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从长低下头,不敢答话。
就在这时,王后玛格丽特也冲了进来,她的头发散乱,怀里抱着年仅五岁的王子,身后跟着两个同样慌乱的侍女。
“亨利,你还愣在这里干什么?赶紧走,明军马上就要登陆了。”
“走?去哪儿?”亨利三世茫然地看着她。
“这是我的都城,我的王宫……”
“你的都城?你的王宫?”玛格丽特咬牙切齿。
“你要是再不走,你的头颅就要被挂在那座王宫的门楼上当装饰了。”
“我听说那些明军在南边抢了很多座庄园,连地窖里的酒桶都没放过,更别提人。”
亨利三世想说“我是国王我不能丢下都城逃跑“,可那句话说出口之前他自己都心虚。
连红衣主教号都沉了,他拿什么来守?伦敦城那些矮矮的城墙挡得住从河面上射过来的炮弹吗?
答案不言自明。
亨利三世的嘴唇哆嗦了几下,终于像是被抽掉了最后一根骨头似的,颓然靠在墙上。
“……那就走,带孩子们,带上王冠……不,王冠在威斯敏斯特教堂,来不及了……”
“别管王冠了,命要紧。”玛格丽特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几乎把他拖出了礼拜堂。
走廊里已经乱成一团,仆人们抱着被褥、银器、甚至厨房的铁锅四处乱跑。
有人在哭,有人在喊“上帝保佑”,还有人在争抢马厩里的马匹。
亨利三世被塞进一辆普通的马车,换上侍从递过来的一套灰色粗呢衣服。
这是他这辈子穿过最粗糙的料子,领口磨得他脖子发痒。
车帘放下的一瞬间,他最后回头看了一眼威斯敏斯特宫的尖顶。
心里涌起一阵荒谬的悲凉,那是他的宫殿,是他祖父花了大半辈子修缮的,如今却要像个小偷一样仓皇逃离。
“走吧。”他闭着眼,声音低得像在自言自语。
马车混在逃难的人流里,出了西城门,沿着泥泞的大路往西北方向奔去。
路上全是人,推着独轮车的商贩,抱着孩子的农妇,骑着骡子的乡绅。
还有一些穿得破破烂烂的乞丐,趁乱混在中间,时不时伸手去掏别人的口袋。
没有人认出国王一家,因为没有人有心思去看别人的脸,所有人都笼罩着明军带来的恐惧之中。
威斯敏斯特宫南侧的河岸,陈烈已经下令登陆了。
穿着蓝色布面甲的海军士兵们跳下船来,靴子踩在湿漉漉的石板地上发出沉闷的声响。
他们的装备齐全得让那些蜷缩在远处墙角偷看的伦敦市民心惊胆战。
每人腰里别着一柄钢刀,斜挎着一架铁胎弓弩,弩箭袋里密密麻麻地插着几十支箭矢,臂上还挂着硬木圆盾。
这些士兵们动作利落地在河岸上列成整齐的队伍,脚步声、铁器碰撞声、低声的命令声汇成一片沉稳而压抑的声浪,像一群刚刚从笼中放出的铁灰色野兽正在伸展筋骨。
岸上最靠近河堤的地方,几百个被临时拉来的英格兰民兵正握着长弓和短剑严阵以待。
战斗爆发了。
第一排明军士兵在距离八十步的地方停下,端平了弓弩。
“放箭!!!“
一声短促的命令之后,几十支弩箭同时离弦,带着咻咻的破空声射入那些英格兰民兵稀疏的阵线中。
惨叫声此起彼伏,不知是谁第一个扔下武器掉头就跑,然后就像一阵退潮一样,所有人都转身朝后方狂奔,地上只留下一片被踩乱的箭矢和被丢弃的盾牌。
河岸上的清场几乎没费什么力气,明军登陆部队沿着通往王宫的大路稳步推进。
“将军有令:随意劫掠,金银、粮食、布匹、船只,凡值钱者皆可取用。”
“敢反抗者,格杀勿论!”
