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律师 第797节

  但是。

  客观上,刘芸确实是履约,达成了结婚事实。

  “这......”张舟愈发迟疑。

  “张先生,您先别急着给我答案。”

  徐德微笑着与之进行解释,旋即,又看了眼一侧的老鼠,开口解释道:

  “我先给您提醒一下。”

  “首先,东国的民法典中,不存在所谓的《结婚法》,它只存在一个‘婚姻法’,也就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结婚是一个行为,婚姻,才是一个概念。

  既然,前者不在司法上,没有条例出现,那么该怎么判定?

  自然是找概念相似的法例!

  如此。

  法庭上,法官在面对结婚问题时,使用的法例依据便是‘婚姻法’!

  而婚姻法中,针对婚姻的概念解释是什么?

  “是承担夫妻事实的义务!”

  “即:您给的金钱,是建立于让对方承担夫妻义务的前交付,而不是单单的结婚!”

  徐德忽的开口,吐出一句话,他眼神中闪露出些许光泽。

  “而您给钱后,对方并未承担义务,选择拿钱离开。”

  “请问。”

  “上述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刑法》第266条‘诈骗罪’!?”

  法律上没结婚的概念,只有包含‘结婚’在内的婚姻概念,那么上了法庭,法官就需要以婚姻概念审理。

  而双方是否存在婚姻的前提,则是承担夫妻间的义务。

  刘芸没有承担义务。

  那她怎么能不算违约呢!?

  当这一句句话落下的刹那。

  瞬间。

  张舟愣在原地。

  老鼠则是站起身,他想说些什么却说不出来,旋即摸了摸下巴,脸上流露出一丝丝的古怪神色,最终转变为震惊与咋舌,整个人看起来神经兮兮的。

  他错愕道:

  “你的意思是...将彩礼钱定性成‘诈骗’?”

  徐德道:“这本身就是诈骗!”

  “张先生自始至终交付的金钱,都是奔着以婚姻为目的去的。”

  “等等...等等。”

  “让我想想...我在思考。”

  老鼠站起身,左右走动,大脑中疯狂转动,口中喃喃道:

  “《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之规定,我记得没错的话......”

  “这条是有关彩礼返还的,且只有三种情况需要返还彩礼。”

  “没办登记、登记后未共同生活、婚前给钱后导致交付人生活困难。”

  刘芸已经和张舟登记,所以第一条与最后一条无需理会。

  此外,中间的也无法认定。

  所谓的未共同生活,理论上需要至少连续两年才行,期间刘芸回家里睡一晚沙发都得重新算。

  而刘芸与张舟,双方结婚也仅仅一年,时间太短压根无法利用这条法例。

  所以,理论上。

  这笔彩礼钱依照司法的规定,百分百是要不回来的。

  但......

  如果将彩礼的性质转变为‘交易、买卖’,那么结合案件刘芸违约的事实,这钱......

  “一旦构成诈骗罪。”

  “法院会自动清点账单追回涉案金额!?”

  老鼠眼睛微微睁开,错愕地看向徐德。

  别说他了。

  就是张舟自己都有些震撼。

  什么叫,结婚给的彩礼钱追不回,但定一个诈骗却能轻松拿回来!?

  他听不懂。

  但大为震撼!

  “是的。”

  徐德点头,接着再次看向张舟,认真道::

  “只要有了这一点,张先生您便可起诉进行离婚。”

  张舟眼神发直,此时更是喉咙干涸,吞了吞嗓子。

  他听到这话,回过神来,心中一动,连忙道:

  “这个...这个我刚才就想问了,哪怕我想离婚,也得打上好几年的官司,这......”

  “不,您可以以极快的速度将婚姻关系解除。”

  徐德摇摇头。

  “但我之前说了。”

  “法院跟我说,想在没感情破裂的情况下离婚,需要对方满足‘家暴、同居、赌博吸毒、分居满 2年、失踪’才行。”

  张舟下意识开口回应。

  “哪怕是‘诈骗罪’...这好像并不包含在其中。”

  听到这话。

  老鼠回过神来,下意识点头。

  “对,离婚一事需要打官司,这起委托不是‘胁迫行婚姻’”

  “你先前也说过,‘欺诈性婚姻’某种意义上是合法的,既是合法婚姻就不能无端撤销,在女方刘芸不允许,认为感情没破裂的情况下...只能起诉打官司。”

  “而官司离婚最快的因素,张先生不具备任何一个。”

  胁迫性很好理解。

  你被强行捆绑卖给一个人,对方以殴打的形式迫使你结婚,登记结婚证。

  这种情况,婚姻是无效的,即便有证,只要你愿意,可以随时离婚,甚至不需要去法院。

  你带着证据去民政局,民政局都能给你走申请撤销婚姻的流程!

  而欺诈婚姻,则包含很广泛。

  如,一个亿万富豪白富美或者高富帅隐藏自己的条件,假装贫苦和你结婚,婚后你发现对方竟然不是穷光蛋,而你就是奔着对方穷才去结婚的,所以你很愤怒。

  那么,这时候,对方就构成了欺诈性婚姻。

  可即便如此。

  你只能以此为理由打官司才能离,而不是直接撤销婚姻!

  除非......

  “如果,能判定‘夫妻感情破裂’呢!?”

  徐德突然开口,给出最后一块拼图。

  “还记得我先前所说的,《刑法》第235条【过失致人重伤罪】吗!?”

  听到这话。

  面前二人微微一愣,旋即面色瞬间精彩起来。

  婚姻官司,法官只依照二种情况判是否离的。

  一,婚姻关系是否合法。

  二,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而在感情破裂中,往往以是否存在过错进行断定,如张舟先前说的五个要素,诸如家暴之类。

  但这只是法例,实务往往不会完全照搬法例。

  举个例子。

  出轨,算不算一个对感情影响较为严重的过错?

  可实务中呢?实务中,法官往往会以调解为先,哪怕对方出轨,往往也不会以此判定感情破裂,所以,哪怕存在张舟口中说的五个要素,也难以离婚。

  除非出现客观的,【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事实!

  “也就是,【过失致人重伤罪】!”

  徐德脱口而出,将先前提出的依据串联起来。

  “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32条,中,明确指出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条件中。”

  “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这所谓的‘其他’,便包含‘犯罪行为’!”

  主观上的感情无法断定是否破裂。

  毕竟,有的人喜欢ntr,也有的人喜欢被虐待,依靠这种情况难以断定。

  可客观上的犯罪是实打实的!

  只要配偶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你提起离婚,为了保护无过错方,法院的准予离婚的速度将会超出你的想象!

  “而在其中,导致‘近亲属重伤’,更是关键中的关键!”

  “张先生,您的母亲被对方恶意激怒,致使高血压犯症送往医院抢救,这已经不是一般的过错了。”

  徐德严肃道:

  “法院应当重拳出击!”

  “顺带,让对方对您母亲进行个人赔偿,赔完后立马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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