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收个尸,怎么成魔尊了? 第3节

  匣盖已经打开,里面静静躺着第二封信。

  陈礼拆开信封。

  纸上的字迹比上一封更加飘逸,似乎写信之人的心情十分愉快。

  “陈兄,恭喜,你比我想象中更有天分。”

  “先以尸身为饵,引诱同谋返回,再借官府之手除掉真正知情之人,最后主动上交赃银,以示清白。”

  “环环相扣,滴水不漏!”

  “尤其是将全部罪行推到那马姓男子身上,令其有口难辩,实在精彩。”

  “一年来,你已杀了五人,未落下半点线索,从今日起,你便算真正入门了。”

  “一个高明的恶人,不必亲自洗净双手,他只需要让别人相信,血从未沾到自己身上,你做得很好,我很满意。”

  “下一桩买卖,很快会来。”

  信纸下方,还压着一枚崭新的铜钱。

  铜钱漆黑如墨,正面没有年号,只刻着一张紧闭双眼的人脸,与匣盖上的那张脸一模一样。

  陈礼捏起铜钱,看了半晌。

  随后,他抬手在黄铜人脸上敲了两下。

  “有一说一,你天天开口闭口杀人毁尸的,太不体面。”

第二章 死人钱

  清早,城南长街。

  陈礼穿着一身青衫,走在前面。

  他徒弟何小顺跟在后面,眼睛一直盯着陈礼右手。

  陈礼的拇指与食指之间夹着一枚黑色铜钱,铜钱上没有年号,只有一张闭着眼睛的人脸,那张脸嘴角微微翘着,怎么看都不像好东西。

  何小顺忍了半条街,终于还是没忍住。

  “师父。”

  “说。”

  “你手里那是什么钱?”

  “死人钱。”

  何小顺脚步一顿:“死人身上摸出来的?”

  “不是。”

  “那是哪来的?”

  陈礼将铜钱收进袖中,回头看了他一眼,微笑道:“咱是体面人,不该问的事,不要问。”

  “可我是你徒弟。”

  “正因为是徒弟,才更应该懂规矩。”

  陈礼语重心长地道:“知道得少,有人问起来,你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不知道,知道得多了,还得费心撒谎,你脑子本来就不够用,别给自己添麻烦。”

  何小顺觉得师父说话虽然难听,却很有道理。

  他低下头,老老实实跟着。

  经过一家包子铺时,何小顺的脚步又慢了下来。

  陈礼买了四个肉包,自己拿了三个,剩下一个递给徒弟。

  何小顺捧着包子,表情很委屈:“师父,我还在长身体……”

  “所以给你买了肉包。”陈礼认真地说道。

  何小顺咬了一大口,不再说话。

  陈礼满意地点点头。

  徒弟不一定要聪明,但一定得听劝,否则养在身边,既费粮食,又容易惹麻烦,那就不好了。

  一年前,陈礼还只是永安白事铺里一个普通的收尸伙计。

  没钱,没本事,也没什么指望,直到某天夜里,他替一具无人认领的尸体守灵时,突然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梦里有高楼、车马、灯火,还有一个与这方天地截然不同的世界。

  他醒来之后,脑海里便多出了二十余年的记忆。

  陈礼把这称作宿慧。

  听说有人活到七八十岁,临死前才能偶然想起前世片段,他运气好,二十岁不到便提前想起来了。

  也就是从那天开始,这只来历不明的黑色木匣,出现在了他的床下。

  第一封信,针对的正是那具无人认领的尸体。

  信中那人笃定尸体是陈礼杀的,还认真提醒他,死者藏在鞋里的欠条没有取走,死者后腰上的印记也没有毁掉,并提醒他“把事办干净了有好处”。

  陈礼按照信中线索,最后查出那人是被一名赌坊打手活活打死,再抛到城外的。

  打手被官府带走后,木匣里多出一枚这样的黑色铜钱。

  陈礼最初并不知道它有什么用,想拿去花也花不掉,没人愿意收这钱,直到有一天,他到城东一家当铺,想干脆把这东西当了。

  铜钱刚一露面,当铺掌柜大吃一惊,立即起身关门,将他请进了后堂。

  从那以后,陈礼才知道,这种钱叫做闭目钱。

  一枚闭目钱,若直接折成现银,价值一百两。

  普通百姓辛劳一辈子,也未必能攒下一百两银子!

