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憨特务涨红了脸,怎么都想不起来,拼得完全不对,直接白眼一翻就躺地上了。
黄侃气急败坏:“起来啊,别装!”
他踹了两脚,憨憨特务一点反应没有,反而打起了呼噜。
钱夏哈哈大笑:“不用比了,你们的学生都歇菜了。”
黄侃还在嘴硬:“不算!他明明就会,只是困了!”
章太炎也知道通宵达旦地高强度,当兵的也受不了:“砚之,你教的如何?”
“汝明,你来念念吧。”
刘汝明对着板书念道:“在无数蓝色的眼睛和褐色的眼睛之中,我有着一双宝石般的黑色眼睛,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黄土高原是我挺起的胸脯,
黄河流水是我沸腾的热血,
……
我就是飞天,
飞天就是我们。
我骄傲,我是中国人。”
他念得很稳,气息平稳,遇到复杂些的字会稍微停顿,然后通过拼音继续朗读下去。
“虽然这首诗,勉强叫它诗歌吧,写的非常浅薄,不过感情确实真挚。”章太炎评价道。
差别太过于明显,也不用宣布什么结果,仅仅一夜,林砚之确实让特务学会了拼音。。
黄侃急了,脸红脖子粗地辩解:“一步快不代表步步快!实在是我们选的这个太过于愚笨,这是有多种因素的!而且他的那套拼音方案有着不小的缺漏……””
“我们输了。别找理由,规则都是之前说好的,人也是我们自己挑的。”章太炎倒是豁达得很,爽朗一笑,“开刊词稍后写好了让德潜带给你,不过我也得收费哈。”
“按照最高标准。”
“不用给钱。”章太炎摸了摸下巴,“德潜说你们的高端定制款汉服都是沈教习亲手绣的,给我来几套。”
还几套?沈绣出品的动辄都是好几百块,那是真的等同黄金,而且非常费功夫。
林砚之眼角抽抽,肉疼道:“太炎先生,还是给钱吧。”
“不,我就要汉服,而且是五爪金龙的。”
林砚之:“……”
“太炎先生,五爪金龙它看着俗气,不如给您制作款大儒的款式如何?”
“怎么,袁克文那小崽子能穿着亲王服招摇过市,我就不能穿件龙袍过过瘾?”章太炎不服气。
“霓裳没有制作过龙袍。”
“呵~!我看过你写的《汉服考》,我就不信各个阶层你都研究过,居然漏掉了最重要的阶层”
林砚之看了看负责监视的特务,他有九条命也不敢给老章啊。以他跳脱的性子,说不定就穿着龙袍招摇过市,然后跑到老袁面前开大,这活他是真的整得出来。
“有什么不能说的,我就要穿龙袍!”
“寒云穿亲王服,你就要帝王服,你想当寒云的爹吗?”
“我和大总统一辈,当个他爹又如何?”
林砚之好说歹说,一会儿说没研究款式,一会儿说没料子,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让老章打消了穿龙袍的念头。
“还有!”
林砚之心中一个咯噔,老章又想整什么花活?
“你们那什么文胸不错,帮我挑几件寄给我夫人。”
林砚之松了口气,连忙道:“最好还是让夫人来我们店里一趟,这是有大小的。”
“就中等……”说着,老章还兴致勃勃地想给林砚之比划一下。
章疯子确实是章疯子,这大小的事情也不能大庭广众地讲啊,你好歹避着点人啊。
憨憨特务被拖着出了门,突然睁开眼:“哎呦,你们轻点,脑壳都要磕到门槛了。”
拖着他屁股的刘汝明吓了一跳:“你怎么醒过来了。”
“哼,老家伙折腾我们那么多天,我还不能给他们使绊子了?”
“你是学会了整他们,还是没学会啊?”