传令官的声音在街头回响,紧接着,这一千名士兵便像潮水一样漫进了伦敦的每一条巷子。
“吼吼吼~”
传令官的话音刚落,士兵们就炸了锅似的哄笑起来。
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什长率先拔刀:“弟兄们,都听见了?将军说了,什么地方都能去抢。”
“老子可是从普利茅斯一路憋到这儿,刚才在港口光放炮了,手指头痒得慌,现在总算能亲自上手了。”
“走走走,那边那栋带尖顶的宅子,看着就阔气。“
“什长,我瞅见刚才那巷口有个胖子慌慌张张往门里躲,腰带上挂着沉甸甸的钱袋,叮当响,绝对是金币。“
“追上去,别让他跑了,记住,先捅翻再搜身,别给老子捅漏了口袋。“
“哈哈哈,老子早就盯上那几条还浮着的船了,那些白皮水手跑了,船上可全是好东西。“
……
最先遭殃的是财政署金库,带路的是一位被俘的英格兰官员,他叫托马斯,是个精瘦的中年人,鼻梁上架着一副玳瑁眼镜,此刻正哆哆嗦嗦地走在最前面。
“就……就是这里,大人。”托马斯指着一扇铁皮包着的橡木大门,声音里带着哭腔。
“里头的银便士,大约有一百二十万枚,还有几箱金币和几幅国王从佛兰德斯买来的挂毯……”
陈烈看了一眼那扇门,挥了挥手:“砸开。”
几个士兵抡起铁锤,几下便把门锁砸烂。
门一开,金灿灿、白花花的金属光芒差点晃瞎了所有人的眼。
银便士是如今英格兰的流通货币,在这里堆得像小山一样,旁边还有几个大木箱子,打开一看,满满当当的珍珠、红宝石、翡翠,还有一些用天鹅绒包裹的圣物匣。
“好家伙。”陈烈走到一个箱子前,拿起一枚金币在指尖捻了捻。
“这得够咱们舰队吃三年的。”
一个士兵兴奋地问:“将军,这些全拉走?”
“草,这种事情还用问?全拉走。”陈烈骂道。
接下来的几天,伦敦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翻了个底朝天。
贵族的庄园首当其冲,诺福克公爵的宅邸被搬空了所有的钱财,就连银餐具和挂毯,连浴缸都被人拆走。
约克大主教的府邸里珍藏巨额财富都被抢走,还有一些羊皮典籍,明军士兵看不懂拉丁文,但瞧见那烫金的封皮和彩色插图,便知道值钱。
民间富户也没能幸免,商铺的柜台被撬开,钱箱被端走,粮店里的麦子和咸鱼被搬得干干净净,连街角的面包坊都没剩下半块黑面包。
明军士兵挨家挨户踹们,男人跪在地上磕头,额头磕出血来,嘴里念着“Mercy, mercy”,可士兵们听不懂,也不打算听。
女人被从阁楼、地窖、甚至床底下拖出来,带去军营。
而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则成了这场劫掠中最安静也最致命的一站。
那几个先期被俘的英格兰水手成了带路党,带着陈烈走进了教堂的主厅。
陈烈全身甲胄,走到祭坛前,看到了那座安放在鎏金圣龛中的王冠——圣爱德华王冠。
纯金打造,镶着红宝石、蓝宝石、祖母绿和珍珠,拱形的顶架上矗立着一颗浑圆的紫水晶,整体庄重而华美。
“这就是他们国王加冕用的?”陈烈问身边的翻译。
翻译点了点头:“是,将军。”
“据说每位新王登基,都由大主教亲手为他戴上这顶冠冕,代表着上帝授予的王权。”
陈烈哈哈一笑:“好东西,包好,送回船上,单独存放,我要亲自带回京,献给陛下。”
