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论《霸王别姬》掀起的新闻热潮,米国同样不遑多让。
《霸王别姬》经过蓝登书屋的持续运营,仅在米国一地已经畅销近数百万册,潜在的观影群体就有上千万人。
所以电影自从戛纳夺奖以来,米国影迷引进影片的呼声极高,这也是主创团队路演时备受欢迎的原因之一。
继拿下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大奖后,《霸王别姬》不仅接连在米国拿下多个影评人奖,更是连夺金球奖最佳外语片和奥斯卡最佳外语片奖。
一部华语电影,在米国这样一个国度产生如此大的认同,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
所以在奥斯卡颁奖典礼之后,《霸王别姬》迅速登上米国各大新闻媒体的头条,受关注程度堪堪比肩拿到了六项大奖的《辛德勒名单》
隔着太平洋相望的两个国度,难得实现了一次态度上的统一,除此之外,大概也只有“米中不足”了吧?
在如此高的人气之下,在颁奖典礼两天之后,《霸王别姬》主创亮相好莱坞中国戏院,在两千多名影迷的欢呼声中正式宣告登陆北美院线。
即便春季是一个不怎样的档期,可是在奥斯卡最佳外语片的加持下、在刘培文《霸王别姬》数百万销量的积累下、在布鲁克海默和哥伦比亚广告营销的轰炸下,这部英文名为《别了,我的妃子》只用了一周时间,就砍下了三千万米刀的票房佳绩,荣膺当周北美票房冠军。
只此一周时间,《霸王别姬》就打破了外语电影在北美票房的最高纪录。
而这份记录,还在被持续刷新。
上映第二周,得益于第一周的良好成绩和一票难求的市场举报,《霸王别姬》的次周开画数量逆势上涨,达到了1545张,走出了神奇的逆跌曲线,把票房成绩拉抬到了7210万米刀。
只用了两周时间,所有人就知道,这次的《霸王别姬》至少能获得超一亿米刀的逆天票房。
与这个票房相比,霸王别姬千万米刀级别的制作费用简直是赚麻了。
在蓝登的助推下,新乡时报干脆登出标题“《霸王别姬》,用票房击败《辛德勒的名单》?”
之所以有这样的暴论,主要是《辛德勒的名单》如今已经虽然还在放映,但是从去年十一月至今,电影的票房潜力基本消耗殆尽,北美票房总计约为9600万米刀。
如今看来,《霸王别姬》超过它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这种评奖失意、票房得意的情况,给二者的比较蒙上了一层王者复仇的面纱。
米国佬嘛,最喜欢看这种戏码了。
……
不过此时此刻,身在米国的刘培文还没有看到票房的发展情况,不过这倒也不影响他接受采访,因为这次约访刘培文的是一个叫做《巴黎评论》的文学刊物。
说来也很神奇,作为米国乃至世界最知名的文学刊物之一,《巴黎评论》这个名字某种意义上也能反映出老米的心态:文学还是法兰西的好。
事实上《巴黎评论》是1953年在巴黎创刊,后编辑部迁到纽约的,只不过迁移之后却也没改成纽约评论,总之给人一种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味道。
更有意思的是,它的发起人确实也是米国人。
看来“假洋品牌”也并不是只有中国在搞。
不过《巴黎评论》搞了几十年,其作为文学评论刊物的影响力却是实打实的无可比拟。
特别是其高质量的作家访谈栏目,在创刊几十年里几乎囊括了素有影响世界文坛的作家,这让这个杂志也成为了很多作家和爱好者公认的第一流刊物。
如今,接受采访的刘培文无意间成了中国籍作家第一次登上《巴黎评论》的“作家访谈”。
采访地点就在广场酒店的顶层公寓里,此时正值上午,春光明媚,微风拂面。刘培文干脆坐在露台的椅子上接受采访。
来访者是《巴黎评论》的资深编辑安东尼奥·魏斯。
“你好,我的东方朋友!”
“你好!”刘培文摆摆手,“你的打招呼方式并不东方。”
“怎么?”
“在中国,我们见面一般只问‘吃了冇’。”
“齿勒谋?”