  陈礼拿到的第一枚闭目钱,换成了现银。

  不久后,永安白事铺的老掌柜病故,家中后人又不肯接手这门晦气营生,陈礼便用六十两银子盘下铺子,又花十几两修整前堂和后院,添置棺材、寿衣、香烛,正式做了陈掌柜。

  剩下的银子,则让他舒舒服服吃了大半年。

  之后一年里,他又陆续处理过几具来路不明的横死尸体。

  有的是被人害死,有的是因财丧命,还有一具死者被凶手伪装成了妖物伤人。

  每一次,黑匣都会认定陈礼才是真凶,写信教他如何处理证据。

  而每一次,当真正的凶手被官府抓走,黑匣又都会认为陈礼成功将罪行推脱。

  陈礼因此又得过几枚闭目钱,有的换成了洗去尸臭的清秽香,有的换成了缝合尸身后不会留下针脚的无痕线,还有一枚换了药膏,用来打熬筋骨、锻炼身体。

  日子就是从那时起,真正好过起来的。

  至于何小顺,也是生意忙起来之后才收的徒弟。

  这孩子原本饿倒在铺子门口,陈礼给了他一碗饭,又问他愿不愿意跟着自己学艺、干活。

  白养一个孩子叫施舍,收个徒弟叫传承手艺,陈礼显然更喜欢后一种说法。

  “师父,咱们去哪儿?”

  何小顺吃完包子问道。

  “换东西。”

  “拿刚才那枚死人钱?”

  “嗯。”

  “值多少钱?”

  “一百两。”

  何小顺差点被最后一口包子噎死。

  他赶紧捶了捶胸口,追上陈礼:“一百两?!”

  “喊什么?”

  陈礼瞪了他一眼:“像没见过钱似的,丢人。”

  何小顺不在意他的喝斥,眼睛已经开始发亮:“那咱们岂不是发财了?”

  “才一百两,算什么发财。”

  陈礼看向了街边一座两进宅院:“这样的宅子,少说也要六七百两,再买两间铺面,置些田地,雇几个伙计,没个二三千两银子,日子怎么过得舒坦?”

  何小顺愣了愣:“咱们现在的日子还不舒坦?”

  “住在棺材铺后院,下雨时屋顶还漏水,这叫舒坦?”陈礼摇了摇头。

  他对自己将来的日子,早有安排。

  先买一座前后两进的宅子,院里得有树,有井,最好还有一方不大不小的水池。

  然后把永安白事铺左右两间铺面买下来,一间卖棺材,一间卖香烛纸钱,城外再置一片坟地,盖一座自己的义庄,将来城里人从死到埋,都能来找陈掌柜。

  等产业有了,银子也攒够了,再娶一个漂亮、识字、脾气好的媳妇,最好名声也得好。

  街坊邻居提起他,都要竖起大拇指,说陈掌柜虽然做的是白事生意,却为人厚道,办事讲究,是城里难得的体面人!

  有钱,有宅子,有漂亮媳妇,还有好名声,这才叫真正的好日子!

  “师父。”

  何小顺想了想,认真问道:“漂亮、识字、脾气好、家世清白的姑娘,能看上咱收尸的吗?”

  “所以才要赚钱。”

  陈礼说得理所当然:“等咱们有了大宅子和自己的商号,她家里自然知道我们是体面人家,穷人收尸叫晦气,有钱人收尸,那叫经营白事产业。”

  何小顺恍然大悟。

  师徒二人一路来到城东。

  当铺夹在两座气派的商号中间,门脸不大,匾额也旧,铺子里连个客人都没有,柜台后坐着一个头发花白的老掌柜,正低头拨弄算盘。

  陈礼走到柜台前,将闭目钱放下。

  啪。

  老掌柜拨算盘的手顿住。

  他抬头看了一眼铜钱,又看了一眼何小顺:“这人是谁?”

  “徒弟。”

  “懂规矩吗?”

  陈礼回头道:“赵掌柜问你话。”

  何小顺赶忙挺直腰板,背起了师父刚刚教的话:“不该问的不问,不该碰的不碰,看见了也当没看见!”

  赵掌柜点点头,起身关上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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