“那么难,谁学得会啊?阿牛你倒是聪明,居然能够背下来。”
刘汝明摇摇头:“还挺简单的,我是真的会读。”
在后来的回忆录中,刘汝明写道:我读书的开始,是因为林先生教给了我一套汉语拼音。随着部队从北平到陕省的路上,我就请教营里的读书人,他们给我读一遍,我挨个字标好读音,挨个字地去认。一路上我读完了两篇文章,认识了几百个字。这是我前半生最值得铭记的事情,至于后半生,首推就是徐蚌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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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补到日上三竿,林砚之这才慢吞吞地爬起来。草草扒了几口饭,他便坐到了书桌前,开始审阅稿件。
《大众周刊》第一期的质量他得亲自把关,在超高稿酬的吸引下,投来的稿子简直如雪片般飞来,不少报社的记者、编辑都在转型,而《周刊》只收白话文,不少在文言文领域游刃有余的文人,在白话文写作中却常常出现拿捏不准的情况。
要么是将文言文翻译为白话文,毫无美感;要么就是采用北平方言,里头有不少俚语,比如“搓火儿”“镇物儿”“砸窑”,如果不是特意塑造北平当地的人设,别的地方的读者看了会觉得很别扭。
当然,也有转型非常顺畅的,林砚之优中选优,会贴上意见再返给他们修改。
而周作人的文章,是林砚之见到的极少数完全符合现代审美的佳作。此时,这位未来的大师正站在书桌前,像个挨批的学生一样,认真聆听林砚之的修改意见。
想当年,周作人也是意气风发,和迅哥儿留学东洋时,兄弟俩绝对是留学圈的“顶流”。可如今搬到了北平,生活却是一地鸡毛。
大哥欠着债,老婆羽太信子花钱又大手大脚。买几件文胸就花了一百多块大洋,顶得上普通人家一两年的开销。再加上王府井附近的西洋商店和餐馆个个都是销金窟,偏偏羽太信子就喜欢这些地方。他要是再不拼命写文章挣钱,这大家子人非得喝西北风不可。
林砚之看着《北平的茶食》这篇散文:
我们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茶,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虽然是无用的装点,而且是愈精练越好。
抛开人品不谈,这人对白话文散文的把握简直是老天爷赏饭吃。借着日常喝茶谈生活美学,字里行间透着浓浓的东洋小文气息。文品如人品,喝茶吃点心都要极尽精致,似乎也在冥冥中预示了他未来的结局。
“启明兄,写的不错,已经达到了《大众》的入选标准。”
周作人面露喜色。《大众》的标准极高,不少北平名家都被林砚之无情拒稿,能过稿,就是对他实力的最高认可。
“就是……需要改一改。”林砚之在稿子上画了几行,“尤其是末尾,为什么非要提一嘴在东洋的经历?这一段,解释解释什么叫做‘不一定要偏袒地认为世界第一的中国菜,却爱生鱼与清汤’?再解释解释什么叫做‘能够在东洋任何一处安住’?”
周作人忙解释道:“按照我的理解,白话文散文就是需要融情于景、寄情于事、托物言志,表达真情实感,实现物我的统一,如果要改的话,实在是非我的真实想法。”
娘的,欠债还是欠得少了,这么有“风骨”?干脆喝西北风去吧。
他面色一沉,敲了敲桌子:“《大众》需要传达的是积极的、客观的、科学的内容!说中国菜不是世界第一,这就非常不客观;吃生鱼片,那就更不科学了!你知不知道生鱼里会有多少寄生虫?”
“非要改吗?”周作人还在挣扎。
“必须改。”
一个人若长期沉溺于某种事物不能自拔,表明他已被一种强有力的“情结”所控制,他对东洋的文化情结其实就是受这种情结控制、支配的结果。
但热爱不能当饭吃,按照《周刊》的稿费,这一篇能拿20块大洋。周作人此时是真的拮据,只能咬着牙点了点头。
“我回去改好……”
“就在这改吧,正好和你大哥做个伴。”
四合院有的是房间,林砚之让老王把他领到了小黑屋。屋子里面陈列非常简单,周作人一开门就被呛了几口烟,然后就看到电灯下满脸愁容的大哥。
“哥,你要在这待多久啊?”
