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律师 第322节

  “为什么?是因为犯病期间的原因?”

  “没错。”

  徐德点点头。

  跟着自己这么长的时间,对方也算是开智了,短时间锁定漏洞。

  “首先,案发期间处于凌晨三点至七点,病房内未开灯,监控摄像头只能捕捉到模糊的影子。”

  “看不到有关张大的神情,无法清楚证明,作案期间,对方处于发病状态。”

  “如此......”

  “虽然没有性命之忧,但...司法会偏向保守方向审理。”

  “也就是,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有关精神病的法例中,存在三小款。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2,完全负责。

  这是大多人针对精神病的两种印象,但实际上,还存在第三款,也就是......

  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如果是故意伤害,最高判个六七年的责任,承担部分倒是无所谓,可能缓刑就出来了。

  但......

  对方是故意杀人未遂,部分责任,也得五年起步,甚至可能判十年,随后减刑,五六年出来!

  总得来说......

  “目前单靠着精神病法例...叠的还是不够多。”

  “我们缺一个,让司法从保守状态,转为偏袒状态的法例。”

  徐德深深叹了口气。

  闻言。

  身侧的两个律师齐齐沉默下去。

  未经证实的信息,司法确实是偏保守,法院不会认为案发期间犯病,也不会认为案发期间没犯病。

  而是处于一种叠加态,取中间值。

  “好了,不用担心。”

  “最起码,短期内我们是处于优势方。”

  徐德忽的开口,脸上流露出笑意。

  他拍了拍两人的肩膀,将二人拍回神。

  “走吧,再不走,等会我们可就不好走了。”

  说着,他抬头稍稍颔首示意。

  见此,二人顺着对方视线扭头看去。

  恰好,见到听审席上,那一张表露出匪夷所思的脸,有人好像是看到了什么令人震惊的东西,此时视线中满是不可置信,投向被告席这边。

  注意到这。

  两人当即内心一跳,尤其是林月。

  她边收拾东西,便边焦急的嘀咕着。

  “你刚才跑到我身后是什么意思?”

  她可还记得,庭审后,范贺还没走的时候,徐德悄悄后退一步,坐在她身后的画面......

  记仇!

  “别在意这种小事,我是想保护你来着。”

  徐德将桌上一堆材料整理完毕,接着塞进钱昊的公文包里。

  三人整理完,就起身向着外面走去。

  “保护,有这么保护的吗?我在你身前你怎么保护我!?”林月嘀咕着。

  有时候。

  林月真想化身成‘九天玉面雷元普化众生伏魔万寿真君’,召来一道雷,劈的对方跳霹雳舞。

  不过眼下她倒也没时间考虑这些了。

  随着三人来到通往走廊的正门,将门缓缓一拉,下一秒......

  “吱~”

  正门开启,一缕门缝出现,而随着门缝敞开......

  下一秒。

  铺天盖地闪光灯,伴随着嘈杂的声音,在面前、耳旁响彻!

  “徐律师,徐律师请问您对精神病持有什么看法!?”

  “此案被告人真的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吗!?案件不是故意杀人?而是犯病!?”

  “有关《刑法》第18条,精神病犯病期,控制不住自身行为导致不负刑事责任款项您怎么看?”

  “被告方,针对本起案件....您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

  一道道人影将门口堵的水泄不通。

  无数早早埋伏好的记者和摄影师,看到来人后,将麦克风与摄像头齐齐对准他。

  那些嘈杂的问题,汇聚在一起,震的三人耳膜开始颤起。

  说实话。

  一般情况下,能来汇报刑事案件的记者,都属于资深媒体人,算是高素质人群。

  但眼下这起案件.......

  就庭审现场所发生的那些,属实是令人大开眼界、错愕无比!

  没错。

  就是错愕。

  这起案件的舆论风向,很偏袒被告方,算是一种社会舆论优势。

  这种舆论有用吗?

  用处很大!

  比如,会让一起简单的案子,反复审理,法院顾忌舆论而仔细审理,同时稍稍偏袒一些。

  比方说后世的一些引起舆论,但本身并不算严重的强奸案、彩礼案。

  动辄就是几年的审理时间!

  按正常情况下,都够宣判几十次了,哪还用得着这么久。

  所以,刘国富张大这起案件,理论上也是如此才对。

  徐德应该利用舆论优势,逼迫法院不敢采信刘国富存在精神病,从而实现绿森市+成都、既追责,又能辩护。

  但......

  什么叫,在舆论倒逼的情况下,你悄悄的加入对手的阵营!?

  记者张苗苗,此时终于忍不住了。

  她举起麦克风,塞到刚打开门的徐德嘴边,开口道:

  “徐律师,请问......”

  “您是怎么看待精神病这一法例的!?”

  人群中。

  徐德听到问题,稍稍思索后,旋即满脸认真的看着对方,开口道:

  “我方认为,精神病在社会中,属于弱势群体。”

  “多数精神病并不具备攻击能力,反倒是极容易被欺负......”

  精神病涵盖了很多。

  你不能因为一个杀人的精神病,而否定整个精神病群体。

  多数精神病,如傻子,疯子这类,本身并不具备攻击能力,但却经常被欺负...那么,依照正常逻辑来讲,他们属不属于弱势群体?

  故意杀人的那些,算是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加上,有些人为了避免受刑,会花钱搞一个精神病的证明,所以导致精神病法例一直不受待见。

  但实际上,大多人对正常病患,还是没什么意见的。

  而巧的是......

  “被告人张月,正属于这类正常病患!”

  “有一说一,站在纯客观的情况下来讲......”

  徐德在人群中,边向外走,边苦口婆心的开口解释着:

  “我支持精神病保护法!”

  “嗯...至少,整个2003年,现在我是支持的。”

  话落的刹那。

  周围几个记者陷入沉默,嘴唇蠕动,却说不出话来。

  客观?真的是站在客观角度上讲的吗?

  现在支持?

  总不能,是因为现在要用这条法例,而以后不一定用得到,所以才只说现在支持吗......

  能不能,先收起你手里那份《司法医学精神鉴定书》,在说自己站在客观角度!

  众人欲言又止,最终沉默下去。

  而徐德。

  此时也趁着他们集体愣神,拉着林月,穿过人群,向外走去。

  不多时。

  他们便脱离人群,站在法院正厅中。

  就在三人准备在法院办理些什么手续再离开之际,恍惚间......

  一阵声音突然从徐德口袋中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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