“这种象征着一个国家至高权力的东西,比那些金银珠宝值钱多了。”
“陛下看到这个,一定高兴。”
“还有那些金银器皿,圣杯、烛台、香炉,统统装箱。”
陈烈转过身,扫了一眼整个教堂内部:“这些教士们穿的金线袍子也扒下来,别浪费。”
整个伦敦的劫掠持续了整整七天。
明军的士兵们把威斯敏斯特宫和财政署搬空了,把贵族们的庄园搬空了,把教堂的金器和银器搬空了,连民间那些稍微殷实些的人家的箱子柜子都没放过。
运送战利品的大车沿着泰晤士河岸排了长长的一条龙,整整装了七天七夜,才把所有能搬走的东西都从城内运到了码头边那十艘黑色的战船上去。
伦敦城在这七天里经历了一场从未有过的大劫难。
而此时的亨利三世,已经带着妻儿和寥寥数名随从,跌跌撞撞地抵达了伯明翰。
这座内陆小城四面环丘,泰晤士河的支流到不了这里,总算让他喘了一口气。
他征用了一所当地乡绅的宅邸作为临时行在,墙上还挂着那乡绅祖父的猎鹿画像,显得颇为滑稽。
“陛下,派出去的人回来了,伦敦那边的详细消息……”一位大臣躬身进来,手里攥着一卷羊皮纸,脸色铁青。
亨利三世坐在一张硬木椅上,王后抱着小王子坐在角落的火炉旁,两个大点的公主蜷在一张窄床上,身上盖着借来的粗毛毯。
屋内只有一根蜡烛,火苗晃来晃去,把所有人的脸都照得忽明忽暗。
“念。”亨利三世的嗓子沙哑,他已经两天没吃上一口热汤了。
大臣展开羊皮纸,嘴唇哆嗦着,一字一句地念下去:“财政署金库被洗劫一空,计银便士一百二十余万……贵族庄园被劫掠者逾三十处,民间商户受损不计其数……”
“威斯敏斯特教堂遭洗劫,圣爱德华王冠……被抢走。”
听到这些,亨利三世猛地站起来,脸色涨得通红,青筋从额角暴起。
“一百多万枚银币,英格兰王室十几年的积蓄,全被那些明人抢走了。“
“还有圣爱德华王冠,那是……那是征服者威廉以来,英格兰历代国王加冕用的圣物,是王权的象征,他们居然……他们居然连那顶王冠都抢走了。”
“那些野蛮人,那些不信上帝的鞑靼人,他们根本不懂得什么叫王冠,什么叫神圣。”
“那比任何金银都重要,那是英格兰的灵魂,他们拿走了英格兰的灵魂。“
“陛下息怒……”那位大臣赶紧跪下。
“息怒?你让我怎么息怒?我的王宫成了他们的兵营,我的教堂成了他们的仓库。”
“那些交税给我、效忠于我的子民,被他们像牲口一样拖走凌辱,你告诉我,我该怎么息怒。”
王后玛格丽特站起来,按住他的手臂:“亨利,你冷静一点,我们现在最重要的是想办法,而不是在这里砸东西。”
“想办法?”亨利三世红着眼看她,然后猛地点头。
“对,王后说的没错,我要夺回伦敦。”
“我要征召全国的子民,我要在伯明翰集结所有能拿起武器的人,我要跟那些明人决一死战。”
“把伦敦夺回来,把王冠夺回来。“
旁边的大臣们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先开口。
最后还是御前大臣硬着头皮走上前,压低声音说:“陛下……子民们已经吓破了胆了。”
“从伦敦逃出来的难民带来了太多恐怖的传言,说那些明人根本不怕死、他们的弓弩能射穿铁甲、他们的刀比英格兰的剑锋利一倍、一千人就能在伦敦城里横行无忌……”
“再加上他们的船队还停在泰晤士河上,只要他们觉得陆地上打不过,退回船上就能继续炮击伦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