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律师 第674节

  案子...开庭了。

  这起决定李杰最终结果,甚至关联数百人的银行案,到了最终争取结果的时候了!

  审判台上。

  “传被告人‘李杰’就本案到庭!”赵忠道。

  话落过后。

  几个法警便将身形残缺的李杰架到法庭,对方裤腿依旧空空荡荡,费力坐在被告人席位上。

  核对完身份后。

  审判长赵忠收回眼神,那双鹰眼一凝,转瞬盯在被告方身上。

  “就本案,已于2003年9月9日当天下午,于【第一法庭】进行庭审,当庭诉书宣读完毕,本次开庭无需二次宣读。”

  “当天,案件经过控辩双方严肃质证,其中有关‘凶物定性’一事迟迟未能达成共识。”

  “于是,9月9日当天,本案于海城高级人民法院宣布休庭。”

  “今日为同年9月22日,期间间隔休庭12天,已就问题本身取证查证验证完毕,于第十三日的今天,召开二次庭审。”

  “现在。”

  “案件顺延问题本身继续讨论!”

  话落。

  审判长赵忠盯着徐德,再次道:

  “被告方请开口。”

  六个字响起。

  旁听席内。

  众人紧张起来。

  王超抱着孩子李果坐在下面,听到动静,无形中好似有一张手握住心脏,连带着他的手心浮现出些许汗渍。

  侧方。

  同样坐在陪审团的魏源,此时紧紧攥着手,他视线投到徐德身上,眼眸中恨不得要喷出火来,却紧闭唇,没有说话,可心脏却加速跳动。

  数百双视线落在被告人席位。

  徐德心中压力倍增,他深吸一口气,站起身,缓缓道: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我是被告方辩护律师,就本案,有关被告人的辩护由我方全权负责。”

  说着,他微微顿住,接着话锋一转。

  “首先。”

  “本次开庭,被告方延续9月9日当天辩护意见,我方认为被告人李杰...无罪!”

  无罪?

  还是无罪!?

  物证中心可是已经对凶物进行了细致的鉴定,不说原告那份,单是公诉就已经将鉴定报告递交,上面可是也没所谓的‘鉴定为假肢’的结论。

  就这,还要辩护无罪?

  场下众人错愕,有些骇然。

  原告方杜藤则是看着他眉头一簇,呼吸有些躁意,他实在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这么难缠。

  徐德对他们的态度收入眼底,却没任何情绪与表情,只是继续道:

  “首先。”

  “审判长,本次开庭公诉方并不存在更改诉书一事,其起诉理由,依旧与9月9日当天相同。”

  “即:我方当事人李杰,于5月1日在海城市中心金兰商业街,当众枪杀【惠民安康保险公司】的董事长‘魏田。’”

  “我方认为,此条指控完全与案发事实不符,存在严重证据不足、指控有误等情况!”

  “相关佐证、依据、辩诉理由,我方已于9月9日,二审第一次开庭向审判台充分表达,便不再进行赘述。”

  “综上,就本案,我方认为......”

  说着。

  徐德顿住,表情微微严肃,再次让现场公职人员想到上次对方那坚决的态度。

  “本案一审存在重大纰漏,相关裁决理应作废!”

  看到这态度。

  原告方的杜藤瞥了眼公诉席。

  却见检察官郑通,此时微微摇头,却也看不出什么态度。

  至于梁秉信...梁秉信的神色有些警惕。

  正如徐德当初所想。

  现在的他,多少被人以刻板印象对待,无论自己做什么都不被信,哪怕是放个屁也会被人怀疑是拉了。

  梁秉信便是这类人,休庭期的12天,对方什么都没举证...要么,徐德是真没证据。

  要么,对方指定是玩阴的呢!

  梁秉信明显更相信后者。

  想到这。

  检察官梁秉信的眼神愈发警惕起来,视线逐渐充满狐疑。

  审判台上。

  审判长赵忠倒是没说什么,他顿了顿,看向徐德,旋即道:

  “被告是否还有意见表述?”

  徐德不经意间瞥了眼原告方,内心思索片刻,最终淡然道:

  “我方无表述意见。”

  审判长赵忠又看向公诉席,他开口道:

  “公诉方,有关上述被告方所说,你方...是否有异议表述?”

  闻言。

  公诉席的几人面色微微一动。

  紧接着。

  检察官郑通主动站起身,他手中拿着一份文件,一边看,一边向众人缓缓道: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是公诉人郑通。”

  “就本案,由我方代替海城市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被告人李杰进行追究刑事责任。”

  他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旋即话锋一转。

  “上次休庭之际。”

  “案件未经质证问题为‘凶物定性’,被告方曾提供两份证据进行佐证。”

  “分别是《凶器机械结构定性鉴定》与《枪械稳定动能检测》。”

  “前者,经鉴定,凶器机械结构与《枪管法》中,有关针对‘枪械’的定义存在些许出入。”

  “后者,对方认为,凶器不具备稳定动能发射,导致死者‘魏田’死亡为意外事故,且本次意外事故不可预测,所以,被告方认为.......”

  “2003年5月1日当天,符合《刑法》第16条‘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被告人没有预见义务,属无罪!”

  话落,众人思绪好似回到上一次开庭。

  徐德给了两份鉴定。

  一份否认枪,另一份利用意外事故进行规避。

  但很显然......

  “审判长,有关案件物证是否为‘枪’,应当是先经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判定,随后再以法律辩论。”

  “而经休庭一事,公诉方委派物证中心,对凶器进行鉴定。”

  “这是我方鉴定回执,证据已经过公证,无需存疑。”

  说着。

  检察官郑通伸手,举了举手中的一份文件,赵忠颔首示意知晓。

  而这份文件则是......

  “《枪械鉴定》!”

  “审判长,经由物证中心鉴定,回执报告中写明,案件凶器......”

  说着,郑通微微一顿,给出后半段话。

  “【不能完全排除改造后具备发射能力的可能性!】”

  不能排除改造后的可能性?

  一小段话落下后。

  骤然间。

  被告席处,林月微微顿住,眉头一挑,诧异地看了眼徐德。

  这...还真被徐德先前预料到了!

  凶器,确实难以定性,鉴定中心会给出这种模棱两可的答案,可模棱两可...终究是没有说‘不是枪’!

  最关键的是。

  “审判长,在这,我方要说一件事。”

  “也就是,本案凶器,因承受多次拆卸组装鉴定,已造成机械崩坏,经鉴定为金属疲劳损坏。”

  “而依照相关规定,已存在部分损坏无法完整复原的凶物,不具备完整定性的情况,换而言之......”

  说着。

  检察官郑通眸子一凝,看不出悲喜,严肃开口道:

  “就本案凶器,无法得出新的鉴定......”

  凶器...金属疲劳损坏了?

  换句话说。

  凶器还在,但已经不具备完整鉴定条件!

  “唯有已鉴定出的报告具备可‘定性’的司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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