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综教父,从卧底洪兴开始 第213节

  “打完了,鬼琛赢了。”

  “多久?”

  “十分钟不到。”

  吹鸡的睡意瞬间就没了。

  他光着膀子跳下床,一边穿裤子一边骂:“扑街啊!斧头俊五百号老鸡,十分钟都撑不住?他是去打架还是去旅游的?”

  骂完立马给邓伯打了个电话。

  邓伯也没睡,老人家觉少,半夜在家看粤剧。

  “邓伯,船坞那边鬼琛赢了。”

  “嗯,我知道了。”邓伯的声音慢悠悠的,一点都不意外。

  “邓伯你不惊讶?”

  “惊讶什么?都说了等他们打完再看嘛。”邓伯在电话那头咳了两声,“打完了,该动了。”

  吹鸡立马精神了。

  “邓伯,你是说……”

  “鬼琛吃大头,我们喝汤就行了。”邓伯不紧不慢道,“斧头俊六条街,鬼琛一个人吃不下的。你现在就摇人,趁天还没亮,去尖东那边占两条街。”

  “可会不会跟鬼琛撞上啊?”

  “撞上就撞上嘛,大家都去吃宵夜,又不是去打架。你吃你的他吃他的,井水不犯河水。鬼琛又不傻,他知道自己一口吞不下六条街,有人帮他分担他巴不得。”

  吹鸡想了想,还真是这个理。

  “明白了邓伯,我这就安排。”

  “嗯,去吧。别闹太大,悄悄的。”

  挂了电话。

  吹鸡立马叫来头马四眼明。

  “四眼明!摇人!马上去尖东!”

  “现在?”四眼明揉着眼睛,困得跟条死狗似的。

  “现在!趁天没亮就动手,船坞那边斧头俊输了,尖东六条街现在一半是空的,谁先到谁先占!你他妈不要跟我磨蹭,动作要快!”

  四眼明也立马清醒了。

  抢地盘这种事不用人催第二遍,他转身就跑了。

  ……

  斧头俊六条街,李琛的人从船坞直接杀过去,那股子刚打完胜仗的凶劲儿还没散呢,手里的刀还带着血。

  冲到尖东第一条街的时候,留守的新记马仔看到这帮浑身是血杀气腾腾的洪兴打手,脸就白了。

  败了的消息传得比人还快。

  斧头俊跑了,牙带强死了,五百号人崩了……这些消息已经在新记内部炸开了锅。留守的马仔一个比一个慌。

  李琛的人冲过来的时候,第一条街的话事人从后门看了一眼,二话没说就把老巢的钥匙交了。

  第二条街更干脆,夜总会经理直接带着自己的人跑了,门都没锁。

  两条街,半个小时就吞了下来。

  这两条街是斧头俊地盘里油水最肥的地方,夜总会、卡拉OK、麻将馆、按摩院……大大小小的娱乐场所加起来二十几间,每个月的收入接近两千万。

  扣掉杂七杂八的开支,几百万的纯利润稳稳的。

  剩下的四条街,李琛没有急着动。

  高晋也问他要不要一口气全吞了。

  “贪多嚼不烂,先消化这两条,剩下的慢慢来。”

  “那剩下的怎么办?”

  “放着嘛。”李琛叼着烟,“让和联胜那帮人去抢,反正他们也在蠢蠢欲动了。”

  “你怎么知道?”

  “废话,死了一头牛,秃鹫能不来?”

  “退到其余四条街的新记人马都是悍将,吹鸡想要打,那就随便他打,啃得下来这块硬骨头就算他屌。”

  高晋没再多问。

  李琛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先让和联胜的人把新记赶出去。

  等他们吃的差不多了,自己再找这个理由,把这些屌毛干掉。

  然后整个尖东都是自己的了。

  不用出力也有钱收,李琛越想越觉得自己真是个商业天才。

  ……

  天亮了,千人械斗的消息在整个港岛炸开了。

  不只是九龙半岛,就连本岛和新界都传遍了。

  报纸上虽然没敢直接写,但有几家小报用了个极其暧昧的标题——《大角咀船坞深夜惊魂,疑似社团大规模冲突》。

  配了一张模模糊糊的现场照片,地上隐约能看到几摊暗色的痕迹。

  差佬那边的说辞是“接报后迅速到场处理,现场发现多名伤者,已送往医院救治,案件正在调查中”。

  在调查中。

  港岛的差佬最喜欢用这四个字了。

  翻译过来就是:“我们知道了,但我们不想管,你们自己玩去吧。”

