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的时候莲姐的一百人从侧面插进去,盯着带头的砍,龙志强那条疯狗再从另一个方向冲进来,拿枪扫。
三方混战,东星腹背受敌。
而洪兴的人呢?洪兴的主力已经调到南区去打高守忠了。
铜锣湾那边只留了疯猴的两三百人守着。
东星一看,哟,洪兴就这么点人?太好了,正好打!
结果打着打着,突然发现背后冲出来两拨人,一拨拿刀一拨拿枪,都是冲着东星来的。
东星能不慌?肯定慌。
三面夹击,就算你有五百人,也顶不住这种打法。
而且莲姐和龙志强互相不认识,各打各的,东星连敌人是谁都搞不清楚。
你说你被谁打了?不知道啊!
打你的人你不认识,你连报仇都找不到人。
这就是李琛的算盘。
让别人替他打仗,让别人替他出力,让别人替他背锅。
他自己呢?
他自己带着洪兴主力去打南区了。
等东星被三面夹击打得满地找牙的时候,他已经把高守忠的新兴会也收拾了。
一石二鸟。
不对,一石三鸟。
东星被打残了,新兴会被收拾了,莲姐和龙志强替他当了炮灰。
而他李琛什么损失都没有。
完美。
这才叫代理龙头该干的事嘛,你以为当龙头就是带头砍人啊?
带头砍人那叫打手,不叫龙头。
龙头是什么?龙头是让所有人替你砍人,砍完了还得谢谢你给他们这个机会。
李琛叼着烟,满脸得意。
至于疯猴那边会不会吃亏?
可能会,铜锣湾那两三百人对四五百个东星,开始的时候肯定被压着打。
但也就是开始的时候而已,等莲姐和龙志强的人杀进来,局面立马就会逆转,疯猴只要能撑住最初那一波冲击就行了。
要是撑不住……撑不住那就是他疯猴的问题了。
连这点本事都没有,他还当什么话事人?
回家卖红薯算了。
最坏情况也就是疯猴被砍死而已,对自己来说又有什么所谓?
大不了再换一个话事人就是。
铜锣湾那个位置,想坐的人排队都能排到维多利亚港去。
死个疯猴,明天就有人补上来。
这就是当老板的好处,棋子死了可以换,棋手不能死。
而他李琛,永远是棋手。
……
散会后,李琛上了车,天养生发动引擎,车子缓缓驶离总堂。
李琛靠在后座上,掏出大哥大,拨了个号码。
嘟……嘟……
接通了。
“喂?”那头传来龙志强的声音,带着几分警惕。
“龙志强,我。”
龙志强一听这声音,立马就知道是谁了,语气瞬间变了。
“琛哥!什么事?”
“有事儿做了。”李琛叼着烟,嘴角一扯。
“来港岛一趟。”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秒。
“什么事儿?”龙志强问了一句。他虽然已经上了李琛的贼船,但每次接到李琛的电话还是忍不住心里打鼓。
这位爷每次找他,绝对没好事。
“来了就知道了。”李琛也不废话。
“带几条枪过来,人不用多,七八个就行。要能打的,不要那种拿枪手都抖的废物。”
“什么时候要?”
“越快越好。明天之前到港岛。”
“行。”龙志强应了一声。他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弟弟还在人家手里呢。
李琛说让他来,他就得来,李琛说让他带枪,他就得带枪,李琛说让他去死,他也只能硬着头皮去死。
虽然不一定真会死,但那种被人拿捏得死死的感觉,比死还难受。
“对了。”李琛又补了一句。
“你弟弟在我这挺好的,腿也快接好了,医生说再养两个星期就能下地走路了。你好好干活,等这件事办完了,我就让你见他一面。”
龙志强咬了咬牙。
“……琛哥放心,我一定办好。”
“这就对了嘛。”李琛笑嘻嘻道。
“听话的狗有肉吃,不听话的狗嘛……你懂的。”
“嘟……”
电话挂了。
龙志强攥着大哥大,站在濠江街头,脸色变了又变。
听话的狗有肉吃,不听话的狗……他龙志强这辈子打劫无数,从来都是他拿枪指着别人的脑袋,什么时候轮到别人指着他的脑袋了?
可偏偏就是李琛。
偏偏就是这个比他还疯比他还狠比他还不要命的鬼琛,把他龙志强拿捏得死死的。
龙志强深吸一口气,把大哥大揣进兜里,转身走进一条巷子里。
该招人了。
七八条枪,明天到港岛不难,他龙志强别的没有,手底下不要命的人有的是。
只要有钱有枪,要多少人能招多少人。
……
挂了电话,李琛叼着烟看着窗外,心情还算不错。
坐收渔翁才叫龙头嘛。
至于其余人怎么想,他也不在乎。
不服的全打死就是。
不过李琛倒是好奇,东星这次会让那个扑街带头做事?只带几百人就敢来跟自己开打,他们哪来的勇气?
这会李琛也在琢磨东星是不是还有什么猫腻。
考虑要不要再用用泥头车了。
第177章 反正你儿子多,死多几个不心疼
下午三点多,龙志强就到了港岛。
他坐的是走私快艇,从濠江那边过来,一个多小时就靠了岸。
上岸的码头不大,藏在港岛西面一个不起眼的小渔村后面,周围都是破烂的铁皮棚子和晒得发臭的咸鱼干,腥味呛得人睁不开眼。
两个人已经在码头边等着了。
一个叫阿坤,矮壮结实,寸头,叼着根烟,手插在裤兜里,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另一个叫博士,瘦高个,戴着副金丝边眼镜,嘴里嚼着口香糖,看着倒是斯斯文文的,跟他干的活完全不搭。
这两个都是龙志强刚吸收的马仔。
严格来说也不算马仔,算是雇佣的。
龙志强干这行这么多年,手下的人跟走马灯似的换,死了一批招一批,招了一批再死一批,从来不缺人手。
只要有钱有枪,要多少人能招多少人。
阿坤和博士就是这批新招的。
两个都是北边过来的,在港岛混了几年,什么脏活累活都干过,劫过金铺,抢过运钞车,还跟人火拼过好几回,手上都不干净。
龙志强要的就是这种人。
不要命的。
“龙哥。”阿坤第一个迎上来,接过龙志强手里的包。
博士嚼着口香糖也跟了上来,嬉皮笑脸道:“龙哥,这次去哪儿干一票?是金铺还是珠宝行?要是珠宝行的话我提前踩个点,上次在尖沙咀那家周生生踩过了,保安就两个,门口还没监控,我玩爆破的,三分钟搞定。”
“这次不打票。”龙志强叼着烟,脸色阴沉。
“去杀人。”
博士嚼口香糖的动作顿了一下,他推了推眼镜看了龙志强眼,没说话。
杀人?
他们这帮人抢劫是家常便饭,可杀人跟抢劫不是一回事。
抢劫是为了钱,杀人是为了命。
抢劫被抓了最多判个十几二十年,杀人被抓了那就是吊颈绳。
“杀谁?”博士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