迅哥儿叹了口气:“砚之说不写完不让离开,教育部那边都帮我请过假了。”
还生鱼、清汤,还看花、听雨,房间里什么诗情画意的东西都没有,笔墨纸张管够,烟酒随意,但其它一概不提供。
林砚之实在是受不了迅哥儿的创作节奏,他一贯是持“写不出来的时候不硬写”的主张,有好友来喊就跟着去琉璃厂逛一逛、去酒楼吃个饭喝点酒,家里头谁有需求,他也凑过去处理一二,怎么都不放下长子的重担。
迅哥儿是过得潇洒,可《大众周刊》不能一直等一直等。尤其是他的小说有点难产,前面写得还算顺畅,可随着剧情的深入,他烟倒是越抽越多,字却越写越少。
拖得有些久了,林砚之把迅哥儿喊过来,直接关进小黑屋,让他没了家长里短的牵绊。
迅哥儿又续了根烟:“你要是觉得冷,可以喊人送个炭盆过来。”
周作人打了个冷颤,他推崇的是一种“生活的艺术化”。信奉“人生,有必须的忙,也要有必须的闲。只争朝夕的忙,是为了夕阳看花的闲。”
但这种士大夫的生活情趣,在此时尚且能够依存,一旦进入彻底的乱世或高压的民族末日,就完全没有存在的土壤了。
“真是能长久待着的地方吗?”周作人不禁喃喃自语。
迅哥儿吐出一口烟圈:“我不是待得好好的?环境清静,无人打扰,脑子都清明多了。”
周作人可受不了这种环境,也不再纠结什么真情实感和物我的统一,砚之想要什么他就改成什么。
周作人可受不了这种“清明”。他再也不纠结什么“真情实感”和“物我统一”了,砚之想要什么,他就改成什么。
没过多久,林砚之看着改完的稿子,满意地点了点头。周作人如蒙大赦,拿着20块大洋的稿费,脚底抹油般赶紧跑路。
毫无生活情趣的小黑屋,实在是太可怕了。
可在《大众》扬名之后,作者们反而都非常愿意到林宅的小黑屋来“坐牢”。能来就说明改改就能发表,不愁吃喝还管烟酒!
这就是有人避之不及,有人却心驰神往的原因。
林砚之看了一下收下的稿子,迅哥儿的小说、周作人的散文、沈尹默的诗,陈师曾的绘画和字论,还有收来的其他文章,以及章太炎没送来的开刊词,大众周刊的首期堪称豪华阵容。
林砚之总觉得少了点什么,想来想去还是自己太贪心,总想加速一炮而红。
另外一处胡同。
余觉正在发火:“败家娘们,一百多块就买这些布料,你当这是金叶子银叶子?失心疯了吧?”
他气得将东西狠狠砸在桌上,指着女人的鼻子破口大骂,两个孩子在一旁瑟瑟发抖,抱成一团。
女人吓得缩了起来:“老……老爷,京城里头有头有脸的夫人都穿文胸,我……就是想试一试。”
“试个屁!”余觉抓起文胸,停顿了一下。
太熟悉了,这针法、这走线,怎么和他夫人沈寿的技法如此相似,只是针脚略显生涩,光影也差了几分火候。
“几块破布加上刺绣,值得了这么些钱?”余觉缓和了一下语气。
女人点头道:“供不应求,还有个更贵的呢!”
余觉做生意失败几回,不过好歹算是一只脚踏进去过,知道里头的利润丰厚,立马起身准备回家。
“老爷……还……还回来吗?”
“回来个屁,我回家找那婆娘要钱。”
第171章 渣夫造谣
沈绣这一生,实在是凄惨得让人唏嘘。
余觉一心想要攀附权贵,为了给老佛爷寿诞献礼,给自己仕途铺路,硬是逼着身怀身孕的沈绣熬夜赶制绣品。最终硬生生累得胎死腹中,从此落下病根,终身无法再孕。
辛亥之后,清廷覆灭,余觉眼高手低,经商纯废物,做什么买卖都能赔钱,靠着沈绣在外头接活养活他。
他倒是渣上加渣,养着外室生了两孩子,过着小日子,只是要钱的时候才会回来一趟。
他得知霓裳的东西如此挣钱,沈绣一手的绣技肯定挣了不少,就回家找她要钱。他左右找不到人,揪住邻居小孩:“隔壁的人呢?!”
“沈、沈教习……已经好久没回过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