  而在江湖上,传的版本就精彩多了。

  有人说鬼琛是带着机关枪去的,一个人扫射了半条街。

  有人说斧头俊被鬼琛一刀劈成了两半,当场死了。

  有人说鬼琛开了两辆坦克碾过去,把新记的人压成了肉饼。

  越传越邪乎,到最后连鬼琛会飞的版本都出来了。

  不过有一件事所有版本都是一致:鬼琛赢了,赢得干净利落,赢得匪夷所思。

  十分钟。

  千人械斗,十分钟结束。

  这个数字本身就是最好的传奇,而鬼琛的外号也在一夜之间多了好几个。

  港岛这地方就这样,你威了,人家就给你起外号,起得越多说明你越猛。

  九龙城打仔王、洪兴二路元帅、油尖旺一挑七,这些都是以前的……昨晚之后,新的外号像雨后的狗尾草一样嗖嗖地冒了出来。

  有叫“尖东屠夫”的,有叫“船坞阎王”的,还有叫“十分钟灭霸”的——最后这个估计是哪个看过美国漫画的蛋散起的,不伦不类。

  不过传得最广的是两个。

  一个叫“九龙半岛打仔王”——从九龙城打仔王升级了,不是一个城区的王了,是整个九龙半岛的。

  另一个更夸张。

  “九龙九千岁。”

  据说是油尖旺那边哪个茶档里几个老四九吹水的时候吹出来的,觉得李琛在九龙半岛已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存在了,那不就是九千岁么?

  至于谁是万人之上的那个“一人”……忠义信的龙头,连浩龙。

  九龙皇帝。

  连浩龙在九龙经营了二十多年,整个忠义信的地盘几乎覆盖了九龙一半以上的区域,是九龙最大的社团。他本人更是在道上被尊称为“九龙皇帝”——不是自封的,是二十多年一刀一刀砍出来的尊号。

  据说当年他一个人一把刀砍100人,自此出名。

  九龙皇帝一万岁,鬼琛九千岁。

  差一千。

  ……

  阿武来报情况的时候,顺嘴就把这个新外号说了。

  “老板,你现在外面都叫你九龙九千岁了。”阿武嘿嘿笑着,“从打仔王升级了,厉害啊。”

  “九千岁?”李琛满头雾水,“什么鸟意思?说我太监啊?”

  “就是……一人之上万人之下吧。”阿武挠了挠头,“应该是这个意思。”

  “那谁是万人之上?”

  “九龙皇帝啊,连浩龙嘛。”

  “艹!起个外号我他妈还得被压着?”

  阿武憋着笑没接话了。

  李琛嗤之以鼻地吐了口烟,脸上说不清是不爽还是不屑。

  九龙九千岁?听起来挺威的是吧?

  可九千岁前面还有个一万岁。

  一万岁是连浩龙。

  也就是说哪怕他李琛把斧头俊打成了狗,把尖东搅了个天翻地覆,在九龙这个地界上,他还是排在连浩龙后面的。

  老子一千号人的火拼十分钟就结束了,外面的人起外号还他妈让我当老二?

  我凭什么当老二?

  李琛心中也在琢磨,要不要把连浩龙一块给干掉?

  他跟连浩龙没仇,也没别的意思,就是不想被别人压着一头,仅此而已。

  “查查斧头俊在哪儿,看看这个扑街能跑到哪里去。”李琛想了想就吩咐道。

  觉得这件事还是先抛开,等搞定斧头俊这蛋散再说。

  ……

  蒋天养是一大早醒来后得知消息的。

  他的作息跟李琛不一样。蒋天养是做了几十年大佬的人,习惯早起,每天六点半准时睁眼,洗漱完毕后先看一遍当天的报纸,再听手下人汇报昨晚的情况。

  今天一听汇报,蒋天养端着茶杯的手停了两秒。

  “十分钟?”

  “是的,蒋先生。”神仙可站在旁边,“船坞那边我们安排了人远远盯着,全程都看到了。从鬼琛的人下车冲上去,到斧头俊那边溃败跑路,前后不超过十分钟。”

  蒋天养放下茶杯,靠在椅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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