里和几个团长议事,见约翰推门进来,浑身是土,嘴角还带着血痂,议事的声音停了。
“怎么回事?”
格伦放下手里的地图。
约翰把经过说了一遍,格伦听后一巴掌拍在桌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