安东尼奥·魏斯学得有些艰难。
“对对对!”刘培文拊掌笑道,“你的汉语很棒。”
魏斯尬笑,“如果跟你英语一样就好了。”
俩人闲白了一会儿,魏斯终于开始正式的访谈。
魏斯:“我听说您在中国的职业是作家的培训老师,你所在的学校是教授创意写作的课程?”
“具体来说是文艺理论的学习,创意写作只是一部分……”刘培文大概解释了一下鲁院的课程。
魏斯听得仔细,半晌过后,才又问道:“所以对于作家的培训如何看待?”
刘培文:“在加入我们这个单位之前,我觉得写作是不可能教会的。”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写作本身是一种孤独的艺术。做文学批评是可以教会的,但写作不同,最后要靠内在的、潜藏的天赋。
“而阅读又是如此的主观,这也是学习写作的阻碍。所以当时我参加一些文学的座谈会,听到座谈会上别人在聊我的作品,点评我的创作思路时,我难免想笑。
“毕竟他们当着我的面凭空幻想出了我的思想,这种情况往往并不准确,甚至画蛇添足,所以很容易引人发笑。
“但后来我的想法还是有所转变。”
魏斯好奇,“为什么呢?”
“毕竟哪个人会说自己上的班没用呢?”刘培文开玩笑道。
“不过真实的情况是,我们发现大量的热爱写作的人,他们缺乏的是最基础的东西,哪怕是一些专业作家,也存在大量的认知局限,而这些东西明显是可以教授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写作是可以教授的吗?”
“与其说是教授,不如说是我们在作家的成长之路上,帮助他们完善自我。这是一个助推的过程,但主要的动力依旧是作家自己。”
魏斯点点头,“所以你们还做了‘文学之友’这样的爱好者俱乐部,也是出于同样的目标吗?”
“某种意义上,是的。”
魏斯若有所思,继续提问道:“我注意到你跟其他作家有着明显不同,你几乎没有太多的成长轨迹,哪怕是像《可可托海的牧羊人》这样最早期发表的作品也有非常高的成熟度。”
“而且你的作品跨度极大,涉及到多种风格流派,题材上也是花样百出,不仅仅能写出诸如《情人》这样的文学故事,也能够刻画出《沉默的羔羊》这样的惊悚故事,甚至写下《冰与火之歌》这样触摸到托尔金的奇幻作品,这显然不是简单的阅读,或者体验、观察人生所能做得到的。
魏斯凝视着刘培文,“所以,你是怎么做到的呢?”
刘培文心中暗想,谁让老子活出第二世了呢?
不过哪怕对面的魏斯能听到他人的心声,刘培文也不会承认,他只是故作谦(装)虚(逼)地说:“每个作家都有自己观察这个世界的方法,或许我只是共情能力稍微强了一点。”
“稍微强了一点……”
魏斯挑挑眉,咀嚼着刘培文的话,只觉得逼味儿十足。
不过他也没太纠结于这一点,毕竟《巴黎评论》采访过太多的天才,写作的天才有时候确实难以言说。
于是他在自己的笔记本上翻过一页,笑着问道,“下面我们谈谈《冰与火之歌》吧?”
第434章 我不是托尔金
听到魏斯要跟自己聊《冰与火之歌》,刘培文有些意外。
“我还以为你会聊更多文学性的内容?”
“不不不!”
魏斯摇摇头,“你今年才三十多岁,在文学上,你一个人就开成了一座花园,或许文学性更高的作品,以后会在你人生中更高的枝头绽放,甚至在你四十多岁的时候,说不定你就已经在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名单上了。
“但我们今天聊的,是你作品中最绚丽最吸引眼球的那个‘花园喷泉’。”
他再次确认道,“《冰与火之歌》宏伟炫目、精巧雅致,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无处不在的优雅。这些词汇,无论是形容一座花园喷泉,还是形容《冰与火之歌》都毫不违和。”
刘培文见状,也没再问,只是耸耸肩,示意魏斯可以开始了。
“我们先从作家最关心的销量话题开始吧。”魏斯翻出一份图表。
“根据蓝登书屋提供的数据,《冰与火之歌1:权利的游戏》1991年发行至今,在全球发行超过七百万册,《冰与火之歌2:列王的纷争》仅仅发行不到半年的时间,发行量就已经超过了三百万。”
魏斯一边念,一边关注着刘培文的表情,“作为对比,刚发行第二部的《纳尼亚传奇》当时的销量大概有五百万册,而《魔戒》前两部当时的发行量甚至还不到五百万册,可以说,作为全新的奇幻小说系列,《冰与火之歌》的销量非常可观,你会觉得自己的作品已经超越了他们吗?”
