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案而言,证据确凿,事实清晰,并不存在虚假证据、证据效力不足。”
“就本案,公诉方、原告、被告,三方已并无其余异议。”
被告方。
徐德将一切布置全都说完后,他深吸一口气,旋即,迎着张倩那阴沉到极致的眼神下。
缓缓开口道:
“还请......”
“审判长定夺!”
案子到了现在,属实是没有要打下去的空间了。
首先,谁才是原告一事无需再提,一方前言不搭后语,另一方则手握一堆佐证,证据链齐全。
其次。
有关犯罪事实...也无需讨论。
多数情况下需要讨论的,是被告不肯认罪,又或是被告人认为公诉方的指控有夸大,要进行减刑辩护。
但这案子不同,先不说张承愿意认罪,其次,公诉方也没进行过什么严重指控。
总的而言。
就剩宣判了!
只是......
“这......”
审判台上。
听着徐德的声音,以及感受着寂静无声的庭审现场,审判台三个法官陷入沉默。
宣判?
怎么宣判?
判张承是强奸罪?
不,罪不是说公诉和原告指控什么,就只能判这个。
而是要结合事实,如果事实与罪名相符,那么,这才能宣判指控中的内容,如果事实不符,便宣判别的。
眼下这案子,没有暴力手段、没有束缚,应当构不成强奸。
但偏偏的,又违背了妇女的性自由意志。
不过,刘钰又选择谅解,并且双方已经私下和解,这绕来绕去.......
不知何时。
商量半晌的三名法官,逐渐讨论出一个共同认定的判罚,眼神逐渐凝起。
审判长钱湖州深吸一口气,表情肃穆,拿起那柄造型精致,不足小臂大小的法槌。
“砰!”
法槌敲在桌上,发出清脆声响。
“就本案,是否还有人存有异议!?”
审判长钱湖州的声音,回荡在整个法庭内,将众人惊醒。
公诉席两个检察官摇摇头。
刑事部分一开始两人就没异议,民诉部分他们也管不着,怎么赔钱是对方的事,所以。
“公诉方无异议。”检察官道。
刘钰连忙开口,“原告人刘钰没异议!”
林月开口表态:“被告认可本次庭审过程,无质疑态度。”
最后。
众人视线聚集在原告人张倩身上。
张倩脸色涨红,两个拳头紧握。
说实话,她不认可...十分不认可!
张承刘钰家里那么多钱,好家伙,光是现金就五十多万,还不算房子车子!
自己一个诬告,理论上完全可以合理地将钱拿走才对,只是...刘钰反手一个也告强奸,愣是给这招破了。
被自己的招打败,张倩只觉憋屈。
只是,形势逼人......
“原告人张倩......”
张倩深吸一口气。
她还是觉得,张承要么是无罪,要么是民事过错,如果是民事过错的话......
那么,哪怕判了过错,刑事部分也和自己没关系!
“无异议!”
三个字落下的刹那。
整个庭审的气氛,骤然间一变,好似是无形之中,众人便进入到了下一个阶段。
也就是......
宣判!
“砰!”
又是一道锤声响起,好似敲在众人心头。
下一秒。
便见到,审判台上审判长钱湖州站起身,对方正值壮年,此时将那宽松的法袍撑起,更是添了那么一丝威严。
审判长钱湖州站在法徽之下,深吸一口气,胸膛鼓起。
旋即......
“现在,开始宣判!”
钱湖州洪亮的声音在法庭回荡,众人下意识肃然。
接着,所有人也随之站起。
法庭外的人也安静下,想要听的更为清楚些。
下一秒。
来自第三法庭的宣判,便浮现在众人耳旁。
“本庭经依法开庭审理,控辩多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表述,现已审理终结。”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张承,于2003年6月16日,2003年8月1日,先后被两名女性被害人报案指控违背妇女意志事实强奸行为。”
“两起报案事实在时间、空间、客观行为上存在明显冲突。”
“分述如下:被害人张倩,声称在2003年6月13日......”
“被害人刘钰......”
两起指控,明确存在问题,一般情况下,后面就是证据链不足了。
不过这起案件比较特殊。
所以......
“本院认为:”
“关于控告人张倩指控的性侵事实,存在明显证据不足,证据链不充分,地点、行为细节多处前后矛盾,且无任何客观物证支持。”
“关于控告人刘钰相关事实。”
说到这。
审判长钱湖州顿了顿,旋即缓缓开口道:
“案发当日,被告人与控告人在家中自愿发生夫妻性行为,过程中被告人行为尺度超出控告人接受范围。”
“但全案,并未证实被告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压制控告人反抗,二人无激烈冲突强制矛盾,现场无打斗......”
“不构成《刑法典》第236条‘强奸罪’!”
这段话。
就是在否定刑事犯罪强奸罪的出现了。
原告方,张倩内心松了口气,她觉得,刑事没定责,那么,属于自己的那份责任,理论上也还没定责。
只不过...她没注意到,身侧的律师张伟,眼神中阴暗交错。
当然,也确实注意不到。
毕竟...接下来就是最终审判。
“依据《民法典》第三条‘自然人身体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伤害后果,属于家庭暴力范畴。’”
阵阵声音响彻,并无错字,说的不急也不缓。
众人听到这,眉头微微一挑。
下一秒。
看着材料的审判长钱湖州微微一顿,便道:
“本院认定。”
“被告人张承,婚内性行为超过配偶接受限度,主观存在过错,客观侵害控告人身体。”
“属于婚内民事侵权!”
也就是家暴。
家暴属于一个模棱两可的东西。
它可以是民事的,也可以是刑事的,而实务中,多是以民事裁定,只有超出一定暴力范畴,才会定为刑事犯罪。
张承是民事侵权。
刑事犯罪的则热是必不可免的。
而民事侵权......只要处理好,可以无需承担!
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