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案,7月1日所进行匿名举报的人证,与被害人民诉代理人,有极大概率身份吻合!”
“还请法庭依法处理!!!”
话落过后。
严密深吸一口气,不再言语。
他现在就是在拖。
自己丢出的三个问题,已经被破的差不多了,打下去的意义不大。
那么,就只剩拖了!
并且,这拖的方式...也不能让对方好过!
对方想将自己逼到穷途末路...那怎么说也得在对方身上咬下两口肉来!
违规参与庭审...往小了说,是可以直接驱逐出庭。
正常情况下,律师会被吊销执业证。
往大了说...呵呵,在徐德是律所主任的情况下,整个律所直接停业整顿也不是没可能的!
总而言之,谁都别想好过!
只不过......
“原来如此。”
审判长赵德顿了顿,接着面无表情的看向代理人席位的徐德。
“民诉代理人,你方认可被告方所说的话吗?是否要表述异议?”
代理人席位。
“异议。”
“审判长,被告方律师所说均没有任何客观现实证据,所有一切均是无端猜想。”
徐德立马出口否认。
“7月1号的兖州市热心市民...此人绝不是我!”
哦,原来如此。
审判长赵德点点头,接着看向被告人严密,直言开口道:
“被告方,你方所说本庭不予成立。”
严密:?
严密脸上瞬间流露出错愕,神情中满是震惊。
“审判长,这起案件明显......”
不成立?
怎么会不成立!?
自己所说有理有据,虽说没有证据...但这也只是因为权限问题,所以导致无法继续查下去。
但只要稍微调查一下,立马就能查出来对方是否就是匿名举报人!
这......
这凭什么不成立?甚至对方都没给个像样的解释!
他话没说完,便被审判台上的赵德立马出口打断。
只见,此时赵德眉头微微蹙起,语气有些不满,低沉道:
“被告人,民诉代理人对你的问题已经进行了很直接的回答。”
“7月1日的匿名举报代理人,不是他。”
“你没听清吗?”
几个字落下的刹那。
此刻,民诉代理人席位。
徐德好似是突然想起什么,只见他脸色忽的一凝,瞬间严肃起来,当即站起身,冲着审判台,高声说道:
“审判长,就本案,我方有一个强烈的意见要进行表述!”
审判长赵德道:“说。”
“被告方辩护律师是在庭审突袭!”徐德道。
严密:?
只见徐德脸上流露出怒容,眼神喷火,好似恨不得吃了对方,又好似羞与对方为伍。
“对方所递交所有材料,均未在庭审之前进行举证!”
“这种行为极其恶劣、违规、令人作呕,堪称下三滥的手段!本意就是丧失公平审理的基础原则,明显与本庭理念不合,属于极度恶劣行径!”
“审判长,在此,我方要表示强烈抗议!!!”
什么?
竟然是庭审突袭...确实,就刚才那一箩筐的信息,任何一张,严密可是从未举证过呢。
几如此,那就是违规突袭!
“什么!?”
审判台上,审判长赵德脸上流露出些许不满与怒意。
他视线落在被告席上,怒声道:
“被告方,面对上述,请你方迅速进行回答,否则,将定你藐视法庭之责!!!”
看着这一幕。
严密彻底陷入到凌乱,呆滞在被告席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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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6章 徐德的自我辩护
说实话,徐德向来是一个遵守法庭秩序,循规蹈矩的好孩子,尤其是成为法学人之后,更是严格恪守法律法规,从不做违法之事。
你看,先前的调查账本,理论上完全可以派出王超,在孙虎被抓的情况下跑到对方公司查一查。
但他没有,选择的是获取调查令前往银行查。
这无一不体现出他是个戴着红领巾的好人!
所以。
他向来对这种庭审突袭,想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以此休庭且占据优势的行为极度唾弃!
什么?
徐德之前也突袭过?比如‘李家村·案’?所谓的见义勇为之类的庭审前就没举证?
这是观点,观点不需要庭前处理,而他用的证据都是对方用过的,早已有人替自己举证!
什么?‘18中·案’也突袭?
唉,这话又说回来了。
官方是没明令拒绝突袭的,毕竟人有三急,案子也难免会碰到急事,徐德那次突袭,不纯粹是时间来不及了?
那么这就很情有可原了。
而严密......
“被告方,你方所做这些信息,为何不庭审前递交举证!?”
法庭上。
审判台的法官,审判长赵德脸色难看至极,他深吸一口气,压着怒意厉声询问。
庭审突袭...这但凡是个法官都忍不了!
被告方。
眼见自己的诉求被无视,反倒是情况突然不利于自己后,严密整个人都错愕起来。
他连忙开口道:
“审判长,我方并非庭审突袭,只是因时间不足以递交证据,迫于无奈,所以才将未经举证的信息带上法庭。”
说着,他又连忙将手里的证据举起。
“审判长,审判员。”
“您看,有关银行信息,是7月28日才调查。”
“朱家村废品站老板的言证,则是7月29日当天上午记录,整体证据链,直到30号才理清。”
“而今天,则是8月1日,待整理出线索至今,时间早已完全不够!!!”
时间不够?
众人陷入思索之中。
理论上,庭审突袭中,查出证据的时间与开庭相冲突,确实是突袭最有力的理由,只要能证明基本不会驳回。
但是对方......
“你确定?”
审判长赵德看着手中的文件,他眸光中流露出思索的神情,良久,冷哼一声,道:
“文件上,7月29号的言证...是你方调查到老板的当天,还是说,是查出后,一直到了29号才进行的记录?”
29号的证言...是29号才查到,还是先前查到,后续才记录?
听审席众人微微一怔,旋即了然。
是了。
言证确实是29号才进行的记录,但...这不代表,对方是29号才查到的信息!
如果对方是20号查到的信息呢?如果是21号呢?
总之,查到的时间,和记录的时间,这两者不能可不是一个概念!
而就本案......
‘该死!’
严密内心破口大骂,他脸色逐渐难堪,良久,也没给出一个回应。
这信息...他是24号查到了,距离开庭前足足有7天的时间!
本想玩个文字游戏,将赵德糊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