“不可能。”
刘培文摇摇头,“《纳尼亚传奇》实际上更偏向于儿童文学,我们暂且不论。单说托尔金吧,我并不觉得我写一部或者写更多奇幻小说,就可以与他比肩——托尔金重新塑造了奇幻文学,很多奇幻文学作家至今依然走在了托尔金重新定义、重新塑造的新范式上,从这一点来说他是所有人的领航员。”
魏斯耸耸肩。“谁说不是呢,我们来聊聊故事里的设定吧。比如绝境长城,这是否来源于中国的万里长城呢?”
刘培文摇摇头,“你见过联绵不绝的群山吗?”
“见过。”
“那你见过像高墙一样的大山吗?”
魏斯摇头。
“绝境长城虽然故事中的概念是防御工事,但是在形象上,更多参考了中国的太行山脉。”
“很有趣。”
魏斯评价后,继续问道,“作为一部奇幻作品,不少读者都抱怨其中的奇幻元素太过于稀少且平庸,魔法师与巫女都弱得可怕,幼龙的吐息只能烤个牛肉,平常根本看不到半点魔法,更不要说三条龙的戏份了,你如何看待这一点?”
刘培文摇头。
“事实上你能看到随着龙母的出现和三条火龙的复活,这个世界的魔法是在加强的,这有一个过程,与小说里构建的世界观有关,我不能剧透太多,此外……
他看着魏斯,“《冰与火之歌》虽然有龙与魔法,但更多时候是关于人的故事,我希望这个故事足够打动大家,而不是单纯追逐魔法与奇幻场面的精彩。”
魏斯略带遗憾地点头,“意料之中的答案,只可惜我们不能知道更多细节了。顺便问一下,虽然显得有些急迫,不过……”
“我们什么时候能够看到《冰与火之歌》的第三部?你知道的,系列作品的读者总是这样……”
“明白!”刘培文点点头。
毕竟连载小说嘛,追更看的都是作者的衣食父母,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只有不是的孩子。
但刘培文也坦诚地摊开空空如也的双手。
“说实在话,第三部还远远没有提上日程,不过,如果你不担心提前知道剧情的话,我可以给你透露一点细节。”
“说说看?”
“从第二部,你肯定能看出,罗柏的移情别恋对他的婚约是一个巨大的隐患,而在第三部,这个隐患会有一个很震撼人心的结果。”
“震撼人心的结果……”魏斯若有所思。
刘培文一本正经的点头。
毕竟那可是血色婚礼啊,你就说震撼不震撼吧!
“所以说罗柏推掉了弗雷家的婚约,两家开战了是吗?”魏斯开口追问,立刻就摇摇头,“不对不对……”
刘培文看魏斯纠结的样子,笑着开解道,“我觉得你没必要太着急知道答案。”
魏斯闻言,想想自己毕竟还在做访谈,也没再追问,转而笑着问道:“对了,你知道米国读者给你的称呼吗?”
“什么?”
“喜欢《冰与火之歌》的读者,习惯叫你东方托尔金,喜欢《沉默的羔羊》、《七宗罪》的读者,更愿意把你称为中国的史蒂芬·金,而喜欢《情人》、《马语者》、《霸王别姬》的读者则把你称作第二个茨威格,你对此如何评价?”
“如何评价?这让我想起了我从前跟人踢足球的时候。”
“什么意思?”魏斯好奇道。
“当一群陌生的人在一个野球场相遇,强大的人总是说‘我不怎么会踢,带我一个’。而水平普通的人互相介绍自己的时候才会用这样的句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